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异世重生  第四十七章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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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了良久,白芷才有些恍然回神,眼圈居然泛上了微红,“我记得我说过,弘月小姐真的是一个非常温柔的人。”笑容从新回到脸上,白芷屈膝跪下,“白芷确实想离开耀国,留在厚国也是白芷一开始就期盼的,但是还望弘月小姐能够恩准我继续跟着车队,我对于医术的学习才刚刚开始,不想就这么离开。”
     我挠了挠脑袋,想想也是,“嗯,反正我们在厚国肯定会留很长一段时间,你好好学就是了,我也会让宋太医帮帮你的。还有,想走的时候,记得说一声。”我笑道,看着白芷变好了我真的是很替他高兴的。
     车队走了几天之后,我才知道一件事情,原来路奇的特派接待员之一有一个姓公羊的,由于他不是最大的那个,而且当时我见的人实在太多听过他的名字也肯定没有多想,“公羊”这个姓,代表的就是厚国的土能力者家族,我们要见的那个土能力者老头就叫公羊羽。
     公羊羽算得上是这个世界上活得最久的人了,如果资料属实的话,那么这个老头已经有两百二十五岁了,简直快要成神仙了。
     不过综合分析下来,这事儿发生在他身上倒也不是太稀奇,毕竟他首先作为能力者,身体想必和普通人肯定是不一样一些的,我作为火能力者对这个深有体会,毕竟我这次好歹也算得上大病了一场,肉体的恢复能力确实让宋太医非常惊奇,浅一点的伤口早就连肉粉色的印子都已经看不出了。
     再加之他的特殊身份肯定会给他带来便利的养身途径,比如住在山清水秀的地方,还有源源不断的上等补品啦什么的,加上听闻这个老头本来心性就非常好,非常有修养,一切都对他的长寿非常有利。
     这次来接待我们的这位叫做公羊朔的官员虽然已经快到不惑之年了,可是算起来应该是公羊羽孙子的孙子的孙子了,绝对是非常令人咋舌的辈分关系。而这个公羊朔也是公羊羽最疼爱的几个孩子中的一个,是个能在公羊羽面前说得上话的人,所以特地安排他来接我们也算是路奇用心良苦了。
     公羊朔告诉我们,公羊羽并不与族人住在一起,因为族内乌烟瘴气的事情太多,又没有人继承了土能力,公羊羽自然不想搅入混水中,带着他现在在子孙中最宠的一对兄妹,住在公羊家的老宅——莲花山庄之中。
     但是我们还是需要绕个圈子,先去厚国国都丘几面见路奇,亲切会面以示两国友好才是。这样估算下来,我见到路奇已经需要个把月时间,再辗转去见公羊羽估计真是要等到莲花开的时候上莲花山庄赏莲花了。
     这一路上最吸引我的还是厚国的风土人情,当初在几个边境城市见到的都是鱼龙混杂的,融合了两国的文化的一些特色,现在越是往内陆走越是能见到厚国与耀国之间的差别。
     耀国的气候比较温热而且湿润,而厚国是有些炎热而且干燥的,一个是因为厚国的水资源没有耀国那么丰富,还因为厚国的地势普遍偏高,比较接近太阳的关系。所以我们在天气渐渐热起来的时候来到厚国的腹地,真真切切地能感受到越来越暖和的天气。
     在这个几乎是春意盎然的时间,外出游玩的人自然是要多了许多,我见到了许多非常有特色的服装和风俗,公羊朔的讲解也非常到位,所以一路上也不至于那么闷。
     总的来说,这一路上我是走得挺舒心的,所以也没有惹什么麻烦,但是麻烦总是会自己找上们来,而罪魁祸首就是厚国的一些方言。
     当初在耀国的时候虽然有很多城市的方言确实也有些难懂,但是大致意思也都是能理解的,可是在厚国一些地方的方言,许多都让我会错了意,我已经不止一次把驿站老板的意思弄错了,有时真的会引起不小的麻烦,比如误闯了人家浴室什么的……
     在经历了一路的惊心动魄,终于又平安地到达了厚国都城丘几的时候,我真是有种走了万里长征的虚脱感,作为一次长途旅行,我们的行程实在太赶了。怀揣着事情已经成功一半的心情,我怀无比激动地面见了路奇,厚国的王上陛下。
     路奇给人的感觉和明辉完全不同,他带有一种天生的帝王霸气,给人一派天子威严感觉,不像明辉总是笑眯眯的样子,一点都没有个王的样子。
     例行的见面我们车队里自有专人负责,路奇大手一挥,公羊朔就带着以我为首的小车队踏上了去莲花山庄的路程。
     莲花山庄位于厚国的西南部的莲花山上,海拔相对较低,所以雨水充足,风景也要秀丽很多。一路上作为消遣,我经常去找白芷玩,也跟着宋太医和龚太医学了不少东西。有空的时候,我们也会去山上采些药材。这样既可以看看风景晒晒太阳,也可以锻炼锻炼身体。所以这已经成为了我的惯例活动项目,即便是到了莲花山境内也没有停止。
     这天我和飞飞,白芷还有墨将军四个人组成的小分队在吃完午饭之后上山消遣,顺便找一些当地特产的药材,正当我还在享受徒步原始森林带来的乐趣的时候,墨将军突然一个示意,我们立刻全都在矮木丛中藏起身体,有人在附近!
