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八章 不怕死,打亲使。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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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得一闲,原本是打算在家里好好陪陪美貌娘亲的,但是,院外传来那不似箫声,倒像鸭叫的声音再次打乱了阮红俏的计划。
    那声音不是别的,正是燕藜与他相约的暗号。
    如今阮红俏在魏芸娘等人跟前也不避讳,绕到竹苑后,轻轻一纵,跳到院墙外面。
    阮红俏冷着一张小脸瞪着燕藜,一副你有话快说有屁快放的样子。
    燕藜见她出来,视若不见阮红俏满脸的不快,裂开嘴一笑,说道:“宁儿,前些日子我不是告诉过你日暮国的王子要到大燕求娶一个公主和亲,以增加两国感情吗?我刚刚得到消息,那队人马已然到了城门口,我们快去凑凑热闹去。你瞧,我连追风都给你带来了。”
    追风就是两年前燕藜在马场为阮红俏挑的那匹马,如今已经长成和燕藜那匹御风一般高大的成年马了。因着司马府离逍遥王府不是很远,平日里都将追风寄放在燕藜的府上。
    看着他这两年猛窜的身子,怕是有一米七五了,比起两年前,更加的风神俊朗潇洒不凡,原本圆润漂亮的脸如今已是棱角分明,英气逼人。一身白色的袍子让他看起来更显飘逸,恍如谪仙。只是这人怎么只长个子不长心智的?枉生了一副好皮囊!
    这两年相处下来,让阮红俏觉得奇怪的是,魏王都不怎么管他的,一任的放任他,出了什么事,就赶在后面为他擦屁股。()不过燕藜倒是真没做出什么太出格的事,大不了就是拉着自己揍揍那些个看不顺眼的破皮无赖,经常把人揍得鼻青脸肿的去魏王那告状而已;还有就是偶尔和别的世家子弟争为了能让哪家小姐可以多看自己两眼,争争风吃吃醋而已;要么就是砸人家招牌,烧人家妓院,拿银子扔得人家满头包而已
    若要问这大燕国谁最好逸恶劳,谁最惹是生非,只怕连妇孺老人都会异口同声的告诉你,这人非逍遥王莫属!如今他也快到十六岁,再过几个月便到纳妃的年纪。这大个人了,还成天想着玩?玩也就玩吧,我西那八百年的老榆树上的鸟窝子都陪你去掏过了,我怕什么?只是我难得休息一天,打算陪陪娘亲、尽尽孝道都不行吗?
    “我说逍遥王爷,你急急找我就为这事?”阮红俏很生气,将“逍遥”二字拖得老长。
    “是啊,你看我多体贴你,什么好玩的事都想着你呢。”燕藜仍旧嬉皮笑脸,无视阮红俏眼中那两簇怒火。
    阮红俏忍住想打人的冲动,转身欲掠上墙头回竹苑,无奈燕藜早早洞悉先机,一把将她拉住,威胁道:“你若不陪我去,我将‘凰舞’送人去。”
    阮红俏一把拍掉他的手,瞪着他,咬牙切齿的说:“你狠!”
