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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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笙走的很早,仍是那个空荡荡的话,他手里握着电话,熟悉的十一位号码,他想了很久,才拨出去。
    “文笙?”秦晋熟悉的声音从听筒里传出来,让他突然有种流泪的冲动。
    所有的话都梗在喉咙里,他一直不出声,“文笙,是你吗?”秦晋有些急了。
    他用的是座机,秦晋问:“你一个人在家吗?”
    文笙闷闷嗯了一声,秦晋二话没说地挂断了电话。
    秦晋上门,是在半个小时后,文笙不知道他是怎么丢下家人过来的,但现在秦晋来了,他就不会再也把他放开。
    他一直坚持自己的原则,或许,这些原则已经不能被大多数人理解,但他一直坚持着。
    不能为了自己的幸福,伤害别人,不能心安理得的圆满不是真正的圆满。
    但有没有一个人,让你觉得,所谓原则,也可以为他破例一次。
    终于,他遇到了这个能颠覆他原则的存在,他没有错过的理由。
    从秦晋进门,他们就沉默着拥抱,接吻,而后是身体的完全融合,他们一直沉默。
    零点钟声敲响,满世界的喧闹,烟花在窗外个个绽开,五色的光影透过窗子照射在他们纠缠的身体上,夺目,绚烂。
    文笙累的沉沉睡去,秦晋把他抱在怀里,他想到,自己第一次见到文笙的时候。
    1999年的最后一晚,那是世纪末的最后一晚,整个城市都在狂欢。
    路边有情侣拥抱,男孩对女孩说,我们在一起从这个一百年,还将延续到下个一百年。
    无意理会路人,男孩问女孩,这样,我算不算是爱了你一个世纪。
    那时,秦晋就站在路边,驻足凝望。
    人声喧嚷,奇怪的是,他却听清楚了陌生人说的每一个字。
    相爱的人又将迎来一个百年的开始,真正被孤单浸没的人,却看到末世。
    他鲜少感性,但那一刻,却真正觉得寂寞煞人。
    那时的他,事业正在上升期,也算得上时春风得意。那时,他的妻子刚刚出国,五岁的儿子不得不送到父母家。
    那一个千年的最后一晚,那本当是个盛大的节日,他却找不到任何一个可以分享的人。那一条马路上,人群比肩接踵,他茕茕孑立,像是被抛弃的一个。
    那是唯一一次,他开始思考平生的汲汲营营到底是为了什么。
    秦晋去了城中最有名的演艺吧,在人群中微酣地等着倒数。
    那一晚,节目的主持,是个英俊的年轻人。那人不过二十二三,正是欢脱的年岁。整场插科打诨,说着或暧昧或直白的有色笑话,轻车熟路地把气氛维持得火热。
    秦晋觉得无趣,但年轻人说,下面一首歌,送给和我同样的你。
    他只说是“同样”,并没说清是怎么样。
    前奏乐起,人声静下,下一秒,青年的眼神就变得沉静深邃。
    稍觉颓废的乐声,却让秦晋胸腔的某一处温热潮湿。
    青年说,唱给同样的你听,边界,1999。
    那个退却浮夸之后的眼神,带着一丝落寞地,沿着视线,投入人群,落入秦晋眼底,再顺着感知蔓延到周身。
    几乎是一瞬间,就侵染他的神经,让他肯定,他们是同样的人。
    仿佛漫无目的地游走在边界处,找不到归依的旅人。
    至少那一刻是,在此须臾,他们都是。
    青年的声音是磁性的沙哑,那一首歌,没有故事,只有情绪。那么多个也许,婉婉道来,看不到明天也许,犹如末世。
    秦晋习惯掌控,不是悲观主义者,不相信末世。但短暂脆弱时,坚硬完好的外壳仿佛打开一个罅隙。那罅隙只是很窄的一点,却让怆意趁虚而入,直达深处,与他一唱一和。
