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之朦胧  第16章 尴尬的事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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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偶然发现,自己忽然对红酒有不小的嗜好。总喜欢睡前独自小酌几杯,很是舒服。
    很钟情一个牌子的红酒:长城。酸甜的味道滑入喉咙中,余后的少量酒精让于瑾有点眩晕的感觉,容易入眠,又很解乏!
    总是喜欢去一个地方去采购:《一世钟情超市》。不是因为它的名字,而是因为整个超市的布局给人一种浪漫的氛围。粉红色的系调,到处弥漫着淡淡地熏衣草的味道,还有小提琴若隐若现的音乐声。独特的是,在这样的超市里没有一个营业员,所有的东西很整洁,并且在每个物品旁有关于顾客对它所关心的问题的所有回答。在这里似乎只有你一个人,让人很放松。而且在超市的一角,还有一个小型的休息室,并在墙上的书架上还有各类的图书,你可以在购物累了以后,进来坐下休息一会。觉得很温馨。
    那天于瑾又去了《一世钟情》,她径直走向那个再熟悉不过的货架。这时,她忽然愣住了。这是多么熟悉的一个背影呀!是李子乔,他没有死,他又回来了,于瑾不禁热泪盈眶。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于瑾竟然冲着这个背影不停的说着对不起。在泪眼婆娑中看见他递来的白手绢,真得是他!于瑾几乎可以肯定眼前的人一定是李子乔,是他回来了。下一秒,于瑾不顾一切的扑进那个人的怀中失声痛哭了起来。
    “对不起,真得对不起,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于瑾的每个字都因为抽泣而说得不够真切。
    他任由眼前的女子在他的怀中哭泣,一直等到她只是伏在他的胸前不再哭泣,他才问道:
    “姑娘,可不可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不一样的声音!!!
    于瑾猛然抬头,发现眼前竟然是一个陌生的男子。丢人呀!她环看四周,这个超市里似乎只有他一个人。难道刚才是自己看错了?
    “我?我?你!你?”于瑾惊慌失措,语不成句。
    “我们应该不认识。”男人微笑着回道。
    “对不起,对不起,我认错人了。”于瑾连连道歉,拿了酒便急急的离开了。
    “哎!哎!小姐,请等一下!”于瑾完全不理会那个男人,她可不想被谁纠缠,哪怕是因为自己的冒失。她逃离了!
    回到家,忽然发现竟然将陌生男人的手绢带了回来。于瑾长出一口气,回想起在超市发生的一切,心里责备起自己,真是昏了头,花了眼,竟然会认错人,还扑进别人的怀里大哭,真是太丢人了。于瑾看着手中被自己弄脏的白手绢,心想也许不会再见到他了,而最终于瑾还是将它洗干净收了起来。一连许久,于瑾也不敢再去《一世钟情超市》了。就在她快要遗忘这件事的时候,他却又再一次的出现在她的视线里。
    某一日,在公司的例会上,当总经理向我们每一个人介绍新来的总经理助理时,于瑾看到了那个男人,那个在超市里被她错认为李子乔的男人。于瑾努力装出平静的样子,也许他也早就不记得自己了吧。于瑾这样安慰着自己,慢慢发现他似乎也没有对她有刻意的关注。在同事介绍中,他也没有表现出认识她的样子,这让于瑾安心了许多。
    下班的时候,忽然下起了雨。于瑾呆呆着望着天,就像个触景伤情的人。
    “你好?”他突然出现在于瑾的身后,她想也许只是出于同事的礼貌,他才会跟自己打招呼的吧。
    “你好!”于瑾很轻声的回答。
    “你好像很久都没有去买酒了!”他说得很淡然。天!他居然还是认出了我,于瑾一下子紧张了起来。
    “哦,那天的事,真得很抱歉!还有手绢,我会还给你的。”于瑾紧张的说道。