    那“凰舞”剑,阮红俏是打心眼里喜欢的,她曾用“凰舞”与燕藜练武场的兵器对决过,一把百十斤的大刀,居然被“凰舞”轻轻就削去一大块,真正是“吹毛断发、削铁如泥”的宝剑。比起前世爹地收藏的那些宝剑,不知道要名贵多少倍。
    明知道燕藜是诓她的,但她还是气他威胁她。不过去见识一下古时王族求娶的仪仗也是不错滴。
    “嘿嘿,谢谢夸奖。”燕藜混不在意的傻笑着,牵过一旁追风的马缰扔给她。
    阮红俏接过马缰,自顾自跃上骏马,沿着司马府院外的小道,朝罗浮广场方向驰去。那日暮国王子要到王宫,必定得经过罗浮广场。
    燕藜跟着她身后,脸上是一副我就吃定你的表情。
    话说时下大陆版图四分,分别是大燕、日暮、乌兹、大楚。
    大燕国在四国中最为富庶、最为强悍,占整个大陆版图三分之一,颇具鳌头之姿。因其地大物博,物产丰富,金银铜铁矿藏比比皆是。大燕人喜欢纸醉金迷的生活,各国的商人都喜欢在大燕的土地上经商,各取所需,倒是皆大欢喜。
    大楚处于南方,擅于粮食栽种以及丝绸纺织。时下各国皇室、商贾、世家大族皆以能穿上大楚国出产的云丝织锦为傲。其他三国往往都会从大楚大量购买粮食及丝绸,是以大楚版图虽不及大燕和日暮国,但是却是极富庶的。
    乌兹国偏西,乌兹的马是其他三国无法比拟的,大燕国王室里多数的马匹都是乌兹国进贡。
    而日暮国与大燕相邻,地处版图的最北边,占地面积也颇广,仅次于大燕,现今能与大燕抗衡的,只有日暮国而已。日暮国人体格强健,擅骑射,擅长马上作战,这一点,是大燕国的痛处,大燕皇帝有心一统江山,但碍于日暮国地里位置特殊,大军实力亦不弱,却也是不敢贸然行事。不过燕日这几十年来互相通婚,边境倒也颇为安宁。
    只是日暮国从头年的十月开始,到第二年的四月,都处于皑皑白雪、大地冰封的状态,而夏日奠气却有如熔炉中一般,以七八月为甚,冷热分化极其严重,这在其他三国,是人尽皆知的事情。
    此次日暮国提出和亲,大燕适龄的公主除了年前才及笄的皇后的小女儿锦绣公主外,再无他人。这锦绣公主颇得皇上皇后喜爱,虽不是国色天香,但也是个实实在在的美人。他们肯放她去那蛮荒之地么?阮红俏如是想着,却傻笑着摇头,腹诽道:这关我何事?
    燕藜与她并骑,看着她丰富的表情,心情也是大好。
    两人堪堪来到罗浮广场,下了马,将马寄放在广场西侧的马厩里。
    这罗浮广场极其广大,可以同时容纳二十万人。在广场的中央,有一座三丈高的青铜像。铜像铸的是一个将军,此人面相俊逸,留着一绺美须,一双大眼睛直视着城门方向,身穿连环铠甲,身后披着及踝大麾,左手环着腰旁剑鞘,右手笔直的握着长剑高举过头顶,两腿呈跨步之姿。这人便是一百年前与燕世祖一同打下燕国天下的建威大将军罗浮!传闻他一生经历了上百场战役,无一败场,被燕世祖奉为战神。
    广场里是不能骑马的,违令者,轻则有牢狱之灾,重则人头落地。
    只见大燕兵士手掷长枪,三步一人,列队两旁,只余中间一条两丈宽的道路供使节通过。专门接待外来使节的大鸿胪周鼎先满脸堆笑的恭迎在城门口。
    广场上早是人山人海,忽闻城门口一阵骚动,日暮国使节鱼贯进城,纷纷下马步行。
    周鼎先一挥手,便有专门接待的士兵上前去接过使节团一行人手中马缰,将马牵至一旁。
    燕藜牵了阮红俏的手就欲往前面挤,奈何一下子聚集了太多的人,根本挤不动分毫。
    “还好我早有准备。”燕藜嘴角一抹坏笑,准备实施他惯用的伎俩。只见他伸手进怀,抓出一把碎银子,朝天一扔,大声呼道:“谁的银子掉了,快抢啊。”
    却不知道今儿个人太多,行不通,反倒适得其反——众人为了捡银子反而把他们挤到了最后面。
    阮红俏翻了个白眼,燕藜却一脸莫可奈何的表情。
    “你逍遥王靠得住,母猪都会上树。”阮红俏撇撇嘴,一把扯过燕藜的膀子,纵身一跃,脚尖在前方人头上轻点,三两下便立于人群前端。徒留后面一群人面面相觑,不知所以然。
    使节团一行千余人,款款向前行来。
    目光触及到人群中间一抹身着紫色锦袍的气宇轩昂的影子,阮红俏身子竟是起来。
    那是——
    “张巡——”
    阮红俏冷颤着声音,一声暴喝,那声音带着变了调的森寒,犹如从修罗地狱中传出一般,让周遭的人一阵发冷。
    燕藜不明所以的愣愣的望着突然之间像是变了个人一样的阮红俏,正欲伸手去拉,她却如一条游蛇见到美味碉鼠一般,“嗖”的一下子朝那抹紫色的身影窜了过去。
    有一种爱,沁入心扉;有一种恨,深入骨髓。但是如若那沁入心扉的爱转化为恨,那将是刻骨铭心!就算穿越千年,两世为人,她亦不能忘怀。
    被遗忘八年之久的痛,似万蚁噬心,再一次弥漫在胸口。|
    既然老天爷这样安排,我定会让你万劫不复!
