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旭日不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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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被饿醒的。
醒来时天还未亮起,没拉紧的窗帘缝中透进微微发白的天,阴沉沉的,仿佛它永远都不会再亮起了一般。
或许真的再没有天亮了吧,对于这个已经走向灭亡的世界。
我从床上坐起,手习惯性地摸向床头灯的按钮。指尖触上那冰冷的东西,我才想起自己是不该有这个动作的。
因为外面有一群比我更喜欢光的家伙,此时打开了灯,除了把他们成群引来,再没有别的好处。
你可能会好奇被我用“成群”形容的东西到底是什么。我告诉你们,那是人。曾经是和我们一样的人,只不过他们被现在的同类咬过抓过,睡了长长一觉醒来后,他们便成为了一种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东西。
有人称他们为丧尸,有人叫他们活死人。但这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至少,此刻我还不是他们的同伴。
世界是从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呢?
我是真的不知道的。
记得半个月前我在卧室里刚编辑好一套软件。那是一项大工程,花了我将近半年的时间。完成任务的我松了口气,我脱下眼镜,揉着酸胀的双眼,然后打开网页输着邮箱号码,打算第一时间将软件传给老板。
连续刷新了几次,我发现室内的网虽然开着,可怎么也打不开网页。
在我最心急想要将劳动成果上交给老板时出了这样的差错,我的心情一下从兴奋的峰顶跌落谷底。我对着电脑屏幕大骂了一阵,决定出门查看室外的路由器线路。八成又是被邻居那位吝啬的史密斯给弄掉了某条线,已经不止一次了。
我把挤在椅子里的身子拖出,过长时间的蹲坐让我的双腿产生了麻麻的刺痛感。才迈出两步,我不小心踢倒了座椅边上的垃圾桶。
铁质的垃圾桶发出“哐当”一声巨响后倒下,没等几秒,就听见门外传来敲门声。
更确切地形容,是撞门声和挠门声。声音里伴随着莫名的低吼,若我不是住在市中心,我真会以为有什么奇怪的生物造访了。
“等一会。”我朝门外嚷了一声,弯腰扶起了垃圾桶才往门边走。
奇怪的是,门外的人在听到我“稍等”的喊话后,非但没有停止敲门,反而弄出更大的声响。这种奇怪的动静让我不禁有些害怕,我凑近门上猫眼,想看看门外的是谁。
猫眼里的凹透镜和凸透镜组合,将门外的景象缩小。没戴眼镜的我只能看出门外不止一人,他们一会向前一会退后,可我始终看不清他们的脸。
“谁在外面?”我问。
回应我的,是门被猛地撞了两下的巨响。
异常的动静震得我的心跳徒然加速,直觉告诉我不能开门。我疑惑着,往门内侧靠了些,单手小心打开了猫眼下方那个扑克牌大小的活动可视窗口。
小窗只打开一条缝,门外诡异的低吼声便能听得清晰了。明明是人,传入的声音却是犹如野兽低吼一般,激烈且带着嗜血的危险。
我深吸一口气,把小窗完全打开,人却往门与墙之间形成的夹角里钻。
窗口打开的瞬间,一直瘦得几乎只剩骨头的嶙峋的手直接从窗孔中伸了进来。手再细也粗不过小窗的大小,那只手像不知疼痛般不停地往里探,细瘦的指头勾成爪状,左右挥舞狂抓着。
我瞪大眼,看清了那只手。
那是一只左手。无名指粗大的指关节处卡着一枚镶有八角形祖母绿色宝石的金戒指。
即便我认不出手是谁的,但那枚戒指,我是认得的。
它隶属于我的邻居,史密斯。
曾经有一次我因写不出一款游戏程式而烦躁地狠狠踹了史密斯养的那条怎么也安静不下来的狗,之后就是这只手狠狠地扇了我一巴掌。宝石上的棱角刮过我的脸颊,留下火辣辣的刺痛感。我的脸并没有因此留下伤疤,只是那道划痕在脸上肿了几天。为此,我前任女友还讽刺了我两句。也正是因为那两句讽刺的话,才让她成了我的前任女友。
不过那时候我根本无暇去想女人。
先不想史密斯那条肥虫子的手为什么能变得如此骨感,眼前他的手一次次在我面前挥过,若不是窗口太小,很有可能会直接掐上我的脖子。那只手几近枯槁,干瘦得好似只有一层皮包着骨头,它呈深灰色,上面看不到血管。我看着那只手被小窗边缘铁皮卡着的地方皮肉掀了开来,伤口处没有血流出,深褐色的肉随着手主人的用力碎成沫黏在窗缘,散发出令人作呕的气味。
我听到来自门外的吼声愈加恐怖,狭小的窗缝间,竟有另一只手企图伸入。新来的手只探进了指尖,灰色的指甲,泛着淤青甚至带血的指头。就算再怎么近视,我也看清了。
不能让它们进来!
