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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我在十七岁那个血气方刚的年纪里,认为的最理所当然的事。}
    被黄锁玉打后我住过几天院,给我做饭的阿姨被吓得要死,整日炖着上好的补品往医院送,我妈没来印一个脚印。
    后来我好了,回到学校,没有去找黄锁玉的麻烦。并不是我突发善心想放过他,我只是想得找个机会,光明正大的和他打一场,等我把狠狠地把他踩脚底下那一刻,明明白白地告诉他,黄锁心的死,是她自找的。跟我没有半毛钱的关系,更别想我因为有半分愧疚。
    那一幕在我脑子里成形了长达几个月之久,我都没找到时间实施它。原因是黄锁好像很忙,跟我一样他并没有住校。不到上课前最后一分钟他不会进教室门,而放学后每每最先冲出教室的总是他,这让我疑惑,难道是他知道我会去找他的麻烦所以自动避开?
    事实证明我想太多,后来我找人打听才知道他的空余时间全部都在打工,他家真的很穷。
    但这跟我没关系,我说过,我是个睚眦必报的人。
    我逃了最后一节课,目的就是在他晚自习下课后去打工的必经之道上拦住他。这件事我并没有让平时给我跑腿的人知道,这种仇,我必须自己报。
    我轻而易举地在一家他常去的酒吧门口拦住他,他不耐烦地问我想干嘛,我笑了,我想干嘛?当然是想报仇!
    这是我在十七岁那个血气方刚的年纪里,认为的最理所当然的事。我拽着他的衣领把他拖到黑暗的深巷里,路上我还一路在想,打架这种有失颜面的事,还是少被人看见比较好。
    倒霉的事我那天并没有看黄历,更不知道我拖他去的那条我不怎么熟习的巷子里已经有一群混混聚集在那里了,更倒霉的是,这群混混恰好是我平时看不惯,叫人揍过的。我就这样拖着黄锁玉,傻了吧唧地往虎口送。
    那天我被打得很惨,黄锁玉没能幸免,被当成我的同伙猛黑了一顿了。
    可是我是谁,骄傲的黎离!跑腿的都得尊称我一声黎少爷,这不光是有钱,还得有实力。我说过我是练跆拳道的,逮着机会我从来都是把人往入里整。我从地上爬起来用尽全力跟他们拼,我想,怎么可以让黄锁玉这个倒霉的家伙看扁!而黄锁玉已经躺在地上爬不起来了。
    我也想不起当时的情景是怎么一种疯狂的景象,只记得刀子横过我胸前时那股撕心裂肺的疼,和背着混身是血的我疯狂往医院跑的人,是黄锁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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