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章 花魁大赛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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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隔日,传来万春楼要举办一年一度的花魁大赛,往年只要玉玲珑参赛,别人只能争夺第二名,但今年玉玲珑宣布退赛,并且城中新开了一家妓院五凤楼,听说也有不少佳丽,于是大家都纷纷摩拳擦掌,立争头牌,一旦被选上花魁,这一年的生意自然不愁,运气好的话,还会被贵人看中,赎身出来,成为夫人或小妾。
    朱由贵听到这个消息,有些振奋,他到吴州已经快一年时间,选过两次妃子,除了司马小昭称得上是绝色以外,也并没有见到特别出众的。原因在于,他的选择范围仅限于官家和贵族商人,散落在民间的珍珠却不曾拾到,真正的美人应该是出自于民间的。
    万春楼的这次花魁大赛,主要分为三种才艺,一是唱功,二是舞蹈,三是诗词歌赋。所以,如果是一般的俗流,单是这三关已经被淘汰。此次比赛,万春楼主推二人,分别是赛西施和胭脂两位,而五凤楼则隆重推出他们的主打人选艳倾城,总体来说,花魁就在她们三人之中。朱由贵也只是听过这几人的名头,但未曾见过,一听说有比赛,就想去凑个热闹。本次比赛的评委,主要由各位金主及特邀人选组成,每人出资五百两,才可成为评委,被选为三甲的姑娘,可获得相应的奖励,花魁可得一千两,其他两位各得五百两,不过,其他两位必须陪评委喝花酒,以示答谢,花魁可自愿选择,也可不参加。
    比赛当日,朱由贵早早的就去了万春楼,躲在楼上的一间房中,隔着珠帘欣赏比赛。先是几个姿色平平的女子表演才艺,有琵琶弹唱,有古琴弹唱,还有轻歌曼舞的,台下的嫖客们一阵呼喝,轮到几个压轴的出场。先是赛西施,只见她长袖飘飘,眉似青山黛,脸若桃花红,轻启朱唇,唱了一首《声声慢》,台下顿时鸦雀无声,大家被她的才艺所倾倒,等她唱毕,才爆发出一片掌声。
    接着出场的是胭脂姑娘,她身着一件大红的罗衫,伴随着唐律,一袭华美之姿,翩翩起舞,那曼妙的身姿,如鹅毛般轻盈,双手舞动着羽毛扇子,所有人的眼睛都随着她的身姿而不停地转动。要说姿色,这二位都不输任何人,尤其是胭脂的杨柳细腰,柔软的如同轻风摆柳。
    最后出场的是艳倾城,果然是风华绝代之佳人,粉面含春,略有娇羞,年约二八之龄,一出场,下面就开始人声鼎沸了,不停地有人叫好。她命人在台中央立了两块屏风,并且挂上宣纸,音乐响起,她身着绿衫,先是一段飞天歌舞,已经将下面人的情绪推向了高潮,忽地又停下来,双手握笔,在那两张宣纸上奋笔疾书,而且是左右开弓,刹那间,宣纸上出现了一幅字画,非常工整,又有不凡气势,这样的技艺,连一般的男儿都不行,更何况是烟花之地的女子,足可见其水平之高。跟她的这一才艺相比,其他人的歌舞简直是可有可无,况且她的容貌也是数一数二,即使是玉玲珑参赛,也未必是她的对手。
    朱由贵被艳倾城的绝艺所震惊了,看在眼里,喜在心上。没想到,这小小的吴州之地,竟然也有如此奇才。不知何时,玉玲珑走了过来,悄悄地坐在一旁,也不多说话,朱由贵看了她一眼,彼此相视而笑。
    比赛没有任何悬念,艳倾城以绝对的优势夺魁,而且胜利之后,她又献曲一首《念奴娇》,引来一片掌声。早就有一些财主贵人私下里打听艳倾城的价码,听说陪酒要一百两银子,陪睡要五百两银子,赎身要五千两,总之水涨船高。话说这艳倾城到底何许人家,怎么会沦落到青楼去呢?
    五凤楼的老鸨听说朱由贵也在万春楼里欣赏比赛,便主动过来请安问候。朱由贵问了一些艳倾城的来历。
    “我家倾城姑娘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肯接客的,她要是愿意,不给钱也行,她若不愿意,就算你金山银山摆在面前,也不会动心。她自小生长在江南,后来父亲吃了官司,全家被发配到了边疆,倾城姑娘这才来到西北地区,又因种种缘分,来到我五凤楼。她自幼能歌擅舞,又懂得吟诗作画,其色艺绝不亚于京城的大家闺秀,更不输秦淮八艳。”
    老鸨如数家珍般地将艳倾城夸得天上人间一样,朱由贵心想,既然如此高雅,为何要在名字前加上一个“艳”字,“倾城”本身已有几分高雅之姿,多了一个“艳”字,反倒俗了。孰不知,这正是艳倾城的独到之处,这叫雅俗共赏。
    未几,艳倾城过来敬酒,朱由贵细细地打量了一下,确实有天仙之容,与玉玲珑稍稍不同。两者相比,玉玲珑给人一种冷艳的感觉,坐在一旁,并不多话,可是艳倾城,眼睛就会说话,相当有神,就算不开口,也能明白其心思,况且又比玉玲珑年轻几岁,更显妩媚动人。这样说起来,玉玲珑不参加今年的花魁大赛,也是有道理的,否则输掉这一阵,往后还怎么混?
