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少年桃花,一见钟情』  第007章 雪天美人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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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被人故意弄过来的。
    不仅肩负‘重大使命’,而且会被男人纠缠。
    他还注定得引导这时空改朝换代的进行,有必要的时候还得和一帮‘阴谋家政治家军事家甚至恐怖主义分子……’周旋。
    可是,和尚非但不会帮他一把,还笑眯眯地表示自己第一阶段任务完成,要出远门寻找他的伴儿。
    当然,对于和尚迟来的‘屋子周围百米设有阵法,莫要乱跑’的劝告,书月没给予丝毫感激。
    书月在极度郁卒的情况下整理了思路,结合了自己莫名其妙的经历,再结合了前世许多人类无法解释的神奇现象,彻彻底底信了和尚的话,然后眼睁睁看着和尚笑眯眯地给他准备了十多天的食物,再一次人间蒸发。
    说真的,书月已经对和尚不感兴趣了,他爱哪儿哪儿呆着。
    但书月想不明白的就是,为什么他就想舒舒服服睡大觉,醒来有美味佳肴养胃,有醇香美酒润嘴,闲来无事看看桃花翻翻书,可就是不能如愿呢?
    上辈子不用说了,是他自己招惹了麻烦,所以最后自己跳海也怪不得谁,但这辈子算怎么回事儿?让他淹死在海里不就呜呼哀哉完事大吉了么!
    想来想去,书月累了,干干脆脆把问题抛诸脑后,斜躺在桃花树下就是几个时辰的挺尸,反正他够懒,就等麻烦出现了再思考也不迟。
    于是,在对和尚来来去去整日不见人影的无视和对门前桃花树吃药似的猛长比自己身高不知多了多少倍的郁闷中,书月晃晃荡荡度过了七个多月,转眼便是腊月寒冬,忒冷。
    说起来,书月一直都不知道自己呆的地方叫什么,这山也不知道啥名儿,反正山腰以下到处都是桃花树,山腰以上也零星地见着几棵,再往上……书月就不知道了。
    书月散了快八个月的步,一直固定在方圆百米,主要是怕走丢了,和尚十天半月不见人影,万一不慎冻死在雪地里,指不定会被老天爷怎么折腾呢。
    不过,看着窗外屋前桃花树上缀满雪白,满树银白映出莹莹光华,书月动动唇角,笑了。
    下雪天的晴日呢,真是难得。
    当时书月已经五岁多了,身子拔高了一点点,脸蛋成熟了一点点。
    就在六月初八他过了五岁生日,一个人对着孤零零的桃树挖出了和尚藏的桃花酒,一口气喝掉了好几瓶。
    和尚回来的时候已经来不及生气了,因为喝酒没节制,他肠胃痛了好几天,和尚回来正看见他捂着肚子躺在桃花树下,一脸平静。
    但有了先前相处的铺垫,和尚知道安静的书月最是不寻常,于是当即给书月把脉,结果十分气人,竟是酒水浸了肠胃,活该书月疼。
    然而和尚没有生气,只是在书月醒过来之后说,“即使喜欢呆在桃树下,你也该穿件厚些的衣衫吧,还有,你生日我没回来,作为你的师父兼朋友,是我的不是,你也犯不着拿我的酒惩罚自个儿啊。”
    后来,为了补偿书月孤单的五岁生日,和尚又给他烤了只山鸡,比上次那只肥美许多,只是书月肠胃调养了一段时日,却更加受不得虐待,最后一整只山鸡,书月只吃了两口鸡腿肉。
    因为有了前车之鉴,加之准备走远一些,书月难得在玉白衣衫上面披了件月白披风。
    和尚说是他下山办事路经江府的时候江家上下一致要他带来的,还说是因为白色在雪地里不容易引人注意,江家人担心书月出门赏雪迷路,所以特地挑了块月白色料子。
    原本书月不喜欢这颜色,也没想过要用,所以一直压在床底,可是此刻衡量了下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外面的温度,书月妥协了。
    他没想过山上的温度会那么低,正如他没想过山上赏雪会那么美。
    所谓大地银装素裹漫天白色精灵,也就是如此了吧,目光所及满是飘摇落地的六角雪花,放眼望去白皑皑的一片,分不出哪里是路哪里是灌丛,可见那雪有多深。
    就连一路走来的书月都不得不承认被雪水浸湿的裤管实在有些冷得受不住。
    虽然美景是比前世被一众朋友局限在屋子里看雪花飞舞要美丽太多,但外出赏雪,却在不知不觉间走远了,迷路了,被狼群盯上了,这就不太让人高兴了。
    虽然离自己三步远的距离有一棵异常高大的桃树,看起来年龄不小。
    虽然想来,来年三月春暖的时候,那满树桃花盛放的美景比之他看了好几个月的小树铁定艳丽不少,适时粉嫩的花朵缀满枝头,可以想见若能拎着和尚的桃花酒在这里赏花会是多大的乐趣。
    虽然又想一想,若是在三月,站在一群看起来饿得很的野狼中间站着欣赏随风飘落的粉白花瓣也是一件稀奇乐事,纵然如今遍地积雪漫天雪花也遮掩不住狼鼻子里呼出的气息有些恶心人。
    但事实上,书月看着围着自己吐着白气看样子似乎打算拼死一战的狼群,心里只剩下一个挣扎的问题——
    要是葬身狼腹,不知道算不算自杀?会再次被逮回来吗?