    “哦,别误会,我可不是问你要手绢的。不用还我了,就当是你心中的那个他送你的吧!”他的话一说出口,就吓得于瑾瞪大了眼睛,看到于瑾的反应,他觉得说得有点不对劲,又说:“别误会,我没有别的意思!”于瑾垂下头,什么也没说。
    “那我先走了,我还要去接我的女朋友!”他打声招呼就撑伞消失在了雨幕中。他有女朋友!那太好了,于瑾一下子轻松了许多,看来真是自己想太多了。她自嘲的笑笑,打开伞,走进了雨幕中。
    平静地日子就这样平静的过着,于瑾依然买她钟情的红酒,依然还是那个《一世钟情超市》,依然还是一个人在睡前品尝着红酒,母亲来过好几个电话,满是关心与思念。于是她决定在周末的时候回家一趟。
    再次见到母亲觉得她又苍老了许多,鬓间多了许多的白发。等到于瑾回来,母亲的脸上又绽放出了美丽的笑容。她忙碌着给自己的女儿准备了一桌的好菜,回到母亲身边,于瑾又感受到了被爱的幸福。母亲总是询问她在城里吃得好不好?还一再的叮嘱她要注意身体,在家的日子是幸福的。
    于瑾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和那个新来的总经理助理会有交集,可老天爷总是喜欢和她开玩笑。转眼间圣诞节要到了,算算于瑾也已经在新的工作单位工作快一年了。由于公司这一年的业绩还是不错的,因此公司的老总决定大出血,在圣诞节的时候带大家去狂欢。于是所有人开始天天期盼着圣诞节的到来,天也渐渐变得很冷了!
    狂欢的时刻终于来了,老总说可以带家属。那一天,于瑾就更加显得人支影单了!也是在那一天,于瑾见到了陈永俊的女朋友,一个很干净,很简单的女孩,却称不上漂亮。他还带来了他的表弟。他向于瑾介绍了他的女朋友,表弟。
    他的女朋友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秦之月,在市图书馆上班,他的女朋友家境很好,但是总觉得她给人一种高傲的感觉。这些是于瑾从陈永俊的表弟口中得知的。他的表弟叫陈文凯,是一个公务员,在县城的派出所做公安。一个月也还是有千元的收入,由于整个聚会中就她们俩个人是单身,所以也就显得很谈得来。陈文凯比于瑾比大1岁,长得还算英俊,1米7的个头,幸好比较瘦,倒也不觉得矮。很幽默,他的脑子里总有些你想不到的东西,能让你开怀大笑,因此他们相谈甚欢。他和于瑾谈了许多,包括他的理想,他的人生观。于瑾有一种错觉:他和我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他说:
    他是今年4月参加的公务员考试,还是11月份刚刚分配下去的。对于现在的工作环境他并不满意,因为这和他的理想还是差了很远,他认为现在的社会竞争太激烈了,据说明年大专生都没有资格去考公务员了。所以他想现在虽然是在县城,环境差了一点,但是会轻松一点,他想利用这样的时间,继续专升本,他说,现在是即来之则安之。对于自已的工作他还是会认真地去做,认真的去学,既然干就要干出个样子,争取明年九月可以顺利专升本,等那时自己的工作也做得有模有样了,就想在外面再自己做点生意,当然这还只是个梦想而已。但是在我的心中已然对这个很有上进心的人有了一份好感。人本就应如此。不能满于现状,你不前进就要落后。
    后来他们又谈到了家庭,他说男人只有立业才有能力去成家,才有能力去经营一个家,因为家就代表责任。没有事业的男人用什么来担起家的责任。于瑾觉得他理解地特别地深刻,对他的人品又多了一份欣赏。他说他最大的心愿就是让养育了他的父母过好日子,让爱他的妻子过好日子。多有责任感,多好的男人!
    “其实这是一个男人应该做的。”只是这样的一句话,让于瑾觉得好感动。这样的男人真得在现在这个社会太少了,这样的男人的存在,更是让那些打着爱得名义的骗子显得更加的渺小。当时的于瑾甚至想如果当初她遇到不是汪中宇,而是陈文凯,是否结局就会很不一样了。
    在这之后来他会常常来公司看陈永俊,顺便也会和于瑾聊几句,于瑾与陈家兄弟之间一直都保持着良好的朋友关系,直到一件事情的发生,使他们之间的关系发生了质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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