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十二章 动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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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出来那个三王子是个极其聪明的人,将位置选在了郊区的这个地方。此处周围植物茂盛,便于隐藏,而且周围农户又多,若是双方开打起来,为了不伤及农户极其庄稼,李逍他们必然是不敢轻易动手的。更重要的是,现在他们所处的位置是一个岔路口,完成任务后刺客可以朝不同的方向逃窜,能轻易地避免朝廷这边集中兵力来进行抓捕。
这个位置的确是他进行了细心地考察和实验后所最终选定的位置。在草原荒漠上生活了二十年学得最多的东西就是如何看着老天爷的脸色行事,如何尽最大可能地利用身边的环境。而且,不只是这个路口的选择,逃走的路线,路上在什么点安排什么样的人接应他全都安排得妥妥帖帖,以确定最后顺利到达安全的避风港——林州。可是他估计没有猜到的是刘道规是个极其聪明的人,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看出那门上的记号有问题。
至于朱梓文,如果不是在马车剧烈颠簸那一下的时候他看到九歌露出的笑脸和藏在袖子下的前几天他们玩所谓的“角色扮演”的时候朱梓文赐给他的一把小匕首的时候,朱梓文绝对不会想到九歌对他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发自内心的大实话:你不知道吗?我就是那个胡人王子派来的卧底啊!我的目的?当然是杀你。自己竟然还可笑地把它当成眼前的小妖精取悦自己的手段。
很快外面便响起了刀剑声,喊杀声和宫人喊“护驾”的声音,九歌拿出自己走的时候藏在袖子里的匕首,毫不犹豫地朝朱梓文刺过去。这把匕首是把极其锋利的好匕首,如果落点准确的话应该可以一下正中朱梓文的脖子,可是马车在这时出其不意地颠了一下,于是原本应该朝着朱梓文的脖子而去的匕首偏了一点,擦着朱梓文的发丝而过,落在了朱梓文的肩部。朱梓文的龙袍袖子被划开了,肩上渐渐渗出血来。这偏了的一下给了朱梓文一个机会,朱梓文本是会武功的人,他一脚过去,踢掉了九歌手里的匕首,再一脚将九歌踢倒在马车里。抢过一旁的匕首朱梓文就要朝九歌刺过去,就在这时马车的顶棚被人劈开了,一身黑衣拿剑的蒙面人一挥剑直逼朱梓文而来,朱梓文看到了那双蓝色的眼眸,如果没猜错的话那就应该是那个胡人王子了。朱梓文有些绝望,难道他真的气数已尽,今天就该命绝于此?不,肯定不会的,别忘了刘道规已经带着人过来了。
李逍被人围住了脱不开身,刘道规身边被称为禁卫军中的“十大铜人”的绝顶高手便齐齐朝朱梓文所在的马车冲过去。那蒙面人的剑眼看离朱梓文的脸只有几寸远了,另一把剑突然临空而至,硬生生将他的剑挡了回去。
看看身边一时被数十人围住了,那蒙面人放弃了硬来,而是一伸手拉起了九歌,将他从马车中带出来,然后伸展轻功从那十人的包围中脱离出来。
看到九歌被蒙面人带着从马车上空升起的时候李逍正突破了身边的重围,这样的景象无疑给了他当头一击,他很希望自己看到的只是幻觉,可是那确是个无情的事实。当九歌被带出马车的那一刻起,命运就注定了他们此后将会站在对立的两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