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星是流氓 章节1钱包的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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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包的诱惑
小胡是个穷山村的人,打小没读过几年书,大字不识一箩筐,典型的文盲一个。像他这种既没文化家境条件又不好而且还生活在穷乡僻壤的人,就该认命,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当一辈子庄稼兵。可小胡与众不同,偏偏有些不安分,一直向往着繁华的大都市,梦想着将来可以像城里人一样真正的融入城市并拥有城市,在城市的温暖怀抱里舒舒服服的过日子。哪怕就是不吃不喝在城里干坐几天,他也认为是天底下最最幸福的事。看来天下不单单有为爱痴狂的人,也有小胡这种为城市而痴狂的人。
后来长大了,小胡终于如愿以偿投入城市的怀抱,跟着一群老乡来城里闯荡。只不过他没有彻底融入城市,只能算是个栖客,但即使这样他也感到很满足。
置身于高楼大厦之间,现实中的感觉和少年时的幻想大相径庭,忽然觉得自己很渺小,高楼林立下犹如一粒不起眼的尘沙,经不起风吹雨打。又觉得自己是个打火星迁来的异类,和这里的一切格格不入。
自己少年时期魂牵梦绕的都市,如今是如此的冷漠与陌生,小胡一度茫然,无所适从,不知道自己在这儿能干什么。
没知识没技术,一直找不到好工作,为了维持生计,只好跟着几个同样落魄的同乡伙伴在蔬菜批发市场出卖劳动力挣口饭吃,主要工作就是帮运菜的大车卸货。活儿很累,却捞不着多少油水,日子过得很清苦,一伙人连个廉价的单元房都舍不得租,只是在附近村子里合租一间平房凑活着住。
到了夏天,临时的小家简直成了考验人的意志的人间炼狱。闷热难耐,蚊子虫子呈编制式成群结队的出没,疯狂地向每个人发起自杀式进攻,令人无法阻挡,倍受折磨。这还不算什么,最要命的是抵抗外敌入侵的同时自己阵营的战友还要自相残害,那一双双大汗脚就是每个人最具攻击力的武器,晚上一旦裸露出来臭气熏天,能把人熏个半死。
居住的条件过于恶劣,实在没法住人,一伙人便经常不着家,就在菜市场门口找块空地打地铺。这地方无遮无掩,四面来风,晚上很凉爽。而且有风一阵一阵的吹着,蚊子站不住脚,大都飞别的地方去了,他们能少受些叮咬之苦。在这里安营扎寨最大好处就是离工作地点近,省的他们来回跑。而且夏天活儿多,工作时间延长,睡在这里可谓近水楼台先得月,只要有活儿,马上可以抢先一步揽到手。起早贪黑,随时有活儿随时干,钱挣得也就多了,无非就是累点。他们各个年轻力壮,身板硬,再苦再累没什么,咬牙一顶也就忍过去了。
城里人都追求什么业余爱好,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小胡的老乡们也有自己的业余爱好,那就是打扑克牌。可小胡却与众不同落落寡合,不怎么爱打牌,而是爱逛大街,而且每次逛大街时心里总怀揣一个异想天开的美好愿望,就是捡钱。他有个老乡,以前也是个打工仔,平时闲着没事干就爱上街压马路。有一天撞大运,在街上溜达时捡了一笔钱,老乡没有弘扬雷锋精神把钱还给失主,而是昧着良心据为己有。得了一笔意外之财后,老乡第二天就辞掉工作,开始经营小吃店,没想到生意还不错,挺能赚钱,如今那小子的生意风生水起,日进斗金,小日子过得一天比一天滋润,好不引人羡慕。小胡听了老乡的传奇故事,开始效仿,只要有空闲时间就去街上转悠,朝思暮想捡它一大笔钱,那就发大了。到时摆个水果摊,卖自己最喜欢吃的水果,而且想卖就卖想吃就吃想休息就休息,一切自己说了算,逍遥自在,那日子才叫一个逍遥快活似神仙。
于是乎,小胡坚定了一个信念,只要自己坚持不懈地每天都在大街上转上几圈,总有一天会天上掉馅饼砸自己头上让自己捡到钱的。
从坚定信念的那一天起,菜市场附近每条大街上都留下小胡的足迹,每个足迹都印证着小胡心中那个最最异想天开的疯狂的梦想,日复一日,风雨无阻。虽然很苦很累,但他的信念不曾有丝毫改变,真是想发意外之财都快想疯了。几条大街不知已被他那坚定的步伐踩踏了多少遍了,可是迄今为止,汗水挥洒了不少,却一分钱没捡着。事实都这么残酷无情了,小胡依然不死心,希望之火依然蓬勃旺盛。他始终认为功夫不负有心人,只要自己持之以恒,锲而不舍,总有一天老天爷会睁开眼看着他,并被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深深打动,从而善心大发赏赐他一个又大又圆的馅饼。
每每想到此,小胡就会精神振奋,觉得希望不是在田野上也不是在工作上,而是就在大街上。别人都讥笑他走火入魔了,劝他清醒清醒,别再做什么天上掉馅饼的白日梦,安安分分的工作才是正道。不管老乡们是苦口婆心的劝告还是冷嘲热讽百般嘲弄,小胡一概置之不理并付之一笑。无论他们说些什么,都不能动摇小胡心中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