    恍惚间,他觉得,或许,时间就会在一刹那停止。
    也许是注定,宿命论者定当它是注定。
    注定在某一个不复存在的瞬间,会有某一个人出现,不经意地,轻柔却真切地,挑动某根的弦。
    其实只是偶尔的脆弱,对于秦晋来说,那样细腻感性的负面情绪,只如夜露一般,日出之后便杳无踪影。
    不曾想,那一根被拨动的琴弦,短暂而孱弱地颤动后,竟是经年累月,余音不绝。
    后来,秦晋又去过那个演艺吧几次,却再没见过那个唱着边界的年轻人。他不是非要发生什么,只是单纯地想要见他一次。
    甚至不用离得太近,只是远远地看着。
    那样的渴望谈不上爱,甚至谈不上喜欢,但究竟是什么,连他自己也说不清。
    秦晋是双性恋,虽然更为偏爱男人,但见过的同类少得可怜,他不是魏竟成,他没有一眼就看清对方性向的火眼金睛,他不会一厢情愿地以为那个年轻人也是同类。
    两年后,一名下属的婚礼上,他惊讶地发现,婚礼的司仪竟然是那个人。更让人惊讶的是,只是一面之缘的陌生人,过了这么久,他还能认得出。
    而后,他参加过很多次婚礼,却一次次地失望。N城那么大,婚礼司仪多如牛毛,能撞上那人的概率之小可想而知。
    好几年,他们就用这中互不相识的方式存在与同一个城市。
    一直到2004年夏末的某一天,魏竟成坐他的顺风车去见新男友。
    他打趣说,换得够勤的啊。魏竟成一本正经地说,这次是认真的。
    司机把魏竟成送到临江路的一家婚庆公司旁,秦晋坐在后座,透过车窗,正看见站在店面门口的那个人。
    他看见魏竟成一步步向那个人走近。
    他看到那个人指间夹着烟,一直笑着,口型像是在说:“你来了。”
    一个城市有多大,足以让日日穿梭在其间的挂念着的人几千个日夜没有一次巧遇的可能。一个城市能有多小,在某一天,突然再见那人之时,竟发现他是自己挚友的心头好。
    秦晋是个自制的人,或者说,对那个人的仅是有些异样的情愫,那极其微小的一点,很难让他做出任何出格的事。虽然仍想知道有关那个人的事,虽然有千百种办法暗询,他未曾向魏竟成打听过一次。
    2007年,N城的秋天来得比往年晚,十一长假过完半个月,一场秋雨过后,气温突然猛降了十来度。
    那一场雨下了两三天后仍不见放晴,见面吃饭时,魏竟成抱怨现在的孩子摸不清心思,才二十来岁的年纪非要买个棕色名包装老沉,穿得一身LOGO,还真假混搭,晃得人眼花,不知道的,还真当他是个活动广告牌。
    秦晋听到“二十来岁”时,眼皮跳了一下,强作无事地问:“谁啊?”
    魏竟成献宝似的掏出手机在秦晋眼前晃了晃,屏幕上的,却是个眉清目秀的少年。
    秦晋又问:“这是老几?”
    “就这一个,”魏竟成说:“这小孩就是爱现,却没那么小心思,直来直去地,相处起来倒也舒服。”
    说完又苦口婆心道:“他跟了我也有一年了,你啊,要是认定好这口,真还不如找个可靠的定下。”
    魏竟成的苦口婆心其实只是顺口一句,却不料秦晋当即答了声“好”。
    在眼前人被惊得目瞪口呆时,秦晋不急不忙地喝了一口茶,将茶杯缓置轻放后,他抬起眼。
    他说:“向你打听一个人。”
    那个周末,天终于放晴。凤凰山的桔园,果实半绿半黄,还远没到赏景的时候。
    秦晋看见魏竟成带着那个人,提着钓竿竹篓从鱼塘边走过来。
    那个人已经不复当年的青葱,但笑的仍然生气蓬勃,阳光斜照在他的脸上,额头渗着细小的汗珠。
    魏竟成把那个人带到他身前,说,这是文笙……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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