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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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拿着米白色的信封,看着邮票上一只胖胖的熊猫。邮戳上的日期显示着五天前的日期。原来从T市到这里的距离是五天。看着信封上的名字——卓宇阳。
    信中,他说,晓曦,我想你了!
    我激动,然后释然。这样的信,曾经是我懵懂青春中魂牵梦绕的东西,如今他就这样安静的躺在我手中,我久久的凝望着,却少了年少的轻狂。
    卓宇阳在信中说,封信迟来了五年,会不会显得太没有诚意。我对着天空喃喃地说,阳,你太傻了,我们都不再年少。(在很长一段时间很喜欢天空,抬头看着是的同一片天空,即使再远的距离也会变得仿佛就在身边。)
    一些回忆浮现在脑海中。
    “你喜欢《泰戈尔》的诗?”在图书馆做义工的我看着翻书的卓宇阳问道。
    “恩,是啊!”卓宇阳回答道。我以前都不知道他是印度的诗人。
    “是吗?原来他是印度人啊!”我微笑着答道。
    “你是大一新生吗?”卓宇阳看着低头认真整理书籍的我问道。
    “你怎么知道的啊?”我很诧异的问道。
    “呵呵……只有新生做事才会真么认真的啊!”说着指着隔壁阅览室的几个整理同学笃定的说道,“看见了吗?她们一定不是新生!”
    我看这个那几个只是随意放书的女生,将信将疑。
    “要不要打赌?不过输了的可是要请客哦?”卓宇阳看着这个表情淡淡的小学妹说道。
    “好!我们赌!”我就是那种容易被激的人!
    那天的结果毫无意外,我输了。但却认识了卓宇阳。
    卓宇阳,T大有名的才子,所学专业也是T的王牌。学校的网页上面,时常挂出的得奖通知上,他的名字总是很显眼。
    以前,我也常常逛校网,却没有发现他的名字。很多东西都一直在那里,只是当你开始意的时,浏览的次数多了,便以为他经常出现。其实,那些东西一直都在,不同的不过是你的心境罢了!
    卓宇阳经常去图书馆看书,我也常常在那里整理书籍。时间长了,两人也就熟络起来。卓宇阳以自己是学长的身份,经常带着我在学校四处闲逛。
    后来,我们一起把T市的大学几乎都逛遍了,每个学校的小吃也都吃过了。T市留下了很多我们一起走过的脚印。
    卓宇阳不像一般的男生,他兴趣广泛,经常去打篮球。本来对篮球一窍不通的我在卓宇阳的熏陶下也逐渐开始关注这项运动。甚至时而和卓宇阳争论起:詹姆斯和科比到底谁比较厉害!
    我时常觉得有这么一个人在身边真的很快乐,很多开心的瞬间总是第一时间告诉他。我知道卓宇阳是一个认真的人,我记得卓宇阳的所有爱好,他最喜欢的作家是泰戈尔,最喜欢的书籍是泰戈尔的《新月集》;最喜欢的运动是篮球,最喜欢的球星是科比;最喜欢在打完球后喝一杯冰冻的百事可乐;最喜欢的颜色是大海的蓝色和纯净如雪的白色;最喜欢的动物是温和的狗狗……
    可是卓宇阳从来未在乎她的爱好。即使认识那么久,即使经常一起吃饭,他仍不记得记我从不吃辣椒,吃任何东西都不喜欢加醋!
    时间真的如乌走兔,一晃而过。转眼就倒大三了。而大四的卓宇阳,开始努力的实习。他是那种要强人,不愿走父母安排好的道路,凭借着实习期的优异的表现,很轻松的走到了学建筑的梦想天堂——中建。
    偶尔,他会回到学校看看我,感慨自己即将结束的大学生活。
    学校里面少了卓宇阳,我开始思考一些问题,记得有一次问过卓宇阳的一个问题:你会不会喜欢上自己的死党?卓宇阳的回答是:既然是死党了,不是就够好了吗?我现象不出来让她当女朋友的样子,不过应该也不会做到比死党更好的地步吧?那又何必浪费一个名额呢?
    或许当时的我就已经意识到应该放弃了吧!
    时光飞逝的一年,我就毕业了,我到了西部的一座小城任教。这样的生活平平淡淡,却自在悠然,每天与一群孩子大胆闹闹,我似乎也回到儿时的自己。(我记得又一次国庆和卓宇阳一起去西部玩,看见那里的小朋友都很可爱。)
    今年五月,同事告诉我学校邮箱中有一封来自T市的信。我打开,是卓宇阳。
    信中说,他想我了。
    我激动,然后释然。这样的信,曾经是我懵懂青春中魂牵梦绕的东西,如今它就这样安静的躺在我手中,我久久的凝望着,却少了年少的轻狂。
    卓宇阳在信中说,封信迟来了五年,会不会显得太没有诚意。我对着曾经最喜欢的天空喃喃地说,阳,你太傻了,我们都不再年少。
    我给卓宇阳回了信,告诉他我很好。
    他说,对不起。
    我笑了,对不起为什么当年你没有来找我?
    接下来我们是很长时间的缄默。可是,我没有想到,他会来看我。
    那天当一辆黑色的奔驰出现在那所小小的学的校门口时,卓宇阳显得格外显眼,他还是没有变,依然那么帅气。
    我们一起喝着咖啡,他问我,你愿意接受我吗?
    这样的请求,我曾今多么的渴望,只是如今当他终于出现在我眼前是,我却一口回绝了。
    我想,大学四年的时光,你都没有注意到我,如今又回来找我,是为什么呢?你当时说的话,你忘记了吗?
    卓宇阳没有说话,只是一个劲的喝咖啡,之后又喝了很多酒。以前,我只是知道他喜欢喝咖啡,不知道原来他现在也喝啤酒。我劝他不要喝了,他还是喝的烂醉如泥。
    我将他带回我租的小屋,整夜整夜的为他擦汗。他有时候叫我的名字,紧紧抓住我的手说他,其实一直喜欢我,只是当时自己也没有分辨出那种感情。
    我哭了。
    第二天,当我从沙发上醒来的时候,卓宇阳已经走了,桌上是他清秀的字迹:晓曦,或许我们本不该相遇。
    是啊,阳,或许我们本不该相遇,我们都错误的出现在彼此的生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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