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  第十章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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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10
    我在吵闹的寝室里无聊,室友在旁边和女朋友视频聊得很开心,聒噪的声音让人心烦。但是我知道,让我心烦的实际上是嘉儿说的那个所谓的好消息,杨宇和她通邮件了,还发了一张照片给她,背景是美国加州灿烂的阳光。嘉儿感觉很开心,对于我最后冷淡的说以学业为主,别没事还上网好好准备考试肯定有点摸不着头脑。因为我好像从来没这么一本正经的像是在教训她。
    我知道这是赤裸裸的嫉妒……嫉妒嘉儿收到了杨宇的邮件和照片,而我没有。
    这种心情着实憋屈了我一段时间。
    为了淡忘这种心情,我没心没肺的去上课,但是由于依旧独来独往的人缘使我不能岔开这件事。所以当王旻再一次找我的时候,我不会像原来一样推脱不去,只要玩得开心,管他呢。
    天气已经渐渐的冷下来,王旻在路口拿着两杯咖啡,等着我。我和他有一次来到了夫子庙的秦淮河边上。夫子庙是有名的景区,不管什么时候来游人都很多,热闹非常。这里最吸引我的是一种很长的冰糖葫芦,还有价格不菲的臭豆腐,所以当王旻看到我的时候,我正举着那巨大的糖葫芦,啃得一嘴都是。
    坐在河边的椅子上,等待着夜幕的降临,慢慢的周围的灯都亮了起来。糖葫芦还没吃完,我已经撑的吃不下任何东西,就看见王旻正撑着他的下巴百无聊赖的看着我。
    怎么,想吃吗?我把还剩一半的糖葫芦扬了一扬。
    谁知道你哪根筋又不通了。他嫌弃的看看我手里的东西,把头偏向一边。
    虽然他的说法一如既往的让人不爽,不过倒是一语中的。我差点被噎住。对对,你的筋都是通的,还打通了任督二脉呢。
    他不搭腔,拿了张面纸,停了停,才递到我手里。擦擦你那脏嘴。
    我接过来擦了擦满是冰糖的嘴,感觉王旻从他的黑框眼镜地下偷偷地瞄了我一眼,不过只是一瞬间,我甚至以为是错觉。
    怎么样,大学还习惯吗?
    还好,只有军训比较熬人。我喝了口王旻放在我面前的热饮,你呢,大三了,忙吗?
    马上要到考试周了,会比较忙。
    时隔三个多月,王旻并没有提起那天遇见杨宇的事情,也没有再提起他喜欢我的事情。
    在喜欢上男生的这一点上,我似乎和他没有什么差别。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当时会这样,或许就像浩哥对我定义的,搞艺术的,总与常人有点性格上的差异,或是脑袋里搭错了什么神经。浩哥虽然和我一个年级,但是比我大两岁有余,在很多方面他都显得比周围人要处事稳重,人生中最幸运的事情莫过于身边能有一个能为你指点迷津的人。而眼前这个同样也是比我大两岁的人,却总是让我生气,在话语上憋屈我。
    虽然在我们学院后面也是秦淮河,但是寂静无波,与眼前的繁华街景形成鲜明对比。王旻正望着那片被灯光照得发亮的河水,给我一种恬静的假象。王旻的皮肤很白,黑框眼镜下的眼睛总是很有焦距的盯着某处,不像我经常眼神涣散的坐着发呆。他留着很书生气的短发,习惯性动作是用右手扶眼镜框,仿佛想造成一种高深莫测的样子。任谁看上去都会觉得这是一个人畜无害的前途无量的乖学生,而事实上,除了我认识的那个王旻以外,其他人也的确是这么认为的。
    见我奇怪的打量他,他皱眉看向我。怎么,终于看上小爷啦?
    我装呕吐状。谁看你了,我是说你怎么喊人出来也不说话,自己在那瞎看什么呢。
    这叫深沉,你一小屁孩儿懂啥。他没好气的挖了我一眼,幸好他近视,否则这目光还不知道有多有杀伤力。
    想到这里,我不禁又想起杨宇那临别时候的眼神……虽然我尽量的让自己不去介意,但是越是这样越是挥之不去。当知道他在美国有了女朋友的时候是在大二的时候,因为嘉儿知道的时候怕我又说她不认真复习而没敢告诉我。而他的女朋友,就是白芳芳。
    如果说王旻是沉静的阴沉的,杨宇就是好动的不甘平静的。所以听到这个消息的我并没有太大惊讶,反而是嘉儿心有戚戚焉。
    在张旭成家里上课的时候,除了保姆以外,很少能见到张旭成本人。大忙人不都是这样么,就像是我的父母。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多留一个多小时,陪楠楠做做游戏,打打电动什么的,每当我要走的时候楠楠的眼里总是流露出依依不舍的神色。但是可能是父亲不常在身边,楠楠心理也比较早熟,从来没有说过老师再见以外的话。
    要说我对张旭成的心理,也是比较复杂。首先我看不惯他的做法,经常把年幼的女儿晚上一个人留在家里,保姆在怎么说也不能代替亲人。但是我又不好表达出我的不满,因为目前为止还没有赚够一个笔记本的钱,张旭成出手也大方,我不想这么快就断了财路,所以基本上是心甘情愿的扮演着陪练和陪玩的角色。
    后来我得知张旭成和浩哥的关系也是因为一件很偶然的事情。
    玩音乐的一定都知道迷笛和草莓,浩哥他们乐队早早的就开始为了春季的草莓音乐节做起了准备,当时好奇心比较重的我也常常去看他们练习。他们的乐队名字有点儿诡异,叫漫游幽灵——Wanderghost,他们也喜欢在演出的时候穿黑色的衣服和画像熊猫眼一样的烟熏,搞得真的跟幽灵似的。
    浩哥是乐队里的吉他兼主唱,鼓手小贝、键盘梁子和低音贝斯大牙是乐队的组成成员,不过除了浩哥以外,其他三人都不是我们学校的,而且年龄上也比我要大出许多。我借着浩哥的光常去带些慰问品给他们,比如啤酒冰棍水果零食,其实某种程度上也是为了感谢浩哥给我介绍的好差事,一来二去互相就熟了。
    这一天浩哥不在,我在小贝那玩了会儿鼓,眼看着家教的时间也近了,于是我就打了声招呼准备走人。走之前就听到大牙扯着嗓子埋怨,浩子又跑哪去啦!这是第几次放我们鸽子啦!
    不会吧,浩哥不是对这次演出很重视的吗?怎么会“又”放鸽子?我疑惑。
    嘘!小贝做了个噤声手势。你不知道么,好像是张又来找他了。
    张?哪个张?我在心里疑惑着。
    大牙听罢,叹了口气摆摆手。就知道,他俩没那么容易结束。
    我侧耳听着,听不出个所以然。梁子一向沉默,在一边看着乐谱不做声,小贝和大牙似乎也没什么兴趣继续这个话题,已经开始了新的论题。
    于是我就拿起包,跟他们摆了摆手走出了排练室。其实我有猜测,张就是张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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