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03章 来历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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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以为裴非和我一样,对这段横空出世的感情,全是一时冲动。他先不计后果的表了白,我再稀里糊涂的接了受。
    我是不信什么一见钟情的。选伴侣就像选鞋。得看款式,挑颜色,找尺码。皮料、鞋底、版型全要考量。饶是这一切都合心意了,还得穿起来走上了几圈,试试舒服不舒服。
    而我和裴非之间,就好比是只略微看了眼鞋盒,就直接付款走人了。
    整桩事最不靠谱的便是鞋盒,不管看上去多精致光鲜,没打开之前,谁也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
    对于我的鞋子理论,裴非颇不以为然。小眼神一挑,反驳说:“第一,你确实是没挑鞋子,不假。就不兴鞋子千挑万选,经过深入彻底的研究取证来找到你?第二,许雁行你放心,这双鞋完全免费,送货上门,且终生保修包退。”
    见他语带不悦,我急忙插科打诨:“好家伙,果然是不走寻常路。那裴鞋子先生汇报一下,调查出什么成果来了啊?”
    他一脸高深的说道:“我前边那任,叫阿周是吧,后来还劈腿了。”
    我急忙比划个暂停的手势,制止他,问:“哪个碎嘴跟你说的?是不是许小雁?”
    他将我的手扒拉开,兀自接着说:“你算是讲义气了,还肯帮他。换做别人,早幸灾乐祸了。”
    阿周是做家居软装的。那时我们都喜欢去一家叫步行者的酒吧,混着胡侃。一来二去,就走到一处了。相处一年多,说不上多相爱,就是很和谐。我俩都是生性幽默洒脱、不太计较的人,吃喝玩乐方面的嗜好也大同小异,所以几乎没有矛盾。后来他遇到了所谓的真爱,我们开诚布公的谈了一次,就和平分手了。分手还是好朋友,偶有联系。前段时间阿周做生意周转不灵,我给他垫了一笔钱。这事连许雁踪都不知道。
    我疑惑又惊奇的问裴非:“神了嘿,你是怎么知道的?”
    裴非得意的一抿嘴:“不说,保持神秘感,勾着你那颗屁颠颠的好奇心!”
    看样子,裴非是早盯上我了。可是怎么绕了个大圈子,跑去许雁踪身边潜伏了呢?莫不是认错了人?
    果然,裴非自己坦白,一开始他的确把许雁踪当成了我,当然,也可以说是把我当成了许雁踪。毕竟许老师是知名人士。那时他心里还一直纳闷,怎么同一个人,电视上和生活中的差别那么大。
    偶然的一个机会,经人介绍,裴非得以到许老师的工作室实习。他想方设法的明示暗示,使尽浑身解数,无奈许老师那厢却置若罔闻波澜不惊。后来从同事口中得知许老师早已成了家,并有了孩子,裴非还一度十分沮丧失望。直到两个月后,惊闻许老师还有个孪生哥哥,裴非才知道自己闹了个多大的笑话。
    所以那天他看见我才愣怔的呆住了两秒,才熟络的称呼我大雁哥,才明确知道我眉毛里有条细细的疤痕,才分文不取为我帮忙。
    许雁踪是个人精,什么男男女女的事没见过!他哪里是真不懂裴非的小举止小动作,不过装傻罢了。
    许小雁同志在生活作风问题上,也一向极具艺术家的洒脱气质。不管是美好的、幽雅的、健壮的、流畅的,都要好好把玩鉴赏一番。想来他是在裴非的错爱下“深感荣幸”够了,才装模作样的把裴非带到我这的。
    即便事情过去了,我还是深深替裴非捏了一把冷汗。因为许雁踪的老婆琳琳,简直是一只披着美女画皮的霸王龙。
    琳琳原本是许小雁的助理。助来助去,住上了床。那时候许雁踪已经小有名气小有身家了,琳琳是个现实主义者,自然不会放过许大设计师这块肥肉。于是很快,琳琳宣称有了他们偷情,噢不,是爱情的结晶——我侄子诺诺。许雁踪就这样在众望所归之下娶了妻,并同时生了子。
    举凡走捷径的人,自己成功之后,都会想方设法将捷径堵死,防止别人再走他的老路。所以琳琳的驭夫之道便是严防死守草木皆兵。不管对谁,只要许雁踪的眼神里闪烁出一星半点欲望的火苗,都会立刻被琳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杀殆尽。
    为了他们小家庭的安定团结,和我们大家庭的和谐宁静,我建议裴非:“既然找着正主了,就别跟许大师玩阳春白雪那一套了。”
    裴非不假思索,愉快答应。
    我又多加叮嘱说:“记住啊,以后别靠脸来分人,靠不住。世上撞脸的人多着呢!”
    裴非立刻向我保证:“不会错了。以前用眼睛看,分不出,以后用心看,肯定错不了。”
    那时裴非读大二,功课不太紧。逢周三周五下午,在我们公司商品部实习。也没什么具体的职务,哪缺人手就奔哪。有时候帮着采购饰品,有时候跟着巡店、出陈列,有时候协助QC、复版。不管工作完成的如何,反响都是一片溢美之词。
    商品部清一色娘子军,半数以上都属于胸怀大志自视过高,结果不小心剩下的职业剩女。对于清新洁净阳光灿烂的大好青年裴非,自然是疼爱有加呵护备至。
    因为他极受老中青女性同袍爱戴这一特质,所以有幸得了个封号叫“闺中密友”。他还有个封号叫“捧屁王”,那是后来的事了。
    我们私下也会研究,像裴非这般招蜂引蝶的形象,老少咸宜的性格,本该骑着白马当王子去的,怎么会走上搞GAY这条不归路呢?
    裴非自己交代说,他是天生的。但据我对他的全面分析,应该和家庭环境有关。
    一开始裴非是这样跟我介绍他们全家的。
    他爸爸,裴先生,是一名小服装加工厂厂主。可是他妈妈,却不是工厂的老板娘裴太太。做裴太太的另有其人。他妈妈被称作李小姐,到死都是。
    总结概括下来,不委婉的讲,他妈是个二奶。
    裴太太是个女强人,有本事有后台,自然也有脾气。裴太太生了个女儿,比裴非大八岁。裴氏夫妻之间,常年相敬如宾,公事公办。
    后来裴先生认识了李小姐,再后来有了他。再再后来,裴先生把全部的爱倾注到了他身上。
    说起他们家的那些女人们,总让他一脸的恐惧茫然。裴太太对他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李小姐把他当成筹码,逼裴先生离婚。裴奶奶对他极是溺爱,却无论如何不肯接受他妈,还一直言辞侮辱恶语相向。后来李小姐一赌气,被车撞死了。
    但是说到裴先生,裴非总是滔滔不绝声情并茂。他说他是爸爸捧在手心里带大的。他爸对他宠爱得无以复加。但凡要钱,不管要多少,都给双倍。有什么心愿,想方设法的,都帮他达成。甚至到他上大学之前,只要睡不着,他爸还会坐在床边念故事给他听。他不开心,还手拉手带他去动物园看猴儿。无论他有什么不切实际的梦想,都坚定的支持他。他但凡做出一点小成绩,他爸都欣喜骄傲的不行。他总爱给我学他爸吹嘘儿子时的夸张神情,手舞足蹈、惟妙惟肖。
    他现在选服装设计专业,也只是为了将来学到些东西,能帮上裴先生的忙。
    据此我得出结论,归根结底,死孩子是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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