    什么叫做仇人见面分外眼红?这就是!
    原本傲慢的睥睨着大燕百姓的男子在看见那双冰冷如利剑的眸子以及那张明明很漂亮此刻却略微扭曲变型的小脸时,竟是愣怔着迈不开步子。时间仿佛静止了一般,他站在原地,任由那抹娇小的身影向自己掠来却无法动弹。
    “嘭——”看似白嫩瘦小的拳头对着男子英挺的鼻梁,狠狠的一拳砸了下去。
    男子没想到那么小只拳头,力道却大得吓死人,堪堪晃了几晃才稳住脚。()他好似听见了鼻梁断裂的声音,一时间鼻腔一热,以手捂住鼻端,却还是能从指间的缝隙看见那一抹溢出的殷红。刚站稳脚步,又一拳直击到他的左眼。
    这时他周围的兵士才反应过来——
    “护驾!护驾!”男子周围的人哄乱着叫起来,迅速的围成一圈,将紫袍男子和那孩子围在中央。
    他们因为是使节团,根本就不能带武器大燕。不过他们日暮人的拳头也不是盖的,就算是草原上的恶狼吃了他们一拳,也堪堪难以忍受,何况是这么娇小的一个小孩?可是,他们完全错了!那孩子像游蛇一般,游走在一群大汉之间,他们根本就碰不到她分毫,而她还时不时的将拳头砸在他们尊贵的王子身上。这是侮辱!天大的侮辱!
    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大燕的百姓及军队根本还没从突然的哗变中回过神来。虽然那男子傲慢惮度实在是让人不爽,但是任谁都没想到有人会胆子大到在大庭广众之下殴打使节。
    “太子驾到!”太监尖细的声音刺穿了中间那一团哗然以及愣怔着的人们。
    全场百姓都跪下见礼,只有中间那群人还无动于衷。
    燕藜从来没见过阮红俏如此扭曲失态的样子,但是“太子”二字恁是将他从失了的心神中拉了回来。再不逃,怕是死路一条了。他迅速跌进那一团混乱之中,一把拉过打得正欢的阮红俏,施了轻功,三两下从匍匐着的人群头顶窜了出去。
    太子阴鸷的望着那两抹逃去的身影,并未遣人去追。不由地,嘴角泛起一抹邪肆的笑容,且越放越大。逍遥王,若说你的朋友不知道殴打使节的厉害倒也罢了,可是你生为王爷,却纵容你的市井朋友殴打日暮国的王子,其罪当诛!这下看你还怎么逃!本太子倒要看看父皇和你那魏王父王怎么偏帮你!
    不错,那紫袍男子就是日暮国二皇子暮千雨!
    燕藜拉着阮红俏一口气跑出好几里地才停下来,连马都没顾得骑。
    气喘吁吁的靠在一处民居的院墙上,燕藜漠视阮红俏哀怨的眼神,紧闭着唇,腹诽道:那人,必定不会放弃这么好的一次机会吧?!