我在心底告诉自己。
鼓起勇气,我略带颤抖地拾起立于门后的球棒,朝着史密斯的手,狠狠地打了下去。
骨头断裂的声音比想象中来得清脆悦耳。我舒了口气,好似这一棍下去世界便能安静。
可惜我错了。史密斯仿佛根本不知道疼,即便手被打断垂挂在小窗口,也仍在努力地抓扒着。
残破的指尖死命地挠着门背,留下血肉模糊的印记。而本就跃跃欲试想要进入的另一只手因我的行动得到了机会,一边掐着史密斯的断手,一边更加费劲地往里头钻,不一会儿,就伸进了半个手掌。
门被一下一下地撞击着,门缘处的墙体有粉尘纷纷落下。我第一次后悔自己不该在装修房子时为了省钱买了廉价的东西。如果上帝愿意保佑我的门,我未来一定每周都记住去教堂做礼拜的。前提是我能活到下个礼拜。
想到这里我不禁为自己的愚蠢笑出声来。世界都成这样了,哪还来什么上帝。
按在电灯开关上的手终于还是收了回来。我没有以一敌万的勇气。
是的。以一敌万。还有可能是成百上亿。
那天被吓软了退的我跌坐在门边地上半天不敢出声。上帝开眼放了我一马——他们在无数次尝试失败后,缩回了伸进来的手,怒吼着离开了。
他们走了好久我才有力气从地上站起。起身后我所坐的第一件事便是把那个小窗关上,我再也不希望看到任何一只手从这里伸入了,哪怕它属于我最爱的玛丽莲梦露!但或许我能接受探入的是她的胸。
接着我进浴室里打来了水,小心翼翼地把门上的碎肉与血痕擦干净。一遍又一遍,直到我抽搐着的胃跟随紧绷着的神经一同平静。
我需要知道发生了什么。我告诉自己。
在网络断了的情况下,我唯一能收获外界讯息的办法便是手机。我在被子里找到了它,第一个播出的是母亲的号码。
屏息等待电话接通的过程是漫长的。一秒钟,十秒钟,一分钟。我怀疑自己的耳朵是否聋了,因为电话不仅没有接通,甚至连平常的“嘟嘟”声都没有。
我看了看窗外。
太阳暖洋洋挂在窗外的天空,我的心却犹如掉进了冰冷黑暗的地窖之中。
这一定是梦,我只想快点醒来。
我把头撞向桌角,顿时痛得我龇牙咧嘴。
那是我怎么不撞得再狠一些呢?我问自己。如果那时的我一头撞死了,也许就不会看到这绝望的世界了。
除了绝望,我再也找不到另一个词来形容自己的心情。我不止一次站在阳台上往下掌握,已再看不到任何一个活人。
那日我在确定自己暂时安全后又检查了水电,庆幸的是在断了与外界的通讯后家里还有水电可用。我把手机充满了电,在里面录了几句话关机放好。我说救命,之后又交代了我电脑里有珍贵的资料。它算是我的遗言,若有一天我死了,希望我辛苦做出来的东西不要一点用处也没有。
真不明白当时的自己怎么有心情做留遗言这种无聊的事情,或者我是想为自己营造出轻松点的气氛好让自己坦然面对眼前的情景。
不过紧接着我看到的东西,终于让我清醒地明白,我已过了做梦的年纪……
我走到了阳台上。
当初买这套房子时就说看中了阳台上的视野。四楼,对我而言不高也不矮,站在阳台上望下去是一片车水马龙。视线还能再眺远一些,因为它幸运地能让我穿过大楼间的缝隙看到远处的山林。若起得早,或许还能看到日出。
