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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阳似血,暮云合璧,一条偏僻安静的巷子里,夕阳把一道纤细合度的的身影拉得长很长,远出隐隐传来一阵欢快的口哨声,划破夕阳下,僻静小巷的宁静…
    “我得意的笑,我得意的笑…”兔儿爷我踩着欢乐的步子,嘴里吹着愉悦的口哨,甩手将手中的皮夹子抛向空中,皮夹子在空中翻了数个三百六十度,啪的声掉落在地,当然,皮夹子里的钱,早就被兔儿爷我搜刮一空咯。
    数了数左手里的粉红小佳人,爷心情好得不行,啧啧,刚好二十张,这位“施主”还正是善解人意呢,知道爷我经济紧张,还特意自动送上门来。
    不过,想起这个皮夹子的主人,爷我就来气,真他妈的老眼昏花了,居然把爷我当成女人摸,吼吼,爷我哪点像女人了?爷长得这么帅,这么有男人味,他娘的居然给爷认错,简直是活得不耐烦了!
    好吧,好吧,看在这二十位粉红小佳人的面子上,爷我也不予计较了,这二十位粉红小佳人,就全当是给爷我赔罪了,下次甭再让爷碰上,爷碰见一次就偷一次,吼吼!
    好啦好啦,言归正传,爷叫兔儿爷,17岁,是一名孤儿,自幼长在孤儿院,十岁那年,被一对夫妇领养,却备受虐待,于是爷我还没呆满一个月就离家出逃了,成了街头流浪儿一枚,幸运的是,遇上了资深“老偷”,拜其为师,学得一身偷儿本领。
    至于“兔儿爷”这个名称的由来,恐怕要追溯到七年前了,那是一个艳阳高照的日子,知了竭斯底里的叫喊,把整个夏天彻底叫醒,七月的流火,四处流窜,漫延在空气中,就连那拂过面颊的风,都是灼人不已。
    离家出逃的爷,沿着河岸一直走一直走,已经逃出来几日了,带出来的食物都已经吃完,已经一日未进食的肚子早已唱起了空城计,不知是老天垂怜,还是缘分的牵引,爷走到了一处桥洞下,打算歇息片刻再继续前行,爷疲倦的瘫坐在地,怎知看见桥洞里躺了一个老头,近六十左右,赤着上身,下身只穿了一条三叉裤,一张老旧的报纸耷拉着盖在脸上,但是,最让爷惊喜的是,老头的旁边放了一只碗,碗里装了一只肥而油滋的鸡腿,爷舔了舔干涩的唇,吞了吞迅速分泌出的唾液,眼巴巴的瞅着,心中那仅存不多的道德与饥饿在正面交锋,激烈的掐着架,直到最后,饥饿推到了道德,嘴里的唾液已经泛滥成灾,爷壮了壮胆,从地上爬起,小心翼翼的靠近,感觉心脏都要跳出喉咙,颤巍着伸出乌黑的爪子,拿起碗,慢慢后退,悲剧的是,爷居然踩到了一只酒瓶,身子就这么往后倒去,酒瓶快速的从脚底滚出,与地面碰撞后发出铛铛的清脆声响,爷一屁股跌坐在地,幸而手中碗在跌落那瞬被爷死死的护在怀中,才幸免与地面亲密接触,只可怜了爷的屁股,硬生生跌了个开花。
    爷撅着嘴,还在揉着自己可怜的小屁股,耳边却无端传来一声怒吼:“哪来的小兔崽子,敢偷吃我的鸡腿!”
    爷一怔,很快反应过来,顾不得屁股还疼着,动作敏捷的从地上爬起,撒丫子就跑,怀里还紧紧的抱着装着鸡腿的碗。
    老头在后便追便骂,骂得最多的一句就是“…兔崽子…”,年幼腿短,又已经一日没进食的爷,早已经体力不支,很快便被老头儿追上。
    几次被揪住衣服,都被爷身手敏捷的躲开,爷就像一只泥鳅,滑不溜丢,可是泥鳅再怎么滑溜,终究逃不过魔爪,何况这根泥鳅还是饿得前面贴后面的泥鳅。
    老头气喘吁吁的一把揪住爷的后领,提起,伸手就要抢过爷怀里的碗,眼开就要被抢走,爷急中生智,一把抓住碗里的鸡腿,往嘴里一塞,死死的咬住。
    还记得,老头似乎被爷无赖的动作弄呆了,接着只听着耳边传来阵阵咆哮,一面是严词厉色的指责,一面是深深的痛惜:“你个兔崽子,你是谁家的小孩?居然敢偷我的鸡腿,你知不知道,这鸡腿我自个都没舍得动,反被你这小兔崽子吃了,你给我吐出来,吐出来!”
