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章 我被白马王子吻了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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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仰着头,手紧紧握住鼻子里的餐巾纸,就怕有个万一,再次血流成河。我的眼睛则是很不甘心很不甘心地瞪着天空。因为我的幻想二,也再次破灭了。
    骑着自行车载着我去医务室的,不是别人,就是那个害我形象全无的罪魁祸首,他一点也没有忧郁的气质,完全属于阳光灿烂型,更加气人的是,他现在还在哼着小调,一点反省的意思都没有。我发誓,如果不是操场离医务室实在太远了,我一定不会乘这个家伙的单车的!
    “拜托你别哼了,难听死了,还是这么老的一首歌。一点形象都没有了。”
    “很老吗?不是上个月刚出的新专辑里的歌?一个月的时间就可以称之为老歌了?你要求真高。”
    他的话让我突然意识到,我现在是在2001年,他哼的这首歌,确实可以说是很新的歌。只好立刻转移话题——“反正,你哼得很难听!亏你还是警察局长的儿子,一点严谨的感觉都没有。”我努力抱怨着,确实啊,五年后的江毓正虽然和现在的江毓正有相似之处,但是绝对比现在成熟严肃?多了。
    感觉他发出低低地一笑:“你好像很喜欢强调这一点。”
    “这是事实啊,你该好好以这点来约束自己一下。”
    “哈哈!”他笑开了:“像你之前那样约束?假装成乖乖女的模样?不要,想想就觉得恶心死了。”
    我空出一只手敲了他受伤的后脑勺,很满意他痛叫出声。
    “我只是觉得,原本苏绾月性格温柔软弱,马上就变成我这个样子,他们一定无法接受。”
    “是吗?”他的声音非常怀疑:“我怎么觉得你是乐在其中呢?每次我看到你的时候都很开心。”
    “那……那也许你没有看到的时候我没有开心呢。”我作垂死的挣扎。
    “不会。我一直都在看着你,你每次都很开心。发自内心的……”
    他的话,像是蜜糖,我很难说服自己不从暧昧的角度去理解这句话,因而我原谅了自己立刻的脸红和满心的喜悦。我也很难不把他的话理解成为“嘿,我一直都在注意你。”事实上,我真的这么理解了。突然间,我就在想,上天也许,让我回到五年前用另外一个身份去遇见他,也许是有别的用意的呢?也许……这个用意里面包括了,我也许和他有相爱的机会呢?
    希望之火重新点燃,我一时激动过头,居然在到了医务室门口后,还赖在他的车上不肯下来。
    “喂,小姐,拜托,你并不轻,可以下来吗?”
    回过神就是这个场景,他依然还在单车上,只是单脚着地支撑我们的重量,他回头很无奈很无奈地对我说着这些话。相信我,他的语气和表情中,绝对没有暧昧这两个字,看着这样的表情,听着这样的语气,我只能说服自己,刚才的感觉,只是错觉罢了。
    我乖乖下车,暗自反省,自己会错意,事实上,这个男人太容易让人会错意了。所以我反省下来的结果是,错,不在我。
    偶然看见他要停自行车,我有点惊奇——“怎么?你后脑勺有伤重到要看医生吗?”鼻血似乎还在流,而我,以仰起头的不雅姿势问他,其实都无所谓啦。
    他抬头看我,表情仿佛在奇怪我为什么会这么问。
    “不,我没有。”
    “那……你干吗锁自行车?”
    “我以为你需要人陪?”他一脸理所当然。
    “我需要的是个白马王子,优雅,体贴,。”
    他凝视着我,凝视得让我几乎要无地自容的时候,他重新跨上了自行车,然后什么都没有说,就骑走了,而我,一边仰起头,手托住沾满鼻血的餐巾纸,一边望着他,是我看错了吧?怎么可能从这个男人的脸上看到一点失望的痕迹?或者,还有一点……受伤?
    我认为自己是失血过多产生的幻觉,没有再多想,我继续保持着这个不怎么优雅的姿势,走进了医务室。
    从医务室出来,我没有直接回教室,事实上我根本就对高中的课程没有丝毫兴趣,一个21岁的大学生,哪里还需要再进行一次高中教育?那些数学,英语,我有自信自己能够学的很好。我翘了课,在我确定自己的鼻血不会再流的时候,我跑到教室后面的草坪,那是个很少有人会来的地方,我选择在这个地方,睡上一觉。
    很显然,我不是第一个有这种想法的人。
    当我到的时候,已经有另外一个人躺在那里了。很安静的闭着双眼,我猜他已经睡着了。我不介意有这么一个陌生的男生和我分享这份宁静,特别他还是个看上去很文静而且很帅的男生,我在离他稍微远点的树下躺了下来,保证他醒来后不注意就不会发现到我。
    我把头枕在手上,脑中,开始思考一些问题,五年后的我,和现在五年前的“我”,五年后的我,碌碌无为,出过两本书,却没有人知道那是我的作品,无论出自什么原因,我把自己隐藏地很好,每天过着平凡,却有点悲惨的日子。五年前的“我”,所有的优点都集聚一身,却是个连爸爸妈妈长什么样,是干什么的都不知道的千金大小姐。到底哪一个,才是我想要的呢?
    还有江毓正,五年后,我很喜欢他,是我失恋的18个对象中,我算是动了真情的一个,五年前,我似乎也有点喜欢他,这点,似乎是我无论逃到哪里都无法忽视的事实。只是,他对我,似乎不能以常人所能感觉到的来感觉,无论是五年后的他,还是五年前的这个他,都容易让我产生,他也许对我有那么点好感的错觉。还是说——我从来就不懂得分辨别人是不是真的对我有好感这件事情?
    想的脑子有点乱,事实上,不仅乱,我整个人都拒绝再想下去,而是直接陷入梦乡之中。直到我被人吻醒。
    是吻醒的吗?我不是很确定。我只知道,阳光照在我的身上,很轻柔,很舒服,春天时分,连风都让我沉醉,只是迎面而来好闻的鼻息,和覆盖在我嘴唇上的痒痒又湿湿的感觉,让我的沉醉彻底消灭。
    我张开眼,瞪大眼,仍然无法相信发生的事情。我真的被吻了。被那个我来的时候已经睡在这里的帅哥吻了,他跪在我旁边,双手分散在我头的两侧,用来支撑他身体的重量,而他,只是俯下头,吻我。他的眼睛看着我的,充满了柔情,仿佛是个漩涡,吸引着我往下陷,我看着看着,都忘记自己应该做什么,脑中只有一个想法——白马王子,应该就是他这个样子的吧……
    然后,他离开我的嘴唇,抽回在我头部两侧他用来支撑身体的双手,然后站起身,然后迈开他长长的双腿,若无其事地走了。仿佛刚才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走了?他就这样走了?
    我突然间坐起身,用手紧紧捂住嘴唇,真的不敢相信,事情会发生得如此有梦幻色彩。我的初吻……这个是我的初吻!
    只是……这个人他为什么要吻我?我该认识他?还是只是一个一起在草坪上睡过觉的帅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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