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七章 主仆关系?哈?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4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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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了一会儿,吴妈及小玲儿端了洗漱用具及一大碗参粥进了小屋。见到已经醒来的阮红俏,将手中东西往旁边桌上一放,两人顿时泪流满面的扑了过去。
    “宁儿——”
    “小姐——”
    两人搂过阮红俏,抱着她撕心裂肺的哭起来。
    阮红俏的伤口被牵扯到,却隐忍着没叫出声,她知道,她们心中的痛完全不亚于自己。
    特别是吴妈,侍候了娘亲二十多年,早把她当作自己的女儿在看待,如今白发人送黑发人,那种心痛,是无法用言语来表达的。
    “哭吧,把心里的苦都哭出来,今后的日子,咱们三人好好的活。”阮红俏喃喃的说,她实在是不会安慰别人。
    “宁儿”吴妈泪眼婆娑的望着她。
    “吴妈,哭过之后,再也不要为娘亲的逝去难过了,或许这对她来说,是最好的归宿。今后,我们要学着把伤心的事留给别人,留给阮家的每一个人。”阮红俏蹙着眉,眼里是隐忍的仇恨。须臾,吸了口气,坚定的说:“从今往后,我叫魏宁,这世上,不再有阮红俏这个人,除非阮家的人死绝了,我阮红俏才恢复阮姓!”
    “宁儿。”吴妈看着她,心痛极了。[]这孩子,太懂事了,她不过才十岁而已,却是比任何人都来得坚强,明明自己心里很伤心,很难过,面上却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安抚自己和小玲儿。
    “小姐。”小玲儿抬起头,泪眼朦胧的说:“你昏睡了三天,把小玲儿给吓坏了,还以为你和夫人一般要丢下我们而去呢。”
    吴妈听了这话,抬手轻敲小玲儿的肩膀,吸着鼻子,道:“呸呸,死丫头,怎么说话呢?咱家宁儿福大命大,定然长命百岁。”
    “呵,吴妈,长命百岁?那不是老妖怪了?宁儿爱漂亮,可不想将来变妖怪。”阮红俏有意将气氛活跃起来,故意调侃道。“好了,宁儿都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吴妈拭了把眼泪,拍着自己的额头,道:“瞧我老糊涂了,尽顾着自己发泄情绪。小玲儿,快侍候小姐漱洗。”
    “嗯。”
    阮红俏一番漱洗,拒绝了吴妈喂她,在玲儿的搀扶下下了床,只穿了中衣,坐在方桌前,狼吞虎咽的吃了一大碗粥,才觉得恢复了些力气。
    “吴妈,娘亲葬了吗?”阮红俏抹了抹嘴,悠悠的问道。其实她心里是相信那个面具男子会将事情安排的妥妥帖帖的,没来由的相信他。大概是因为他救了他的缘故吧。
    “葬了,是那带面具的公子亲自葬的,就在这山顶上。”吴妈说着,刚止住的眼泪又掉了下来。
    “玲儿,为我更衣,我要去陪娘亲说说话,明日,我们就离开这。”
    “小姐,我们去哪?”小玲儿问。
    “天下之大,一定有我立足的地方。”阮红俏看向窗外,目光所及之处,是一片郁郁的野草。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阮红俏想到前世国学课上学的这首诗,突然间,她觉得自己就像是那野草,有着极顽强的生命力。
    阮文渊,很不幸,我还活着,你,自求多福吧!他日,我定会如野草的燎原之势,席卷整个苍莽大陆!
