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江湖篇 第4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551
滚屏速度:
保存设置 开始滚屏
第四章
第一次在马车里坐这么久,前几次在马车里都是睡过去的,最多也只有一会儿,也没觉得有多不爽。现在终于体会到了。小时候,有一种车叫拖拉机,坐在拖拉机上在坑坑洼洼的马路上跑的感觉,又回来了。几个小时下来,我的腰已经疼的不行了,腿快要抽筋了。群芳倒是一点感觉都没有,照样在那里打坐。闭目养神。
突然想起了那种牛车,上面铺满稻草的那种,我看电视里的那些侠客,潇洒的谁在上面,那个爽呀,难道牛车会比这种马车还舒服吗?有机会要试一试。
我们在马上上简单的吃了点东西,又上路了。还好这边是南方了,一路上山清水秀的,虽然有些荒芜,到也不像戈壁上那么荒凉。老爸有几个朋友开车去西藏,到了西部境内,一望无际的沙漠,开了一天一夜,也没发现窗外的景色发生些什么改变。那才是最恐怖的。
晃悠晃悠着,我快要睡着了。心情似乎也好了很多。难过是一天,开心也是一日,我把那个伤口保藏的好好的,让我对面对新的一天吧。浩楷,我要为你好好的活着,我是你用生命换来的,无论是不是痛苦,我都要活着。当你抬头看见窗外的那片风景是,你才会发现,任何事情与天地相比,都是微不足道的。
突然马车停下来了。外面也没有什么声音了。我们叫了几声车夫,也没有应。掀开车帘。我靠,前面排排站着一群人。彪行大汉。山贼?土匪?不会这么巧吧。
他们大概有十来个人。我问群芳打的过不。她也没有正面的回答。大家都不知道对方的能力。如果没有我在,或许她没有这么多顾虑。我又当了别人的累赘,为什么我越想逃避的事情,来的越快。
“群芳,我们智取。”我让她拿出南宫配置的曼陀罗花粉。这种**无论到那都有用。
“等下我先用这些放倒几个,你也尽量的撒,对付这些强盗,就要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
她也没有反对什么。我原本还以为我要用**,会被她嗤之以鼻呢。
拉开车帘。缓缓的下车。
“几位好汉,不知栏下小女子的马车有何贵干?”
“大哥,是个美人,不如抓回去当我们的压寨夫人。”旁边的人对中间一个领头人讲。中间站了两个人,不知那个是大当家。
“姑娘可否愿意跟随本大王回寨。做夫人,好吃好喝少不了你的。”
“啊?”我的妈,也太直接了吧。“小女子刚经丧夫之痛,实在不适合,您的心意小女子心领了。”说这话的时候,我觉得身后的群芳有些不太自在。
“死了丈夫的,更好。大哥,今日我们没什么收获,劫个小娘子回去更好。”
郁闷。
“既然如此,小女子恭敬不如从命。”不治治你们,对不起浩楷。对不起自己。“哎呦。”假装跌倒。那个领头的大哥真是一大草包。马上想过来扶我。他后面的一个人一直盯着我,一声不吭。
俗话说,擒贼先擒王,就怕你不中计。我对群芳使了个眼色。乘着那个大哥过来的时候,撒了一把曼陀罗粉。自己赶紧闭气。群芳马上和我换位,剑就架在那草包大哥的脖子上了。
“大哥。”
“大哥。”
“大家别动。”那个盯着我的人终于说话了。
“我们两个小女子,何德何能,不劳各位好汉费心了,你们的大哥不会有事的。”
“是吗。”我发现他的眼神一闪。被群芳架着的那个草包大哥突然喷了口血。我诧异的看着群芳。
“他死了。有人暗算。”群芳放开了草包,在我耳边轻轻的说。
完蛋了。他们的大哥死在我们手上,还不激起群愤。我在看看那个人,眼神闪过一丝得得意。原来他想借刀杀人。真毒。
“二哥,大哥他。。。”
“这两个妖女害死了大哥,兄弟们大家一起上。”靠,我骂你奶奶。那个人原来是二当家,怪不得,草包大哥过来的时候不拦着他,早有预谋。
“小姐,上马。”群芳砍了马车的绳子。我晕,我从来没自己骑过马。坐不坐的稳还是个问题,用来逃命,真是不现实。
“到了安全的地方就放这个,我会来找你的。”她递给我一个竹筒。我明白她不想让我在这里,最起码他还有武功,能拼一拼,我要是在这里,她的战斗力肯定会下降。
“我知道了,别忘了花粉。”拼了,不会骑也得骑。
群芳拍了一下马屁,同时放了很多银针,给我开了一条路。我就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马拖走了。到现在我才明白什么叫做人高马大,因为马真的很大。
我在上面左右摇晃,死死的抓住马的缰绳,可是根本就不稳,就像要掉下去一样。看着马背离地面也有一米多高吧,这么快的奔跑,要是不小心掉下去肯定会变成脑震荡的。
心里想着要是慢点就好了,可是慢点我就被抓住了。矛盾就是这个样子的。我原本还想边跑边撒点曼陀罗的,看来,还是免了吧,我自己都坐不稳了,那有空撒花粉呀,天女撒花也是有条件的。
后面隐约听到风声,难道有人追上来的,我也不敢回头,全身都紧绷着。马还一颠一颠的,随时我都有可能掉呀。虽然现在是十月份,在路上骑马狂奔,迎面吹来的风很冷,可我的汗还是一滴一滴的下来了。
突然好像有人从后面抱住了我,抢走了我手上的缰绳。调转马头。停住了,我全身的肌肉总算放松了。往后一看,他长的很好看,是那种阳光型的男人,眼神有些眼熟。
“小美人,才一天不见,就不认识我了。”又在我耳边吹气。原来是他,早上在我房里的那个。
“是你。”虽然我不是很喜欢他,但落在他手上总比到那些强盗手里好。他的怀里很温暖,有我眷恋的味道。
“想不到名满江湖的金刀剑晨也喜欢打劫小美人。”他对着前面的空气喊。这年头大家都有内力,喜欢显摆,搞什么千里传音。
“在下自然是不敢和浪子仰光相比了。”然后,前面的空气中出来了一个人影,是刚刚的那个二当家。
原来他叫阳光,真是人如其名,阳光男孩。只不过他看起来那么像好色的阳光男孩。
“传闻金刀剑晨消失江湖三年,我仰光真是有幸,在此领教你的金刀三式。”他笑着说。
“浪子仰光的青丝软剑也是上等的兵器,在下也想会一会。”
“喂,放开我吧。”
“不需要。”他搂着我的腰,从马背上跃起。
我看着他,那一刻,又重逢了。为什么?他也曾这样,带这我,面对千军万马,生死与共。是他吗。可是当我看到他的那张脸时,却不是。不只是脸,眼神也不是。只是有些相近罢了。还是我的思恋已经蒙蔽了心。明明就不是他,我还是将头埋进他的胸口,就让我怀念一下这种味道吧。
这一刻,我听不见外界的任何声音,只有这种温暖,是属于我的。他的身上没有他的龙涎香,倒是有一种淡淡的脂粉香。只是淡淡的,淡淡的,不似浓妆艳抹的味道。
“浪子仰光的剑法果然精辟独到。”
“金刀也不是浪得虚名。”
“既然她是你看重的女人,在下也不好在打扰了。告辞。”
良久,我就这样靠着他的怀抱。努力不让自己的眼泪流下来。我不想哭,我怕哭了止不住。我害怕自己以后在也不会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