每当我心情抑郁,我便会站上阳台。
风舒服地垂在脸上,赶走了室内的沉闷与心下的恐惧。房间里的腥气还未散尽,阳台上的空气是说不出的清新。
我揉了揉睛明穴,重新戴上眼镜。
在模糊的视野变清晰的一刻,我愣住了。
楼下马路空空的,只有几辆停在路边的车。路上,两三个人正以怪异的姿势慢步走着。一瘸一拐,跌跌撞撞。更奇怪的是他们的衣着,破破烂烂的,宛若六十年代的印第安难民。
我看了看表,它没有停。时间直指下午五点半,正值下班高峰期,楼下奇迹地不仅没有堵车,反而安静得可怕。
正当我为这片安静疑惑着的时候,一声凄惨的尖叫入耳,如一块砸上镜面的石头,将安静击得分崩离析。
我看见一个红色的身影从街道穿过。
那是个十六七岁的女孩,我在车站见过她几次。她喜欢穿红色的衣服,笑起来脸上有两个深深的酒窝。她很漂亮,可惜她太小了。
此刻的她正视图从马路这头跑到对面。这是件看起来十分容易的事,虽然路中间有一道一米左右高的白色铁栅栏,要翻过去,也是轻而易举的。
只是在她身后跟着出现的人,让她翻越的动作变得困难。他们跑得比她想象中的要快,就在她翻上栏杆时,追赶她的人中的一个已经跟了上来,一把抓住她的小腿。
这出追逐闹剧的结局自然不是谁追上了谁就能结束的。下一幕,追上来的人照着女孩的腿,一口咬了下去!
更凄厉的惨叫破空,我激动地趴在阳台边缘,看那些不知从哪冒出的人一点点包围了女孩,然后推嚷着向前,只为品尝一口鲜美的肉。
人群里有史密斯。
我没想到那个胖得极占空间的人也有瘦下来的时候。他挤在人群的最后,被我打断的手摇晃着挂在他身上。他身上的伤口显然不止这一处,最为触目惊心的口子开在他的左肩,碗口大的黑色伤口里流出的血几乎浸透了他整件上衣。受了那么重的伤,他没理由还活着,但他就站在楼下,一步一步地走着。
他似乎察觉我在看他,抬起头来,望向我的方向。那是一种空洞至极的眼神,没有焦距。我看不见他浅色的瞳中映出了什么,但就这么一眼,我知道他是看不见我的。
我就这么看着他们越聚越多,直到太阳下山,天渐渐暗了。
甩了甩指在阳台护栏上有些僵硬的手,我正打算回屋,忽然感觉有粘稠的东西落到颈部。
什么东西……
我一边伸手去摸,一边抬头。
只见头顶,一张狰狞的面孔正朝着我。
我房间正对上去是培根太太的住所。若不是她头上绑着的巨大粉红色蝴蝶结,我真认不出那张脸的主人是她。她的双眼深深凹陷下去,眼珠却瞪得吐出。原本饱满的皮肤枯黄皱缩,裂出口中染着可以棕红色的牙齿。
落到我脖子上的液体便是从她口中流出的。浓浓的腐臭味再一次沸腾了我的胃。
她死了吗?还是和史密斯一样变成了不死的可怕生物?
我试着将身子往边上挪了一段距离,不想她居然跟着我的移动,再一次到了我头顶正上方的位置。
她活着……
我与她就这么大眼瞪着小眼,我不敢动,连呼吸也不敢用力。她想做什么?就像楼下那群人一般扑向我,然后把我吃掉吗?