    落霞山,地处京城西郊,离皇家马场不过几里地,是一座海拔不是太高的山,以现代人的丈量方式,大约只有三百米而已。因为在这座山上可以看见最美的晚霞,所以被世人叫做落霞山。
    阮红俏对这山并不是全然的陌生,去年响,她和燕藜来这山顶野餐过一次,那时她还直感叹这地方漂亮。
    此时的落霞山,漫山遍野的野花野草,姹紫嫣红,比起夏日里,还要美上好几倍。
    记得当时和燕藜吃饱喝足后,躺在山顶,她还打趣说:“燕藜,我怕冷,将来我要在这山顶盖间最豪华的房子,屋顶都盖上白色的琉璃瓦,冬日躺在屋子里晒太阳就不会觉得冷了”
    阮红俏此刻并没有心思观望这些,独自走在山间小路上,心里凄凉无比。|她没想到,这里居然成了娘亲的“栖身”之所。
    她口口声声说要带娘亲走,如今,却要将她永远的留在这个地方了。
    呵,娘亲,你可是早宁儿一步入住了这呢。你等着宁儿,将来宁儿必定在这盖间房子,天天陪着你,和你谈心,那样,你就不会寂寞了。
    心思转换间,已然到了山顶。这山顶甚是平阔,可以同时容纳好几百人。
    阮红俏站小径入口处驻足,看着西侧那座孤零零的新坟。
    面具男子是用了心思的,虽不是多么气派的坟冢,但都是上好吊石砌成,最让阮红俏满意的是,坟头朝着西方,可以将绚丽的落霞和西方瑰丽的景色一览无余。
    轻咬着唇,慢慢向坟茔移动着脚步,不过就十来丈远,阮红俏却走了很长的时间。恭恭敬敬的跪了下来,手扶着汉白玉的墓碑,碑上朱红色的字迹还没完全干透——慈母魏氏芸娘之墓,女儿阮红俏立,景和十七年四月初四。
    阮红俏坐到碑旁,头抵着碑沿,嗫嚅着道:“娘亲,明日宁儿就要离开这了,或许要很多年才会回来看你,你可别怨宁儿啊。娘亲,你一定放心不下宁儿吧?别担心,吴妈和小玲儿会照顾好宁儿的。”说到这,阮红俏音调有些哽咽,却还是坚强的忍住了泪水,“娘亲,对不起,都是宁儿的任性害了你。如若宁儿听你的话自个逃走就好了,至少还会有你一条命在”
    “世上若是有后悔药卖,就不会有那么多伤心的事情发生了。”一男子清泠的声音响起。
    循声望去,但见一青衫男子手提着酒壶,饶有兴趣的看着她。
    阮红俏眼中寒芒顿显,似是很不高兴被人打断自己与娘亲“说话”。
    男子嘟囔道:“有你这么看救命恩人的吗?”
    救命恩人?他是面具男子?他不是说现在还不想别的人看见他的真容么?
    男子似是看透了她的想法,嗤笑道:“收起你的心思,我不是他。”
    “那何来救命恩人一说?”阮红俏冷冷的问,不带一丝温度。
    男子睨了她一眼,自顾自往嘴里灌了口酒,慢慢咽了下去,才道:“你以为你的伤是自己好的?”
    “哦,那多谢你了。”阮红俏这才收起冰冷的语气,淡淡的说:“只是你这人太没礼貌了,你没见我和娘亲在话别么?”
    “那么小气做什么?”
    “哼——”阮红俏赌气的别过脸。
    春日的暖阳,照在身上很是舒服,不会冷亦不会太热。偶尔吹来一丝微风,夹杂着野花及青草的馨香,直抵鼻端,减轻了些许心底的哀愁。
    阮红俏依旧坐在坟前喃喃低语,说起的都是些记忆中成长的趣事。表情丰富至极——或喜,或哀,或微笑,或蹙眉,或敛目,或撅嘴直看得旁边青衫男子一阵心猿意马。
    青衣男子觉得有趣,索性在一旁草地上坐了下来,扯着酒壶猛灌了口酒,继续观望着眼前青丝披泄的女孩儿。
    “诶,那个谁。”阮红俏突然侧头叫他,男子没想到阮红俏会看向自己,完全失去了刚才的从容,不知所措的别过头,不怎么白皙的脸上霎时飞起两片红云。
    “切,”阮红俏哧道:“我被你盯了这么久也没怎么样,你一个大男人害什么羞?”
    她一开始就知道自己在看她?这丫头肯定是存心的,一定是!男子气呼呼的转头瞪着他,没好气的说:“谁害羞了?有你这样取笑恩人的吗?”