    “宁儿,到底发生什么事?你怎么突然像个疯子似的,揪着那日暮国的王子就开揍?”现下,燕藜最关心的还是阮红俏为何会如此失态。她才十岁而已,除了这两年跟着自己发疯外,她以前都没出过司马府,哪里来机会接触那日暮王子?更别谈结怨了。且看她这样子,好是有血海深仇似的,难道还有什么不为自己所知的秘辛?难怪从第一次见面,自己就能从她眼里看见不符于她年龄的伤感。
    过了半晌,阮红俏才冷冷开口问道:“他当真是日暮王子?”
    “四年前见过一次,那时皇上四十大寿,他曾跟着使节来贺寿。”燕藜看着她的眼,不知道她为何会这么问。
    渐渐冷静下来,阮红俏越来越为自己的鲁莽感到后悔。或许只是长得像而已?阮红俏滑坐在墙根,悠悠问道:“燕藜,你相信鬼魂一说吗?”
    “鬼魂?”燕藜在她身旁坐了下来,“应该有的吧?!不然为何有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一说?”
    “呵。”阮红俏嘴角漾起一抹苦笑,直看得燕藜一阵心酸。“燕藜,其实我就是一缕孤魂,带着前世的记忆投胎转世到阮家而已。”
    燕藜侧着脸,眯缝着眼睛望着阮红俏的侧面,似是想从她的脸上看出一丝蛛丝马迹来证明她是不是在开玩笑。
    见燕藜不做声,阮红俏转头与他对视,讥诮的问:“怕了?”
    “切,我燕藜的人生中,没有怕这个字。”燕藜学着阮红俏平日里的语气,自负的说,可这种情绪维持了不到一秒的时间,继而以阮红俏从不曾见过的哀怨的口气问道:“只是,宁儿,你背负的是怎样的一种痛?”
    “我原本是两千年后的人类,我的父亲是一个帮会的首领,我的母亲虽然在我六岁的时候就生病逝世了,可我的父亲把爱完全倾注在我和弟弟身上,所以我们一家子还是很幸福的在生活着。,状似平静的娓娓道来:“我以为我死了,却没想道老天怜悯我,让我在另一个世界得以重生。”
    燕藜的心被震颤得厉害,他知道,他不能把这当作故事来听。他能望进她的心底,那里面,是一只的洞,汩汩的流着血。连带的,让他的心也跟着痛了起来。
    燕藜敛起平日里的嬉皮笑脸,长臂一伸,揽过她的肩,将她的头埋进自己怀中,才呐呐开口问道:“那个张巡长得和日暮王子一般模样?”
    “嗯。”阮红俏吸了吸鼻子,泪水终于忍不住流了出来:“我原本想,既然老天爷给我机会重生,我就好好的生活,再过两个月我就带着娘亲离开这里,没有勾心斗角,没有尔虞我诈,简简单单的过一辈子也就罢了,可是,那人,那人为何会跟来?”
    “宁儿,对不起,我今天实在不该任性的拉你出来。”燕藜满心的内疚,心里深深的懊悔不已。“可是,你有没有想过,他们或许只是长得像而已?”
    “如果是这样我是不是会连累到你?”阮红俏抬头迷蒙着双眼望着燕藜。
    “放心好了,他们不能奈我何。”燕藜以袖拭去她脸上泪水,眼里是从未展现过的温柔:“宁儿,今后的人生,让我保护你,可好?”
    阮红俏望进燕藜那温柔的眸子,心里微微一跳,眼前的燕藜跟以往的他,有些不一样了,具体怎么不一样,却是说不上来。只是,可以么?我还能相信么?
    燕藜眼中的光芒越来越炽烈,他,在等她的回答。
    阮红俏不敢再看他的眼,低下头,声若蚊蚋的道:“除了我的娘亲,我不敢再相信任何人,燕藜,就算是你,我都不敢放开心与你相交。”
    燕藜脸上闪过一丝失落。也是,被深爱的人伤害得如此彻底,哪里还敢轻易交心?不过,我会等,等你为我敞开心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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