不用再想,培根夫人已有了动作。
她探出阳台的半个身子突然猛向前一倾。
我大脑一片空白,只知迅速缩进阳台蹲下身子。
就这样,培根夫人从阳台外翻了下去,经过我身边时还看似不甘地挥舞了几下带血的手,然后摔向了楼下的大地。
从她口中漏出滴到我身上的液体仍留在颈边,我用力从地上撑起身体,飞快跑回房间,再锁紧通往阳台的门。
每当回想起那个时候,我就觉得不甚恶心。有时发呆看着墙壁,雪白的墙面上还会透出培根夫人那张可怖的脸。她本是那么爱美的一个人。
天边泛起的白光愈甚,我朝窗外望着,可惜光不等同于希望。
但没有光却不行。
我渐渐害怕黑暗。每当夜晚降临,我都早早躲进被窝,紧紧捂着被子发着抖,直到筋疲力尽才会入睡。
可惜连梦里也是黑的,到处都是死亡。
所以我在不停地质疑,我到底为什么活了下来。
家里没有电视机,我循环播放着电脑里仅有的几部电影。
到后来发现看着演员们脸时我眼前会出现一些可怕的幻觉。比如当一个演员在屏幕上停留过长的时间,我会感觉他的脸上开始破口,先是几道细小的伤口,伤口逐渐变大,鲜红的肉翻出,血伴着脓水一块流出,然后伤口边缘处开始腐烂……他的脸就变成了培根夫人那样,或者,比死了更可怕的模样。
于是我删掉了那些电影,重操旧业地编写新的程序。
这比想象中更难。
黑色屏幕上白色的字不规则排列着,曾经我无比熟悉它们,此刻竟觉得它们比我的思路更为混乱,毫无规则,没有次序。它们多像那天一拥而上将少女啃食得连渣不剩下的丧尸群呀。
所以我什么事也不能做,什么事都不敢做。
不论看到什么我都能做出可怕的联想,有时候我看自己的手时也会出现幻觉。我害怕极了,会马上冲进浴室,这才想起家里所有的镜子都已被我破坏。
我不敢面对镜子里的自己。它那么孤单,那么绝望,它不再精神,它……变得可怕。
当世界只剩我一个人时,我开始怀念。怀念我远方的父母,怀念那个经常把我骂得狗血淋头的上司,怀念那些玩得挺好的狐朋狗友,以及分手不久的女友。
他们还活着吗?但愿如此吧。
我无力留过多的想念给他们,毕竟我也陷入了同样的困境之中。
家里的存量吃光了,在第十天的时候。
我翻遍了整个屋子,发现除了水龙头里的水之外没有任何能吃进嘴里的东西了,包括口香糖。若我不出门,我会饿死在家,但一旦我迈了出去,等待我的死法会很多。
我没有枪,厨房里的菜刀是小型的,棒球棍也打不了几个人。在饥饿的情况下,我不敢保证肾上腺素能带我跑多远。
我不想死。但不论怎样,有些事都必须去尝试。
我从浴室找到一片较大的镜子残片,来到门边。我先透过猫眼往外看,视线范围内是看不到人的。我再缓缓拨开门上的小窗,迅速将碎片丢出去并关上了窗口。
碎片落地发出声响,也许没碎,也许碎成残渣。但这都不重要。很明显的,我听到了猛虎扑食般的声音,然后是许久未闻的低吼。
他们就在附近。只要感受到我的存在,他们就会立刻出现。从四面八方,各种你意想不到的地方。
我胆怯了,就在房门重新被撞击的一刻。
接下去的几天,我除了喝水,还把家里一些皮具烤来吃。那味道很恶心,可在极度饥饿的情况下,我也能嚼得津津有味。
渐渐,当衣橱里只剩那些人工皮革时,我又陷入了困境。
正如此刻,我已有两天没有进食。肚子在咕咕地叫着,声音响到让我有种会引来他们的错觉。
饥饿会使人疯狂。我不止一次有冲出去背水一战的想法,幸好我有我的胆小,它理智地阻止了我冒然的行动。
作为一个程序设计师,我的想象力足够丰富。它令我体会到了一次次不同的刺激死亡,我认为这些经历已足够我回味很久,我真心不希望再亲身体验一次。
那我还能做什么?