    老头心有不甘的揪着爷的领子摇晃,说完就要伸手过来抢,准备从爷嘴里夺食,爷使出吃奶的力气,挥舞着四肢,说什么都不肯把到嘴里的食物吐出来。
    开玩笑,到嘴里的东西,怎么能吐出来,这可不是爷的风格!
    鸡腿的美味,在嘴里化了开来,口水泛滥成灾,就这么沿着嘴角滴落,就连鸡腿上都是爷的口水,啧啧,那画面,实在是万恶啊。
    突然间,老头儿松开爷,爷觉得奇怪,抬头望去,见老头一脸嫌弃的看着爷嘴里的鸡腿,爷也不在意,径自蹲在一边狼吞虎咽的啃着鸡腿。
    老头儿也不来抢了,打着赤膊,浑身上下就一条裤衩的站在一旁,一脸深思,幸好河岸边不常有人出没,否则肯定是要被人当色狼或者暴露狂什么的暴打一顿的。
    “喂,兔崽子,你父母呢?怎么一个人跑出来?知不知道你很可能被拐卖。”
    “死了。”爷啃着鸡腿,言语含糊不清。
    老头儿仔细的打量了爷,一脸的将信将疑:“兔崽子,我怎么看你都觉得你是离家出走啊。”
    被猜中,爷狼吞虎咽的动作一顿,也不再隐瞒,气呼呼啃着鸡腿泄气:“他们不是我父母。”
    “怎么?和你父母吵几句,就不认他们了?”老头似乎来了兴趣,走过来与爷一同蹲在地上。
    爷也不啃声,只是起身,把衣服捞了上来,露出清瘦,骨骼纤细匀称的小身板,在那小小的身板上,触目惊心的全是青青紫紫的伤痕,有的是掐伤的,有的是皮带抽的,那对变态的夫妻,为了不让人发现,专往衣服遮住的地方下手,爷当然不是任打的主,爷反抗了,但凭爷这十岁小身板,哪可能是两个大人的对手。
    老头儿目光一沉,老眼闪过一丝怜悯。
    爷我放下衣服,蹲着身子继续啃着手中的鸡腿,嘴里满不在乎的轻描淡写:“我是孤儿,他们领养了我,但对我不好,我跑了。”
    本以为,爷会这样一直流浪,过着饥寒交迫的日子,没想到老头挺仗义,居然豪气千丈的一拍胸:“兔崽子,以后你就跟着我吧,我看你身骨极佳,动作又灵敏,是干我这行的材料,不如你拜我为师,往后的日子,师父有一口饭吃,就不会让你饿着,你看怎么样?”
    爷一听身子往后一倾,斜眼打量着老头,一脸的警惕,啧啧,有饭吃,当然好,但是我们一定要有怀疑的精神。
    “你,你是做哪行的啊?”爷上下打量老头,不会是丐帮的吧?
    “嘿嘿”老头嘿嘿一笑,一脸神秘,“这个你以后就知道了,保管你学了这门手艺,往后不愁吃穿。”
    有这种好事?爷的警戒心顷刻间,在“不愁吃穿”的口令号召下举起了白棋,现下只要有口饭吃就行,爷动作迅速的学着电视里的拜师情节:“师父在上,请受徒儿一拜!”
    自此以后,爷成了老头的唯一得意“门生”,老头喜欢叫爷兔崽子,时间久了,爷也忘记了自己原本的名字,也许不是不记得,只是不想去记得,爷重新给自己取了个霸气外露的名儿—兔儿爷!
    听听,是不是够霸气?啧啧。
    后来,才知道,原来老头所说的不愁吃穿的手艺就是偷窃,而爷,正如老头所说的那样,在这行,天资颇高,一学就会,自拜师以来,每次出手,竟然从未空手而归。
    爷是偷儿没错,而且是百年难遇的神偷,但爷也是个有原则的偷儿,爷有三不偷:
    穷人不偷。
    残疾不偷。
    老人不偷。
    至于其他的,爷照偷不误。
    ………
    这条僻静的巷子是爷处理战利品的最佳选址,因为偏僻,平时不会有什么人经过,加之巷子巷子四通八达到处都有出口,若是失手,有人追来,凭着地形优势,爷也能轻而易举的跑路,但是,这个情况,通常是不可能发生在爷的身上的!
    把手中二十位粉红小佳人凑近唇边,“啵”的送上一个大大的亲亲,啧啧,今晚又可以给老头买两瓶好酒,添几个好菜了,啧啧,老头儿收了爷这个徒弟,口福还真是不浅呢,简直是挣了,挣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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