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人:再给我一个吻,行吗?(无限期坑中)  第十七章 到访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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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一韬见了宋子杉的爷爷,还没等宋子杉介绍,就乖巧热情地冲上前去,大声说:
    “叔叔,您好。我是宋子杉最好的朋友,叫程一韬。”
    他不想被宋子杉比下去,因为宋子杉在他家,表现太好了。
    可是,他这突然爆发的热情和礼貌,只让他赢得一片笑声。宋子杉用手顶着鼻孔,挡着嘴,拼命压抑着笑声,肚子忍得一抽一抽的。
    诶?难道,他不是宋子杉的爸爸,是他的叔伯之一?明明宋子杉第一时间就那么亲热地跑过去给了一个大大的拥抱。
    宋子杉好容易忍住笑,向满脸疑问的程一韬解释:
    “小八,这位就是你一直想见的我爷爷。你叫他叔叔,虽然他一定会高兴,可我岂不是要矮你一辈?”说着,他拉过爷爷身边的一个看起来不到四十岁的中年人,“这个才是我爸。那位是我大伯,这位是我小叔。”
    程一韬恍然大悟:原来是自己太莽撞了。可是,宋家人,怎么一个个都这么少相?
    “你们家人,都这么年轻啊!怎么保养的?”程一韬跟长辈们逐个弯腰见礼后,悄悄问宋子杉。
    “没什么,只是生活习惯比较好吧。而且。不同于城里,这里空气清新,吃什么都是自己家种的,新鲜无污染。再说,自己都没保养好,怎么能让病人相信自己的医术?医生健康的气色,会让病人安心。”宋子杉耐心地解释。
    “子杉,总让客人在外面站着说话成什么体统?快让进屋里,坐下说话。”宋子杉的爷爷,说话声音不大,但底气十足。
    “爷爷,听您说话,好像身体比宋子杉还硬朗啊。”程一韬很喜欢这个精神抖擞的,不像爷爷的爷爷。
    “哈哈哈……小伙子,真会说话!子杉是个早产儿,先天不足。从小就被我用药膳调理,现在,已经比普通人健康多了。”宋子杉的爷爷对程一韬的好感,从见面就开始增加。
    宋子杉的父辈们,穿着倒也算普通。跟一般的城里人差不多,很随意,不太讲究品牌。
    程一韬感兴趣的,是老爷子的打扮。那白色对襟盘扣棉布小褂和棉绸宽裆松紧裤,外加一双黑色圆口千层底布鞋,一点都衬不出他一方名医的身份,跟个纳凉的老农似的。只是那光洁红润的脸色和智慧和善的眼神,透出他装了满肚子的学问。这种装扮,程一韬只在电视上见过。他忍不住好奇地摸摸他的衣襟,裤腿,感觉一下衣服质地。都是他没穿过的。质地看起来并不细软,但有种洗旧的棉织物特有的柔软感觉。
    “爷爷,宋子杉在家,也会穿这种衣服吗?”程一韬实在想不出,宋子杉穿这么一身的样子。
    “小娃子。他才不会呢。他面皮薄。我说这衣服舒服,他不听。怕见到同学老师什么的,被人家笑话。你说,这纯棉的东西,又吸汗又凉快,没静电,没化学反应,多好!”老爷子可算找着人抖落他的着装理论了。
    “爷爷,那叫化纤成分过敏。什么化学反应啊。小八对化学最在行了,别让他笑话。”宋子杉笑着纠正。
    “这娃子,一看就心眼正,聪明懂事。比你强!他才不会笑话爷爷,是吧?”爷爷说着,转向程一韬,程一韬连忙点头,“哪像你,成天挑爷爷的刺!”爷爷又转向宋子杉。他嘴上嗔怪着,眼中却全是宠爱。
    晚上,程一韬就跟宋子杉挤在一张床上。
    “我说宋子杉,你的床,怎么这么硬啊?比学校的还硬。硌死人了。你怎么睡得着啊?”程一韬头一次睡这么硬的床,忍不住抱怨。
    “呵呵,我从小就这么睡,习惯了就好了。这种床,对骨头有好处。那种软床虽舒服,但是睡久了,腰椎会慢慢变形、受伤。你要是睡不惯,我给你垫床被子吧。”宋子杉说着,就想爬起来找被子。
    “算了,别忙了。天这么热,再弄床被子烀着,更难受。”程一韬赶紧阻止。
    都说入乡随俗,自己太讲究了,会给宋子杉添很多麻烦。程一韬可不想这样。
    “也是。没办法,爷爷不让买空调,说是会招来许多怪病。中医讲究天人相应,主张接触自然,顺应自然。你就委屈点吧。我家里人也都习惯了固定作息。一到点,就能睡着。”宋子杉表示着歉意。
