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红莲卷 第三十一章 舞耀轩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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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确实有说过我不但要在这个尖峰时刻去看戏而且要风风火火敲锣打鼓地去看戏。
但我从来没有说过我要去看戏还得要带一大帮子兔崽子。还得穿戴地花枝招展风情万种打包塞到马车里再一边放哀乐一边晃啊晃啊晃到风澜城去。而我只有一边扶额一边瞪着身后一群兔崽子。亚季是他自己一直都想去的就算了,苏玛应该是千事万事缠身就好比天上三千红绫的人吧?居然也在前一天泪眼婆娑地说,带我走带我走。当时我的心居然没有狠下来,没有一巴掌把他扇回魔族去反而败倒在他一闪一闪的星星眼强势攻势之下,点头答应了。下一秒烛也一脸平静地说他也想去,我也点头了。结果失踪了N天的茹莲也扭啊扭扭了进来,给了我一个沉鱼落雁的倾城笑容,娇滴滴地说,王,人家也要去啦。当时我也一定没有吃药,居然也模仿着她的口气说,好啊,王就带你去啦。
现在我后悔了,我真的真的后悔了,这时我才想起来我去看戏的目的是什么。才不是看人家跳舞那么简单啊!可好了,好好一锅粥被我搅成烂泥了。
似乎也察觉到我愤慨的目光,后面一帮兔崽子都装作啥也不知道,世人皆浊我独清。
“哟。今天天气真好。”
是啊,又刮风又下雨的,出门都得按个避雷针啊。
“是啊,哟,看那朵红莲,长得多丰满,色彩多鲜艳。”
恩,在两条小巷拐角那儿确实有一团烂泥巴,上面插了一截红灯笼。
“瞧那姑娘,长得多漂亮。”
对对对,和城东卖白菜的大妈有一拼。
唯一一个有良心的,冲我笑了笑,那张不似妖族的小俊脸就像妖族的太阳。“王,热闹也是件不错的事。”
你不知道我居心不轨所以你才会这么说。
我闷闷地想,别过脑袋,想象自己是一只傻鱼,呼啦呼啦吐泡泡。
“王自从在人界回来以后变了好多。”烛的声音很温润。
的确啊,我确实变了,没有以前聪明狡猾,现在蠢得像只傻鱼,呼啦呼啦吐泡泡。
“从前,没有人敢向王提出请求,也没有人敢与王同行。”
苏玛扭过头来向我这边望了望,又继续看烂泥巴和白菜西施去了。
我看了烛一眼,啥也没说,什么也没法说。
马车颠簸了大半天,终于在众目睽睽之下,停在了凤鸾大剧院门口,剧院是N多年前,九尾妖王前一辈,凤王降世时建造的,所以豪华是豪华,但是无论怎么看都像一座庞大的危楼。
剧院来往的人群都难以掩饰眼中的惊讶,要知道,他们的妖王可是有很久很久没有来捧过轩门舞宗的场子了,现在妖王为了谁而来,答案呼之欲出。
我理了理衣服。身上缠满东西的感觉让我很不舒服。回头对苏玛说,“待会到了里面,什么话都少说一些。最好别让人知道你是魔王。”
苏玛哦了一句,这兔崽子听没听进去我不知道。
我刚刚跨出门,车外就一片惊叹。
“天啊,是王!真的是王!”