    “哦,恩人,对不起,是我看错了。”阮红俏翻了个白眼,心里却说,我又不是瞎子。
    阮红俏这时才好好的打量着他,这男子和燕藜差不多大小,剑眉星目,挺鼻薄唇,肌肤不是很白,但是也不算黑,挽着寻常的高髻,以一支剑形的玉簪固定。|
    “你有匕首之类的东西吗?我的匕首大概在前几天遗失了。”
    男子从袍袖之中取出一把精致的小刀朝阮红俏扔了过去,闷声闷气的说:“我是云泽。”
    “哦,我是魏宁。”阮红俏稳稳拔开刀鞘,在墓碑上埋头刻起来。
    “咦,你不是叫阮红俏吗?”男子愣愣的问。
    “曾经是。”阮红俏头也不抬,淡淡的说:“现在我叫魏宁,魏芸娘的女儿。他日,等我将阮家的人杀光了,我再到娘亲的坟前,恢复我阮姓姓氏。”
    “活在仇恨中不累吗?”云泽问。
    “累,当然会累。”阮红俏顿下手上动作,看了眼云泽,又继续的雕刻着,“之前,或许我会想着带着娘亲简单的生活,但是现在不一样了,我最在意的娘亲死了,她用她的死来成全了我的生,这份恩情,我唯有用阮家人的血来偿还。另外,如果你的亲生父亲拿着弓箭,不讲任何情面的射向你时,你定会如我这般苦大仇深的。现在的我,如若不为自己定下一个目标,那么我的人生就会毫无意义了,那样,我还不如死去来得痛快。”
    “你还是个孩子吗?”云泽惊异的望着她。
    “不是,我是一缕孤魂,无故降到这个世上而已,我还是阮文渊口中的魔鬼,是的,我就是一个魔鬼!如果不能立地成佛,那么成魔又何妨?”阮红俏如若在说着别人的故事。
    云泽沉默着,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脖子一仰,咕噜咕噜将酒全灌了下去。
    须臾,阮红俏对着墓碑吹了吹,开心的道:“搞定。”
    云泽起身,走过去一看,原来她是将墓碑上的阮红俏几字磨去,换成了魏宁二字。
    阮红俏和云泽一道回到半山腰的草庐,已是酉时了,正好碰见从山下回来的面具男子。
    男子面具下的眼睛狠狠的瞪了阮红俏身边的云泽一眼,云泽耸耸肩,自己进了屋子。
    阮红俏看着他,迎上去,微微一笑,道:“能不能找个地方坐坐?”
    男子愣了一下,朝草庐右侧走去,才走了两步,悠地顿住脚,转身问道:“你的身体吃得消吗?”
    阮红俏跟在他身后,他突然转身,差点撞到他胸膛上。抬首看着他的眼睛,阮红俏轻轻点了点头。
    寻了处草地,并肩坐定,放眼望去,竟然能看见远处京城已经燃起了烛火。
    “我应该怎么称呼你?”阮红俏率先开口。
    “程然。”
    “你很像我的一个朋友,我在这里唯一的一个朋友。你们的身形、身高,给我的感觉也有些像,我一度以为你是他,但是你们声音和气势又不像,所以我又觉得你们不会是同一个人。”阮红俏绕来绕去,差点将程然绕晕了过去。
    “你说的是谁?”
    “逍遥王燕藜。”阮红俏看着京城方向,似乎在寻着眼里逍遥王府的所在位置。
    “哦,他啊?那个不学无术,胸无点墨,刁钻任性的逍遥王?”程然不屑的问。
    “程然,不可以这样说他,他并没有别人说的那么不堪,至少,他对我很好。[]这两年,他对我照顾很多,我的娘亲说他是好人,他在我魏宁眼中也就是好人。我曾发过誓,他朝,他若有事,我定舍命相护一次。”阮红俏说得坚定。
    程然眼中金光闪过,嘴上却羡慕的说:“真是一个让人嫉妒的人,听说皇帝护他,魏王宠他,还有你这么个红颜知己愿意对他舍命,他哪里来的这么好的命?”
    “呵,”阮红俏不由心情大好。“这也许就是所谓的同人不同命吧。”
    “以前我不信命,现在我信了。”程然嘟囔着。
    “程然,你那天为何会去司马府?”阮红俏侧头问。
    “我那日正好去司马府办点事,没曾想看见一大群人围攻你一个小孩子,实在看不下去了,就出手救了你,你不用特别感激我啊,只是碰巧而已。”程然淡淡的说,在他看来,只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
    “是么?不管怎么样我都很感激你,早上我给你说的话,一辈子有效。”
    “好,既然那个逍遥王得了你一个誓言,我也就心安理得的要了你这个承诺。”
    “嗯。”阮红俏点点头,道:“程然,明天,我想离开了。”
    程然沉默了一会,问:“你准备去哪?”
    “冬日我怕冷,我准备去南方。”前世自己的家乡可是四季如春的,所以特别喜欢南方。“程然,我走后,能不能派人去逍遥王府给我送个信?就说最多五年,我会回来见他。还有,要他少惹些是非,别让我走得不安心。”
    “好,我定会亲自将话带给他。”
    “如此甚好。”
    短暂的沉默后,程然从怀中取出一枚玉佩,塞到阮红俏的手里道:“这是天鹰刹的信物,天鹰刹在很多地方有据点,将来你或许有用得着的地方。”
    “谢谢你。”由于天黑,根本看不清雕的是什么,但是依着触感,分明同程然腰上佩戴的玉佩形状无二。
    “明日我有事走不开,就不送你了。”
    “没关系。”
    古时奠,澄明清亮,漫天的星子就像孩子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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