    “没事,你想太多了。不用解释这么多。你知道吗,我觉得这里的生活,比城里自在多了。没有那么多的拘束。你家里人真好,很和气健谈。特别是你四叔,讲话真逗,那么多歇后语。我从来都没听说过。什么老太太掏鸡窝,老鼠掀门帘……太搞笑了。你要是不解释,我根本就听不懂。我家那些亲戚,只会小心翼翼地保护着我这个传宗接代的独苗,一见面就奉承不断。我感觉自己就像是个生育和出名的工具。烦死了。”程一韬一想起那些人捧宝似的奉承笑容,就不自在。
    “各人的命运不同,生活环境自在也会不同。你有那么好的读书条件,还可以见识到那么多现代技术对生活的影响。这里的孩子,是想都不敢想的。如果不是我大伯在城里开了诊所,常常会给我带一些复习资料,只怕,我也考不上金方。咱俩也就无从相识了。现在,你更不可能睡在我的床上。”宋子杉劝道。
    “嗯。也对。哎,话说回来。怪不得你做饭那么好。原来是跟你婶婶学的。她做的糟鸭掌和红烧肉,连饭馆里也比不上。跟风哥的手艺,完全是一俗一雅两种不同的高级境界。真香啊。等回去,一定得带些让他们几个人尝尝。”程一韬回味着,口中津液都多了起来。
    “你还真有良心。等带过去,都该馊了。”宋子杉喜欢的,就是程一韬的不做作和对谁都是一片赤诚。
    “对了,我说你怎么懂这么多。你家的书房真大,书真多。居然还有四库书目!放在古色古香的书柜里,真有点电视里的旧家族的感觉。要是被我爸看见,他会哭晕的。他最爱藏书看书了。可我家地方小,能给他腾出一个书房就不错了。我妈最烦他一出门就会弄几本书回来。总赶他去图书馆。”程一韬又想起了白天让他眼球都转晕了的藏书。
    “你也太夸张了。那是我家几代人攒下来的。乡下,什么都缺,就是不缺地方。咱们宿舍那种小空间,还真是让我过了很久才适应。咱们还算幸运的。住在老楼里,房间小,只住四个人。他们住新楼的,一屋八个人。多可怕。总觉得氧气都会不够用了。”宋子杉对金方唯一的不满,就是宿舍太挤。
    两个人叽哩呱啦地聊到大半夜,才在习习自然风中,沉沉睡去。
    宋子杉带程一韬玩了三天,就跟着爷爷出诊了。程一韬也好奇地跟着。
    病情不重的病人,都好奇地打量着程一韬。宋大夫家,什么时候有了这么一个子孙?帅气又时尚。一点都不像这里的人。倒像是京城来的。有熟一点的,胆大的,就问了:
    “宋老爷子,这后生,是你家哪个儿子的娃啊?真俊,透着灵气。您好福气啊,有了子杉做传人,又有这么一个好孩子跟子杉做伴。”
    “呵呵,我哪有这么好的福气,让他做子孙?这娃娃是城里来的,子杉的同学,好兄弟。全国的榜眼呢。可惜了,如果早认识,我非把他收了不可。”爷爷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语气中透着遗憾。
    “爷爷,我又不是妖怪,您收个什么啊?要不是怕抢了宋子杉的饭碗,我真跟您拜师。”程一韬打趣。
    “小八,我没说错吧?爷爷看到你,准会眼馋。爷爷最爱惦记别人家的聪明孩子。”宋子杉笑着对程一韬说。
    “哈哈哈……子杉,你爷爷有你传他的衣钵,已经满足得不得了了。你没在的时候,他天天念叨你,夸得跟仙童似的。”病人替老爷子分辨。
    “是啊。你看,我白疼他了,都不念他爷爷的好。小八娃子,你想学,我就教你,保你胜子杉百倍。”爷爷也跟着说笑起来。
    看着这两个出色的年轻后生,爷爷开心得不行,整天把笑锁在脸上。
    程一韬也是开心得不行。原来听宋子杉说爷爷治病是随手而应。这次,他总算是亲眼见识了。
    最让他惊爆眼球的,是爷爷像孩童淘气一般突然在一个中年妇女耳边大叫一声,竟然就治好了她僵了三天的脖子。还有就是,一个小孩子玩捉迷藏崴了脚,疼得走不了路。被他爸爸抱着来看病。被爷爷拿几根针三扎两扎,那孩子竟然就自己走着回去了。把个程一韬惊得目瞪口呆。都说伤筋动骨一百天,这,又是什么?
    后来宋子杉给程一韬解释:惊吓,也是中医治病的一种方法。目的是让病人暂时忘掉心结,或通过突然性的紧张使血脉瞬间扩张,消除原来意外造成的淤滞。而那个小朋友的脚,并没有完全治好。回去之后,还是要小心调养,尽量少动,不能再次受伤。其实,中医中,还有人会用到一种叫作祝由术的方法,治这种病更快更好。只是,爷爷轻易不用。也不让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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