    朱由贵看着眼前的艳倾城,心里盘算着,能不能占到她的便宜,据说也是个性子刚烈的女人,强求肯定不行。不知为何,朱由贵一见到这种绝色的佳人,就会产生一种占有欲,大概是权力的影响,从前在京城生活的时候,碍于其他王爷及权贵们的势力,并不能随心所欲,如今在一地称王,他就是本地的最高权威,因此私心便重了起来,即便是心中早有司马小昭,依然会忍不住对其他人动心。
    艳倾城见王爷目光如炬,心里自然也就明白了几分,陪喝了几杯酒,推说身体不适,便告辞而去。坐在一旁的玉玲珑稍有醋意,作了一首打油诗“古来春风吹今人,今人不见古时风,羌笛若不怨杨柳,春风何故乱痴情”,朱由贵听了,若有所思。
    晚上,朱由贵回府,将今日之事说给司马小昭来听,结果他也听出几分醋意,搂着朱由贵的脖子撒娇,希望朱由贵以后也带他去见见世面,到时他可以扮成一个书童或者随从。朱由贵想了想,也无不可。
    新王府的建设工程已经全面展开,司马小昭的父亲出了不少银钱,陈妃的父亲则派兵前来协助,正所谓“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工程进展相当顺利,按这种建设速度,估计在中秋之时,就可以搬进新居了。
    那日,宋知州要请客,说是喜得一子,此乃人生一大幸事。算一算,他虽然有不少妻妾,但只有两子一女,且长子已经成人,年约三十,生得虎背熊腰,跟宋知州的身形很像。朱由贵命人准备了礼物,前去贺喜。
    席开三天,吃罢饭,大家就到后院看戏,九龄童在唱《天女散花》《救风尘》,很是热闹。朱由贵看到九龄童,心里难免有些紧张,因为这次前来,他特地让司马小昭扮成男儿装,一同随行。但是司马小昭不愿意站在一边伺候,趁着朱由贵跟宋知州喝茶聊天的功夫,偷偷去了后花园参观,丫头春香跟在一旁。
    四月下旬,万物吐绿,花园里的牡丹含苞待放,司马小昭看到水池中的红鲤,自由自在地游动,有些出神。不知从哪里冒出一位壮壮的男子,原来此人正是宋知州的大公子,宋思庸。他远远地就看到了司马小昭的身影,却没有打扰,反觉得司马小昭游园,是一幅难得的画面,走近一看,眼前这人虽是男儿身,却生得唇红齿白,眉目清秀,颇让人心生怜爱。
    “敢问你是哪一家的公子?”宋思庸问到。
    通常后花园,只有女眷才可以进入,一般的人不会被允许进入,能进到这里的公子,也非凡人。
    “我,我”突然被这么一问,司马小昭有些结巴,回答不出来,站在一旁的春香立刻说到:“我们家公子是德骏王府的门客,今日特地随王爷一同来赴宴,因先前吃的食物有些油腻,略感不适,经王爷批准,到后花园来散步,以消胀气。”
    “原来如此”
    春香跟司马小昭自小一起长大,手脚伶俐,又会察言观色,所以深得司马小昭之心。平日里,她们以姐妹相称,司马小昭的所有秘密,也只有她最清楚。
    “那这位公子如何称呼?”宋思庸问到。
    “在下姓毕,名叫飞雨”
    “飞雨,确实是个好名字,是本地人氏吧?”
    “嗯”司马小昭情急之下,就借用了姑母家表哥的姓名,还好从小在姑母家长大,对表哥的情况也熟悉。
    “原来是毕大人家的公子啊,失敬,失敬,我乃是宋知州的大公子,宋思庸”
    司马小昭用眼去看,面前这名男子,膀大腰圆,面容和善,年龄虽然不算太大,却有一种熊姿,脑海中立刻出现了一头熊的概念。
    “宋公子,一向可好?”
    “还好,还好。”
    “不知毕公子在王府里,主要做些什么?”
    “我嘛”司马小昭又说不出所以然,用眼睛看着春香。春香便接过话茬:“我们家公子明年要去京城赶考的,这些日子,在王府与王爷切磋一些诗文绘画,同时看看王府里的藏书,并无他事。”
    “是这样啊,改日也请毕公子来舍下,我那里正有一批刚刚从京城购置的书籍,全部是名家孤本,也想与公子切磋一下,不知意下如何?”
    “也好,多谢公子相约,我一定会去看看。”
    “那就这么说定了。”
    又随便聊了几句,司马小昭返回戏台,陪在朱由贵身边看戏,但是坐在不远处的宋思庸一直用眼睛瞧过来,还时不时地点点头,搞得司马小昭很难堪,生怕被朱由贵看出破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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