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七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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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六的早上,昨晚吃饭就说要和阿放逛商场。都是我弟弟了,昨晚发短信说好以后就叫他阿放,他叫我明澜哥(刚开始我还怕他叫我澜哥,这样好像黑社会老大,我可不想,幸好他也想过这样叫我)。原来他真比我小,竟是年底12月生的,怪不得让他叫我哥答应得快。早上8:00起的床,期间竟然收到林茗这小子的短信,说傍晚要和班里的几个花儿草儿来看望我。想了一下今天的行程,而且特意问了南杰来不来,既然阿放现在是我弟弟了。总不能老让南杰躲着他,还是给他们点小机会和解一下。还得去想个法子让南杰放下戒心,否则没路可进,头痛啊。回了条短信让林茗她们6:00到我家,把家里的阳台打理一下,再把衣服放到洗衣机里,磨了杯豆浆简单的吃了一下吃早餐,就给阿放发了条我出门的短信。
    我们约好9:30在XX商场汇合,商场离我家有点远。不想骑自行车,而且还要放时商场里也挺麻烦。等搭公车到的时候阿放已经到了,看一下时间还好没迟到。
    刚才开始远远的看到的时候还没确定是他,要不是那一头金黄还真不相信是他。他也在东张西望,今天他在我的嘱咐下没穿奇装异服。穿着一件灰白小相间的格子服,裤子倒是老老实实的泛白的牛仔裤,除了这一头金黄的头发现在他也挺像个正常的学生了。看到他往这边看过来,早早的伸出了手朝他挥了挥,他很快发现了我朝这边走来。
    走近了看着我有些不好意思,我拍拍他肩对他说:”今天这身还可以,走,跟哥去把这头发也正常了。“他有些腼腆挠挠头走着我。
    老实说阿放跟我一起我比较像弟弟,原因无它。第一,我看起来比较乖;第二,我长得比阿放矮了一个头,这点他和秦子赋一样高。我早就想好了,阿放的性格能圆点最好圆点,我不想改变他原来和其它人的关系,但是面对他周身的不足我需要多修饰。比如外形,现在就算他对南杰再真心,南杰要看不上什么都是白搭。所以他阿放必须穿得正常点,而且现在是我弟弟了,也不能给我丢脸了。
    我和他走的第一站是美发店。阿放肤色比较黑,看得出来这家伙在室外活动太多,好在没有黑得感觉到脏的地步,是健康的小麦蜜色。太明艳的颜色对比较黑皮肤的人就会显得更黑,像我这样比较白的染成黄色的头发是不会什么的,但阿放现在还是染回黑色的好。他原来的头发用发胶固定成了刺猬头,把头发洗下来再染回黑色后,我发现他的头发有点微自然卷,还有点自然澎。我和设计师都觉得保留他头发自然卷与澎的特性,后留给设计师自由多加修剪了一翻。等到转过来,有些人头发多加修饰一下就会更突出脸部的骨感,男人不能像女生一样增加脸部的明亮度来增加脸部的线条感,只能透过发部来多加修饰。阿放现在的这个发型很适合现在还处在学生时期的他,头发卷得很自然。因为脸部平时表情比较粗犷,微蓬松使他的脸部软和下来,而且阿放野惯了,身上不自觉带着野性。这个可以做为他很迷人的一点,卷发更能充分体现他这一点。总之我对他这个发型很满意,显然阿放也是满意的,转过来给我看的时候还向着我勾起了嘴角,我相信店里的某些女性也跟我产生了一定的想法:好想揉揉他的头发啊,感觉摸了会很舒服。
    走出店外,我怎么看怎么满意,一拳打在他的胸口上,笑着对他说:“行啊,丑小鸭变天鹅,够帅。再换几身衣服保证走到哪闪到哪。“
    看着他像小孩子一样咧开嘴开心的笑起来,感觉心底的阴郁也跟着散开了。若有一天他和南杰真正在一起,南杰也一定也宠溺着去揉他那一头头发。即别人眼里阿放凶神恶煞的,但我知道他其实像小孩子一样,小时候它以拳头保护南杰。可事实上只怕我和南杰都知道其父母丢下他的时候,当身边只有南杰照顾他的时候他的心智就停留在幼儿时期。说到底对亲人阿放就是个小孩子而已。
    3月中旬的天气还是很好的,没有春季的梅雨,亦没有四月春花的委谢和五月的清热。我很少和人一起逛街,平时都是我一个人独来独往,身边有个人是一种清新的体验。我想阿放也和我一样,从他还在小翘起来的嘴角,从我们不约而同的静默慢慢走在这喧嚣的街道上看出。
    我说过阿放的身材不错,身上又有充满野性。所以我不打算让他穿太学生的衣服,而且如果你要是让阿放太学生估计他也不好向他那帮兄弟交待,我也不想让他穿得太乖仔。他衣服和裤子都有点难挑,因为阿放会经常打架,不能太收身,这样影响打架的效率。所以衣服和裤子是中松型的,他的衣服我给了挑了几种不同款的开衫、开领。裤子收腰不收腿,反正他腿直,不穿收紧裤一样好看的。休闲的必须要几款,牛仔的也是几款,总总的七七八八,一共要几10条。看看衣服也大概10几件。每一件我都对配过,也让阿放自己注意,告诉他哪几件可以混搭。他自己虽然没什么很大的眼光,倒是用心记下我说过的话。即使再怎么样也不会穿得像从前那样不论不类,我告诉他不是所有混混都要那样的,而且我告诉他他也不可能永远做混混。真正的坏人还能穿成坏人样,只有笨蛋才会认为那样酷死了,坏人都是人模狗样的。呃,虽然我说这话的时候有贬一部分人在,但事实确实有一部分这样。
    我不喜欢穿皮鞋,虽然说大家长大上班了是男人难免要穿。但是我还是喜欢穿运动鞋、布鞋、板鞋,这几种鞋子也比较适合学生。所以我挑了三双样式简约大方的鞋子给他,而且严重告诫一个人看爱不爱干净就看他鞋子,你怎么样都给我把鞋给我穿得干干净净的。
    我发现阿放还有耳洞,既然从头到尾差不多都改,饰品之类也和他讲讲吧。他原先的那些耳钉、挂件、手链等等也不是不可取,只是修饰不在多,在精,在配。一个人全身的搭配原色最好不超过三种,男人和女人的饰品一样都是做修饰作用,所以手饰的选择首先就从穿着的颜色与款工挑选。
    总之跑了一天,在5:00的时候总算弄完了。东西太多,硬是整理起来也有四大手提袋。阿放现在自己一个人住在校外,他还有一个从前父母住在一起时候的房子离南杰近。但来到这个学校上课后他就自己一个在外面住,南杰就不愿意和他住在一起。我本来打算先让阿放去我家的,但是今天晚上南杰他们会来。
    我站在公车牌前,终于开口道:“阿放,今天南杰他们会来我家看我,你要不要来吃饭?”
    他想了一下,不一会儿就转过头了告诉我,”明澜哥,我就先不去了。阿杰现在不愿意看到我,何况你的伤还是我弄的,我去不是添堵吗。反正。。。。。以后有的是机会。“说完冲我笑了一下。
    他东西太多,我决定还是先把一部分放我家。明天他再来我家拿好了。公车来了,我们也就分道扬镳,看着车窗外不断变小的阿放,想起他最后一句话,这小子几天时间就变聪明了,孺子可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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