思来想去,结果还是等死。
我起身走进厨房,第一件事是煮一壶开水。我拧开水龙头,极大的水压让水猛地从出口冲出,撞在壶底发出激烈的声响。这和平时的水声有些不同,我张大眼,即使在黑暗中,我也看到了……水龙头里喷出了颜色怪异的水。
顾不上太多,我直接打开了厨房的灯。
橘色的灯光瞬间充斥了小小的厨房。我的眼睛并未因光的刺激眯起。反倒是水龙头里流出来的水,让我险些吓得闭上了眼睛。
那水是红色的。水中夹杂着各种颜色的碎片。那些碎片和我曾经剁碎的肉有点相像,黄色的是脂肪,白色的是血管,只是那肌肉在水里泡得久了,红得有些泛白。
水管里流出的远远不止这些恶心的东西,渐渐有细碎的布条涌出,我才蓦然醒悟。
这是尸体。
泡了很久的尸体,终于在承受不住水管压力后被挤压成碎片。
能碎成这样需要多久的时间?
我想起自己这几日所喝的水,一股强烈的恶心感自胃中升起。
我趴在水池边吐了很久。连胆汁都吐出来了仍未停止。后来之所以停下,是因为厨房的灯灭了。
突然而来的黑暗袭得我毫无防备的心一阵狂跳。我一动也不敢动地蹲在水池边,竖起耳朵,静静听着身边过的每一丝动静。
很安静。
太阳从东边升起。
直到有足够的光从房外投入,我才战战兢兢地从地上站起,来到厨房灯的开关边。
“啪嗒”“啪嗒”。
灯没有反应。
灯泡是我上个月才换的,不可能那么快就又烧坏了。
我又走至客厅,摁了几下吊灯的开关,灯也没有亮起。
停电了。
在水被污染后,电也没了。
下一个会是什么?我什么也不剩了,上帝还想夺走什么?还能夺走什么?
唯有生命。
但我不想死。越是这种情况,我越想活下去,发疯似的想。
会有这种想法就说明我快疯了,然后一个疯狂的想法便跳进了我的脑海里。
我还是有食物的,就在水池里。它能提供我蛋白质、脂肪和能量。
一时间我全然忘了先前的恶心感觉,返回了厨房。
从水管里流出的碎肉混合着我的呕吐物沉在水槽底部,黄的白的,泛着酸腐的气味。就算我再怎么饿,也不打算把自己胃里出来的东西再咽下去。
于是我翻出一把漏勺,举到水龙头下方,再次打开阀门,水哗哗流出。时不时有肉块撞得漏勺一沉,不一会儿,勺子便装满了东西。
我把勺里的东西倒进碗里,细细挑出衣服的碎片,又往碗里加了点酱油。再看看它们,倒没那么令人反胃了。
酱油的香气狠狠地掩盖了生腥的气味。我拿起叉子,轻轻勾起一丝碎肉,屏住呼吸就塞进了嘴里。
冰凉的东西触上舌尖,一股咸腥的味道即刻触上味蕾。它滑溜溜的,我试着想象自己此刻吃的是北美的生蚝,软软的,入口即化。可那口感真的差得太多,我没敢多嚼,用力咽了下去。
空荡荡的胃进了食物,原本懒洋洋的,现在又开始了运作。我所能体验到的第一种感觉仍然是饿,于是我又叉起了第二块碎肉。这次套在叉子尖端的是一块脂肪组织,黄黄的一块,被酱油染得颜色更深了些。我将它放进嘴里,这次,我细细咀嚼了起来。
它没有我想象的难吃,就是太咸了点。说不定放点糖,会更加美味。
就这样,我接了一勺又一勺的生肉,放进碗里,优雅地,一口一口吃进嘴里。
忽然,我觉得自己不再害怕了。
我放下了碗,决定出门,找些更鲜美的食物。
越新鲜,越好……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