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二章 照片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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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发展得超乎了我的预料,当我还在努力挣扎着说服自己江某人对我其实没有意思的时候(与其说是说服,不如说是我身体里有俩小人在吵架,一个说他可能真的对我动心了,另外一个在骂我是笨蛋,以为换了张脸就以为以前得不到的爱情能变成囊中之物了,而我在做的事情就是在看哪个小人先吵赢另外一个,然后只要听那个赢的说的就可以了),一张照片把我的生活搅乱。
    我要说一下,本人有个爱好,其实也说不上上爱好,就是点人之常情,赖床而已,是属于那种不到最后一刻绝对不会离开被窝的类型,因此,每次几乎都是踩点进教室,然后就可以看到课代表上讲台领读了。算了一下,比较早到教室的情况大概发生过两次,一次是第一次来这个学校的时候,另外一次就是想给江毓正试裙子的时候,所以,这日,我和往常一样来到教室的时候,也是和往常一样踩点的,不过我不怎么害怕,因为我在大门口遇到了两个人,如果要迟到,也有这俩人陪我一起送死,一个就是我最好的姐妹,张薇薇,还有一个,就是我亲爱的冤家,江毓正了。
    当我们三人正说说笑笑(其实是我和薇薇联手攻击江某人呢)进教室的瞬间,原本似乎还很热闹的教室一下子安静了下来,每个人都看着我们,带着各种各样的眼神,我一愣,双脚居然就立在门口,怎么也不敢进教室,这些刘连在我们脸上的眼光太过可怕,太过缠绵,不是我多心,似乎这些目光中,射向我的比较多。
    “怎……怎么了?”先打听下情况再进好了。
    然而,那些平时我的拥护者,看我的眼神,由原本的崇敬,到现在的冷若刀霜,甚至还有点鄙视,而那些原本很支持我的女生,眼中甚至投来了妒恨,这样的眼神……让我全身发麻,这样的距离感,让我想到曾经的李岚月,那个不被人欢迎,被人嘲笑的李岚月。
    江毓正先踏前一步进了教室,他当然也感受到了这样严肃的气氛,却有勇气向前走,我望着他的背,有想哭的冲动——
    “早啊,怎么了?每个人都来迎接我们啊?真是太感……”他走进教室,然而,就在他视线接触到黑板的一瞬间,他的脸上也露出惊讶的表情,然后,回头,看我,眼神中闪过受伤。
    张薇薇觉得奇怪般的,也跟着进了教室,顺着刚才江毓正的视线看向黑板——
    终于,所有的人,目光一致射向我,在我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的情况下,我仿佛就被许多人痛恨了。
    深吸一口气,即使这个时候我有多么想要逃走,我也不可以,不知道到底什么事情发生,就这样莫名其妙接受这样的目光,实在很难受,我终于抬起脚下的步子,也进了教室,然后——看向黑板,终于,我知道发生了什么!
    黑板上,有两张照片,一张,就是几天前,我在草坪上休息的时候,被那个白马王子吻的时候的照片,我的眼睛紧紧闭着,无论这张照片上的我睡觉的模样有多么好看,此刻我根本就无心欣赏,因为这张照片上的白马王子,望着我的眼神,温柔如水。
    第二张照片,我和白马王子擦身而过,他的手握着我的手,我目不斜视地盯着前方,无论这张照片上的我有多么无辜,双手相接的瞬间,什么都是白搭,特别,那个白马王子的眼神似乎留恋在我身上。
    这两张照片,顿时让我百口莫辩,我望着一屋子的同班同学,竟然无语,此刻,只想逃走,然而脚下像钉上了刺,根本连动也不敢动,仿佛下一刻,我就会被他们的目光,射死。
    直到江毓正一个转身,从黑板上撕下那两张该死的照片,然后,面无表情地道一句——“上课了。”我才回过神,眼睛却跟随着他的背影,无法读出什么信息。
    微微拉拉我——“小月,我们回座位吧。”
    我仿佛一个孤魂野鬼,只有跟着薇薇坐回座位,不管有多少人在看我,我的眼睛,却没有离开过江毓正,此刻,我才发现,无论这个教室里别人是怎么认为,我只在乎这个人会怎么看待我,然而,让我灰心的是,从头到尾,他都吝啬给我一个目光。
    之前的那位在草地上面偷吻我的那个白马王子,在事情发生以后曾经在主干道上我无意间碰到过他好几次,第一次我愣了一下,甚至脚粘在地板上,动也动不了,可是他只是选择和我擦肩而过,连看都没有多看我一眼,我开始以为自己认错人了,当薇薇问我“你怎么了”的时候,我忍不住地问她刚刚过去的人叫什么名字,以及他有没有双胞胎弟弟之类的话,得到的回答是——“怎么可能!他是一年A班的学弟,叫薛玉衡!也对,你以前一直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他刚进来学校的时候,以他白马王子班的气质风靡一时,和二年级的江毓正,史星辰,三年级的赵天玑还有启昂并列成为校园的五大风云人物。五个人长得帅不说,还很多金哦!”
    我一听,只觉得一阵惊讶——“你是说……江毓正也是五大风云人物之一?”我实在很怀疑啊。
    “你现在知道了吧?天天和你斗嘴的冤家可是吃香的很呢,以他出众的阳光形象,还有平易近人的个性吸引大众。”张薇薇一副百事通的模样,跟我讲解学校里的各大风云人物的特点以及都做过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事情,我一边听得目瞪口呆,一边不知所措。开玩笑,你试试看,和其中的一个成为冤家,天天不斗嘴浑身就难受,又被另外一个莫名其妙的吻了,看你还会不会冷静?
    话说回来,听张薇薇的阐述,这个叫薛玉衡的本身也是怪人一个,进了高中以后,就没有好好上过一节课,虽然外表看上去犹如白马王子般优雅,骨子里却流淌着叛逆之血,谁都不理,凭借着良好的家境背景(也听到有风声说他爸爸是某黑道组织的头头,反正有钱有势就是王道),优雅的脸庞,横行于整个校园,没有人敢拦其去路,所以,大多数女生对他只是暗恋,因为之前去表白的,都被他毫不客气地拒绝,完全没有因为对方是女生就给面子。由此可见,这个薛玉衡我行我素到什么地步,由此我推断出这样一个结论——他之所以会吻我,一定也是他骨子里的万亏子弟血统苏醒,偶然看到一个女生和他在同一片草坪上休息,就生出了要来亲一口的念头,无关乎爱情,甚至我猜,以苏绾月的性格,估计这个人连我是谁都不知道。
    想到这里,第二次见到他的时候,我是一个人,感觉整个人都轻松了不少,视而不见是最好的选择,所以,在他和我即将擦身而过的同时,我选择当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他却在经过我的瞬间抓住我的手,在我手心塞了什么东西,动作快得让外人根本看不出他到底做了什么事。我拿起来一看,居然是一片百合花的花瓣,孤零零的,然而柔弱中带着刚强的美,我当场就愣在原地,只能瞪着他远去的背影发呆……他想传达给我的到底是什么呢?
    来不及深想,有一些事情就已经悄然而至,我逃都逃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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