    墨将军指了指不远处的矮木丛,伸出右手食指晃了晃,意思是说矮木丛中藏了一个人,我们三个立刻缩成一团大气都不敢喘地躲在原地,所有人都无声、有序,而且配合良好,如同受过训练的士兵,这是我们这个小组这么久以来形成的默契。
     悄声飞上树梢,墨将军轻巧地掠进了茂密的树叶中间,来到了对方的脑袋上。如果对方只是路过,那么我们悄悄离开就好,如果对方是有意埋伏,那根据情节的严重性去处理,必要时我不介意墨将军将对方打昏过去。
     可是一直当我们在矮木丛中躲了很久,墨将军都没有动静,要知道即使墨将军被劫持了一个人要逃脱也是非常方便的,现在究竟是什么情况呢?我好奇地从矮树丛中抬起小半个脑袋。
     与此同时,对面也探出小半个脑袋,只不过没有看向我,而是看向另一个方向。难道他们是要对其他什么人下手吗?我胡思乱想。
     突然,对面脑袋注意的方向上的草丛晃了晃,一个影子忽的朝我们这里窜过来,我急急缩回了身体,却已经来不及带着飞飞和白芷离开,正准备迎接第一个到达我们这里的黑影的时候,一块石头从墨将军的方向带着破空的声音飞了过来,只听“吱吱……”一声惨叫,一只灰白相间的野兔抽搐着四肢在我们面前昏死了过去。
     “呼……原来是只野兔,吓了我一跳。”我拍了拍胸口,飞飞和白芷也因为刚才野兔的出现早就往两边散开,惊魂未定地倒在地上。
     我正想去看看那只野兔的情况,一个声音骤然响起“喂!你们别动!这是我先发现的兔子!”我循声望过去,一个明显是女扮男装的小丫头顶着脏兮兮的脸和乱蓬蓬的头发从矮木丛中刚才兔子出现的地方钻了出来,质地良好的短打小衫被一些树枝勾出了一道道的小口子。从身高相貌上看,小丫头看上去十五六岁的样子,一双神采奕奕的漂亮眼睛在巴掌大的小脸上显得尤为惹人喜爱。
     听着他小丫头嚣张的宣告,我哑然失笑,“小鬼,你凭什么说这只兔子是你先发现的呀,再者说,它可是自己冲过来的,也是我解决掉的,跟你可是一点关系都没有哦。”我逗他。
     “我们都在那边的草丛里守了半天了,好不容易做好了陷进正引诱它过去,谁知道你们做了什么才让这只臭野兔脱离了原本的轨道跑向你们这里的!所以说,这件事本来就是你们不对!怎么还可以跟我抢猎物!”小丫头满嘴歪理,却说得理直气壮。
     墨将军手里抛着一块石头慢慢从小丫头的身后走回我们身边,小丫头脸色变了变,想必也明白刚才的兔子就是墨将军下的手,如果墨将军想的话,她也已经躺在地上了。“别……别以为你们人多我就会怕你们啊!我可是很厉害的!真的要动起手来到时候吃亏的就是你们了!”小丫头嘴巴还是那么硬,梗着脖子一点都不愿意服软。
     看着她自信满满的样子我乐了,无论怎么看这个样子都傻得可爱却又显得无比的熟悉,顽皮而又倔强,怎么看怎么和很早之前的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宁馨儿很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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