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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已经到了结婚的年龄。
    妈妈这样说,爸爸这样说,朋友也这样说。
    我不是不想结婚的,只是目前没有对象。没有对象,你叫我怎么结婚?对不对?
    但是着急的妈妈并不想听我解释,多解释多废话。她叫我去相亲。
    从来没有想过,我也会走上这一条路。她以为我没有谈过恋爱,不懂谈恋爱,所以至今无对象。
    很好,她爱我这副样子。然后乘龙快婿的角色可以由她来决定。她喜欢温和、富有、聪明的男子。其实谁不喜欢呢?少女的时候,我喜欢高大、英俊、酷到极有性格的男子,长大后倒不。太酷的男人需要你尽心尽力去迎合侍候他。我不想,我比较自私。我想要的是一个会爱护我听我抱怨微笑看着我的男子。只是寻寻觅觅,终无所获。
    也许难得有情郎。
    妈妈对媒人说,我这孩子,到二十六岁了,也没见过有恋爱对象,在外面不会乱来。
    她说得洋洋得意。以为自己的孩子很乖很纯洁和传统,却不想想看,二十六岁还未有过男朋友难道是一件光荣的事?说出去都丢死人。
    但我未曾纠正过她。
    其实我谈过恋爱。而且很多次。
    十六岁的时候谈过一次。轰轰烈烈,水深火热。当时自以为毫不逊色琼瑶笔下的女主角,分手的时候以为我的生命已经死去。我为离去的他写了两本厚达十公分的笔记,有日记形式,有小说形式;其中小说又有第一人称描述的,也有用第三人称的。每日每夜都在写,声嘶力竭,泣不成声。那个时候,我以为我永远也不会忘记他,永远只爱他一人。
    但是时光还是流走了,带着记忆一起。三年后,我忘记他,开始第二段恋情。
    我并没有叫自己忘记。只是时光流逝,我无法强迫自己去记住一个永远不会再回来的人。
    第二段恋情后,是第三段,第四段……从中学到大学到工作,我一直在谈恋爱。只是奇怪的是,每一场恋爱的时间都不长。
    “其实你还在想念一韦。”第六次分手后,好友文静对着伤心的我说。
    “什么?谁?”我一时反应不过来。
    “一韦,你的初恋,你哥哥的那个朋友,一韦,你忘记他了吗?”
    我如大梦初醒。哦,一韦。
    “怎么可能?七八年前的人了,我早已忘记他的模样。”
    “可你还是每每挑选他那种类型的男子。”
    “什么类型?”我惊讶。
    “高大,英俊,沉默。”
    啊?!
    “他们是这样子的吗?”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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