正文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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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日东升,晨曦初露。
击鼓——激起了军士们的斗志。
辰时,北蛮军早早地驻扎好营帐,攻向北荒城,全军待发,似乎随时掀起一张刀光剑影的戎战。然而……此时的北荒城之内……
“兄弟们,干了!”忘我狂欢的士卒们喝下这一杯或许是他们人生在世最后的酒。
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苍奚高高举起夜光杯,“喝完此杯,吾辈出城出去斩了侵我大胤犯我国土的人,本王先干为敬!”一口见底。他站起,骑上战马,备战而去。银盔披身,红袍垂地,一手握好马绳,一手握紧红缨枪。一双细长妖媚的桃花眼勾人魂魄,鼻若刀削,轻向上微翘妖媚英气的笑,倾尽妇孺之心。难以想象究竟怎样的女子才能傲气无双地说:“这是我夫君。”
少年领将暗想道:本王今天一定帅呆了,回去要好好炫耀一下呵。
正当准备出去时,一袭蓝衣映入众将眼帘,虽与苍奚同款盔甲,却给人的是‘谪仙下凡,天助大胤’的感觉。
‘谪仙’自然是方涵。
他手中拿着的的剑,便是一代神兵天狼剑。
天狼剑——上古三十六把神兵其一,故闻早已不知所向,原来变成了北荒城城主的代代相传的宝物。
“听闻王爷手无神兵,此借于君,”他递向苍奚,动作缓慢。“回来至此,还吾于此。”
“吾誓不负如来不负卿。”
“誓为击拳。”二人前所未有地同时间说出来。话出,碰拳。
赌上男人的尊严,堪比生命的誓言,这是生与死的玩笑。
同去——定当同归。
“开城门。”这句话,霎时间令人觉得特别毛骨悚然。
城外的北蛮军,瞥见城门初开,立刻严阵以待。为首的是庄瑾絮,一旁的是昨日那营帐中的女子,庄瑾絮最疼爱的皇妹——庄云英。
那次方涵代表大胤作为来使去北蛮交涉,庄云英一眼入眸便对其心中暗生情愫。北蛮女子自幼从武,豪爽、英气、直率,这是中原女子所没有的。她将情意诉于方涵,怎料换回一句‘抱歉’,北蛮太子庄瑾絮向来恋妹情结严重,便发动了这次的‘蛮胤之战’。以风流薄幸名天下的苍奚首次以武将亮相,这可是千古明君辉煌的第一战。
片刻过,二军对立于北荒城外。
北蛮骑兵甚是名满天下,但却也不是历代般强猛;反之,公子睿天操练的‘飒文军’,曾以五万骑兵、三万卒兵而击败匈奴十万骑兵,逼其签订‘十年和平条约’。只见庄瑾絮自信满满地笑着,两军是目光灼灼,“杀!”两位敌对的零件吧同时喊出,僵持不动的军队势如破竹,所有杀气一泄而发。
庄瑾絮拉紧缰绳,踢了踢马鞍,胯下棕色鬓毛的战马一跃而起,不顾一切地向前跑,他手中的冥玉戟已在方才电光火石间取下三个人头;然而,苍奚好不认寇,秒下试图接近方涵与蓝剑生的士卒。庄瑾絮大颜不悦,“活捉公子睿天者,重赏!”
“犯我胤土者,杀无赦。”
两边领将发话的一刹,四周早已成了修罗地狱。为了活着、为了保家卫国、为了将军的狼子野心、为了……出自不同目的,但最终大家所想的,终归还是那两个字——活着。整个战场上,单单方涵与庄云英对视良久,没有动静,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对视,仿佛是热恋的情人久别重逢,方涵那不动干戈、淡定睿智的目光,却如同艳阳,灼烧着庄云英的心,慢慢地在其心扎根,然而,到最后不得不承认,不就不是凡人,他谁都不爱,也不屑于他人的爱。这样的人,乃最可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