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6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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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天明、萧晨、沈皓月三人是认识的,而且还挺熟。
    三人都因为家族生意多多少少接触过。
    三个人中,最出色的就属莫天明了。年纪轻轻便已继承家中事业,并有继续扩大的意思。
    最像纨绔子弟的就是萧晨了。此人男女通吃,认识他的人都觉得这个人真是风流成性。偏偏他又有本事不让家里人知道,很多情债也就那么不了了之。
    最个性的就是沈皓月了。他虽然也风流但也不滥交,没感觉的不会上。即使有过人的才识也不愿意继承家中祖业,只想自己去打拼一片天地。日子过得也挺心酸的,总是被人说钱多了闷得慌、有钱人家的孩子就喜欢折腾。
    但是相对于林宥司所受的苦,便也不算什么了。
    林宥司是孤儿,从小就是孤儿院最懂事的孩子。十四五岁就出来打工。后来实在是孤儿院越来越穷,无奈之下只得辍学来补贴孤儿院。
    第一次工作的地方就是莫天明旗下的一家夜总会。在那里做了好几个月的侍应,不小心招惹到自己的老板。
    从那时起,他开始怀疑自己前辈子肯定做了什么孽,让他这辈子要来还。
    莫天明心里喜欢他,又不敢表现出来,只得使劲折磨他,让自己心里好受点。但是看到他受伤,自己的心里又难过。只能找他孤儿院的人来发泄。
    到最后,折磨来折磨去,林宥司逃走了。
    在那之前,林宥司为了各种原因给莫天明唱歌、跳舞甚至**等等。在莫天明发疯碰了他之后,他就不管不顾走了。
    只能说,真是一大段孽缘。
    沈皓月和萧晨就比较简单了,至少不折腾。
    两人认识之后,互相勾搭上了,就干柴烈火。
    最后,两人烦了,就和平分手。
    但是,萧晨认为,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比较好吃,对于沈皓月始终属于暧昧状态。
    突然之间做这么出格的事情,是因为莫天明。
    莫天明没少动用人去监视林宥司,最后总结就是,沈皓月和林宥司都互相对上眼了,就是都太害怕,不敢踏出第一步。
    莫天明平时最会的就是揣摩人心,只要他小用点计谋,林宥司还不得乖乖回到他身边,并且对沈皓月死心。
    这个小计谋就要用到萧晨了。
    当然,萧晨也得到了不少好处。
    莫天明对自己的计划十分满意,肯定万无一失。
    但是,人心是变得很快的。有时,爱会将它变得与之前十分不一样。
    (此章应属于介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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