“他好美啊……”
听到美这个不知道是归类为褒义还是贬义的形容词,我就头上吊三黑线。
妖族禁卫军在扫场子,有一个瘦瘦干干的人殷切地踏着小碎步跑了过来,“哟,王!是什么风把您吹到这儿来了?小辈不知没有好好招呼王,真是罪过。”看来是剧院总管。
我挥了挥手,说“罢了,带我进去。”
我还好奇他是不是要回句“嗻”。谁知他说,“王,长风公子在这边,您请。”
得,全妖族的人都知道我以前在追轩门长风。好吧,既然已经没有脸了,那就没有丢脸一说了。无视掉苏玛怨恨的目光,走了过去,说,“好,其他人都先去大厅,我要去看看轩门舞宗唯一的传人了。”嘿,反正也正好奇究竟是个怎么样的人,还勾引得到妖王。
卡卡卡卡卡!打住!说不定又是妖王勾引上的呢…………
跟着总管七拐八弯,我明显看到他在腿脚哆嗦。似乎比我更心急找到轩门长风。上了剧院顶楼,来到一扇青铜大门前,总管像是舒了一大口气似地,“王,长风公子就在里面,若无其他要事…………”
“你走吧。”听我这么一说,那双贼滑的小眼睛发出的光比二极管LED灯都高效。逃也似地溜了,可想世人惧怕妖王到了何种地步。
叹口气,我敲了敲青铜大门。
里面有男子清雅的声音传来“谁啊?”声音里有几分慵懒,还有点不拘,甚至让我想到了不良少年。
愣了一下,回答道,“九尾求见轩门舞宗传承人。”
“王!?”那种声音立刻变了调调。哗啦哗啦里面的嘈杂声像是有人连滚带爬拖了一地东西向门这个地方艰难前行。
门被突然推开的时候我都吓了一跳,感情这门是向外开的,幸亏自己躲得快,要不这一金属门不毁了咱这张至宝的脸。抬头一看,一个比我矮了那么一点的男子站在门口,造型有些狼狈,脸上的装似乎还只画到一半,右眼角下方有三颗痣围绕着眼眶。相貌不愧为妖狐一族,竟然与我还有那么一点相似,只是发色远不及我白金华贵,眉宇还略输妖娆,才让我们有明显的界限。
妖王的眼光…………还真不赖。
“好久不见,长风。”我妖媚一笑,开始胡编乱造。在津泽还没有出现之前,逗弄一下小朋友来放松放松也是一件相当惬意的事。
“额……王,多年不见,您又美甚当初…………”轩门长风愣了好久似乎才分辨出自己醒着不在做梦。行了个礼,便让出路让我进来。
看着我左顾右看他的房间,他的表情有些奇怪。“王?”
“恩?”我回过头去。笑了笑。“有什么事么?”
可怜的小长风脸色更怪了。我知道,一个擅闯民宅的昏君跑到别人家里,而且是旧情人的家里还问别人有什么事的确难以理解了一点。“没……只是,王怎么突然想到会来看长风呢……”
我想了想说,“没什么,只是想看看你。”
轩门长风愣住,说,“王不是要娶黑蛟之女吗?为何还来看长风呢?”
哟,感情这妖族信息传播赛过互联网。我看了他一眼,他不自然地向后缩了缩,“不希望看到我?”
“不,不是的,王。您是我的神,我的信仰。”他慌张的样子还蛮可爱的。
这让我内心深处那把邪火腾腾腾地燃烧起来了。玩味之心更甚,难怪津泽也好苏玛也好,那么喜欢逗老子,原来这种感觉那么爽。竟然也不和我说一声,太不够意思了。
我没鸟他,抬头看着天花板上吊下来一个绳子,好奇心浓郁的驱使之下,我抓住它,扯了扯。
“别!!…………”可怜的小长风还没有嘶吼完,绳子被我拉到了底。你叫我别拉,我就越想拉。在好奇害死猫之前猫都是很好奇的。
叮叮当当,什么银针、精致的匕首,手刃,稀里哗啦掉了一地。我愣了,看了看天花板上空了的一格。又看看地上,再看看轩门长风。说,“这是你跳舞用的道具吗?”难不成是搞暗杀的?像鸿门宴一样?
轩门长风像是捡宝贝一样赶紧把一地的凶器收到一起。就像狗见了骨头似地。好一会儿才发现自己的失礼,立刻又站起来,拍拍衣服。说“王,没有伤到你吧。”
我笑,“没有砸坏你的宝贝吧?”
轩门长风拨浪鼓一样地摇头。
我朝他走进几步,他就往后退几步,哈,真有趣。
我轻轻拨了拨额前白金色的发,姿态万千,“怎么?如今你就对我有隔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