    不过,上天并没有给书月犹疑不定的机会。
    听得身后一阵急促风声,似是有人前来,还伴着什么东西破风长驱的声音,书月还来不及回头一看,身子一轻,就这样被一小男孩占去了白嫩嫩的豆腐。
    两人均是一身白衣,书月身上披着月白披风,那男孩身上也披着件披风,不过是大红色,鲜艳得刺目。
    两个人的重量,即使都是孩子,也足够让那棵桃树颤抖几下,抖落一树光华。
    沉积许久已然形成于树上的冰凌雪剑在两人的脚下簌簌下落,砸在地上,激起不多不少的雪粒子,连带着空中簌簌下落的雪花,映衬着午后难得的日光,倍显柔和。
    是个年龄在十岁左右的男孩呢,书月站稳脚跟,低头看着环在自己腰腹上的手臂,被个小男孩‘轻薄’的怒气在感受到男孩紧紧揽着他的力度后消失大半,剩下一丁点不经意燃成燎原大火是因为他听到自己这辈子第一次被人调戏。
    把赏雪迷路的他从狼群抱上桃树的男孩是这样说的:“啧啧!真个仙女儿似的妖孽!”
    很显然,这娃文学水平不怎么样,还停留在刚刚与童话故事断奶的阶段,所谓‘仙女’、‘妖孽’,一般男人怎可能如此不入流地调戏别人。
    况且,这男孩还没发现他是男的么?
    书月起心想逗逗男孩,于是等男孩攒着一支削尖了的竹竿怒目瞪走包围在桃树下的狼群、回过头来想仔细欣赏自己救下的‘小美人’的时候,就看见小美人凤眼一冷,满脸微愠神色。
    原本他是雪天练武累了,瞒着师傅偷溜出来打猎,追着几只饿晕了头的狼而来,没想到远远的就看见雪花纷飞,遍地白雪之中一个‘身姿瘦弱’的‘小美人’‘孤苦无依’地面对着狼群的包围,一张在雪地里倍显晶莹如玉的侧脸已然让他看得魂都飞了,就不用说正面看来会是多么漂亮的了。
    很显然狼群真的饿疯了,要不也不会明知后面有自己穷追不舍还敢半路‘劫持’他的小美人,不过回过头来想一想,他便释然了。
    想想他堂堂镇北将军、瑞王爷之子,大名秦韶戈,年方九岁,不说风流倜傥,也堪称俊美无匹,他那个狐朋狗友也比他大不了多少,早已经进出秦楼楚馆尝遍美人滋味,他却只能每每在三月回家的时候面对一院子的盛放桃花嫉妒别家孩儿管教轻松。
    (事实上那个‘狐朋狗友’大他两岁,而且人家进出秦楼楚馆是故意为之另有目的,所谓‘尝遍美人滋味’也是想让他心里憋屈而已。)
    所以,如今在冰天雪地里遇见小美人,他还得遇如此好的英雄救美机会,自然是老天爷的意思,要把小美人送给他做新娘子了。
    况且小美人比狐朋狗友和他描述过的那些女人都美上好多倍呢,好像天边的月亮……“哈哈!小美人别怕,我在这里,那些畜生不敢伤害你的,对了,小美人,我叫秦韶戈,你呢?”
    ……当然,在这里必须知道爱因斯坦相对论的基本用法,那就是,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少年面对一个六岁左右的小女孩,还是在心底欲念的驱策下,自然能够很自然地媲美一个二十五岁的男人对一个十八岁少女的英雄救美……
    听这话,书月就知道这男孩只怕是从别处学了个调戏良家女子的半吊子,明明一脸绯红呼吸急促,还想着占他的便宜,一口一个‘小美人’,也不看看‘小美人’性别为何年龄多大。
    于是,书月不自觉地露出浅笑——恶整别人时候的招牌表情——毫不顾忌地抓住男孩的爪子往耳朵上移去。
    他是想看男孩美梦破灭的样子,但也不至于牺牲自己的‘清白’,刚才危机之间已经让男孩占了他的便宜吃了他的嫩豆腐,这会儿他当然不可能让男孩碰触他的下身以此明白他实为男儿身。
    所以书月选择让男孩摸他的耳朵。
    女孩子一出生就会打耳洞,自此耳垂上会有肉刺般的触感,但秦韶戈刚才还满心欢喜地以为小美人对他英雄救美的事迹甘愿‘以身相许’所以让他‘上下其手’先收点利息,然后幻想着长大了就可以把小美人娶回家做新娘子,日日夜夜抱着小美人不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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