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第一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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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然之间有一种写书的冲动。
    小九笑话我说,你怎么也变的这么俗,动不动就要出书。
    我说,不是我想出书,只是一种感情需要,懂?

    西安火车站。
    候车大厅里人群涌动,空气浑浊。地上胡乱摆着堆起来的行李。旁边围绕着大批等待火车的旅人。他们坐靠着铺盖包裹打盹,打牌。一响起通知检票的喇叭声响,黑压压的人群哗啦啦地站起来扛着大包小包一拥而上。我就像一根湍急水流中的浮木,被冲上了火车。
    终于挤到自己的座位上,我靠在窗边蒙头睡觉。直到我梦见我爸举着手指头在我屁股后头追着我要给我看牙,我一个激灵便醒了过来,浑身凉飕飕的,坐起身来才发现原来是车窗一宿开着。要说看牙这事儿已经是十几年前的事儿了。我小时候那会儿特单纯,特给我爸我妈省心,不惹事不生非就连吃饭都不像一般小孩子挑嘴儿,特老实。结果我妈反而更担心了,她认为我是个自闭的小孩儿,我就奇怪这是哪儿跟哪儿啊,我这听话也能让她有这么多的联想,这什么思维啊,你说我这么天资聪颖才思敏捷居然无法理解,又不叫个郁闷。
    要说那会儿我妈也特逗,那么多好吃的零食她不挑,她就每天给我个糖饼子让我啃,她说自闭的孩子多吃糖能开发心智,你说这又什么谬论,结果是我这心智没开了,我可爱的牙开了N个小洞,疼得我每天咿咿呀呀的,我爸一狠心,说了一个字,拔。
    小孩儿一听拔牙,那是牙疼死也不会让拔的,我就想反正是牙疼死又不是我疼死,我也一个狠心,说了一个字,不拔。
    我爸看我挺坚决的,他就软了下来,说爸爸不给你拔了,我就看看,看看还不行么。我挺得意,心想这做人就得牛X点儿,我这儿硬了,我爸那儿就软了。我挺美的把牙眦给我爸看,我爸笑眯眯的拿着手指头指了指我的牙,然后一顶,就听我嗷的一声,那牙就光荣下岗了。
    好不容易缓过神儿来,看了看表才凌晨3点半,喝了口冷水。窗外是稀疏的星光。
    火车在空旷的田野上穿行。车轮在铁轨上发出刺耳的摩擦声音。兜里仅仅揣着三块五毛钱。抚着票根上陌生的城市名称,心里一片寂静。临走之前。小九对我说,你本不必把自己搞的这么悲惨,不是么?我微笑。说,我需要的仅仅是旅程本身。小九嗤之以鼻。是你自己祸害你自己,谁没有感情失落过,但是没你这样的,怪不得别人。
    我无语。
    有那么一瞬,我看到窗外一个身影在夜色的田野上无尽地延伸向远方。寂静而苍茫。没有方向。
    内蒙。
    火车缓缓进站。到达包头。
    在火车上颠簸了近二十五个小时。起身拿行李的时候,才发觉双脚早已毫无知觉。
    只有一个简单的旅行包。上身套着宽大的衬衣,下褡一条旧旧的七分仔裤。还有一双被人踩的脏脏的球鞋。
    踏出出站口。天刚刚下过雨。雨水湿了满地。地面上平静的水影倒映着面目模糊的人群。
    一个男人上来搭话。带着很浓重的口音。
    ……听不懂。郁闷。我不禁皱眉。
    撇撇嘴,我冲男人摆摆手。
    公话。拨了一串陌生的数字。本来和小傻约好快进站时发短信。他来接我。可手机被我捣鼓得没电了。
    我一个人坐在候车室对着死气沉沉的手机发呆。感觉有人走近。我抬头。是小傻。单肩斜挎着一个扁扁的书包,像个学生。……和在视频上见到的他不太一样。
    走。他用很陌生的声音对我说。
    有点冷漠。
    我皱皱鼻子,站起身来跟在他身后。
    他转身递给我一瓶百事。我一口气喝了大半瓶。清凉甘甜的液体顺着喉咙浇熄了灼烧的疼痛。我心满意足的轻噫了一声。他回头瞅了我一眼,问我说是要去吃东西还是回家?我说回家。
    小傻带我去了我即将居住的地方。一号港。是个小型工业区。小傻在当地最大的一家电厂工作。一座座水冷塔整齐的并列着,冒着浓浓的水蒸气。淳朴的人们活的单纯而充实。天空清澈透明的蓝。空旷的风散发着自由和孤独的味道。
    小九说包头的路是最宽的。
    我不太适合走在太宽的马路。我总是一个人步行。不知何时何地,在行人和车辆穿梭的混乱中,我就会突然地想伏下身体,停靠在人群涌动的路边。像一只盲目的鱼。疲倦而迷茫。
    金总是叫我鱼。
    路戏谑我说,瑜,你和金真是绝配。名字连起来就是金鱼。
    我抛给他一记白眼,说,那我和乐岂不更是绝配。
    路一副虚心求教的样子。
    我一脸坏笑地说,乐的游戏名字叫莎。我们的名字连起来叫“鲨”鱼,比金鱼要凶猛多了。
    路恍然大悟。然后跪拜在我的破仔裤下。
    我第一次遇见莎的时候,是因为一个叫冒险岛的网络游戏。那是一个清冷的凌晨。时钟指针指向三点半。黑暗的房间只有显示屏发出刺眼的光亮。
    我百无聊赖地窝在电脑前的简易沙发椅上,双臂抱膝,观望着游戏里跳来跳去的人群。然后。莎出现在屏幕上。在众多的人群里吸引着我的目光。
    莎很像色狼。色狼是游戏中一个17岁的男生。他总叫我老姐。我叫他色狼是因为他说他喜欢泡漂亮MM。
    色狼是个喜欢幸灾乐祸笑起来用哇哈哈表达感情的小孩儿。
    喜欢听JAY的珊瑚海。喜欢因为是女子的MTV。
    喜欢游戏中的一个女孩。那女孩大他3岁。因为分手所以两人相继离开了游戏。
    莎让我一瞬间想起了色狼。我微笑。目光炯炯。
    他问我,你不会是骗子吧?我笑的没心没肺地说,怕被别人骗的人一定不会骗人,所以你不是骗子。他郁闷。他说我叫乐乐,18岁,在一家网吧当网管。
    我郑重其事地说,我叫淑女。衰老ing。每天就指望着在游戏里忽悠一个有钱的男人给我大把大把的挥霍钱财。莎一脸郁闷。转身大吼,我被耍了!!!
    我独自对着电脑大笑起来。他居然如此单纯。
    莎说,你的名字很特别。
    我是淑女谁怕。
    玩冒险岛有一年了。
    从小我就是个让大人很省心的小孩。安静。不喜欢喧嚣。不喜欢人群。
    父母是工人。为了维持贫穷的家,每天早出晚归。因为贫穷,我在不应该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很叛逆地选择了出世。当母亲毅然走到那个阴暗房间的门口,从另一侧门里走出一个面色苍白眼神晦暗的女人。母亲忽然转身离开了那里。于是,我侥幸地出生了。
    我最鲜明的记忆,就是父亲每日上班出门前都会看我一眼,目光复杂。然后长舒一口气,把门从外面锁上,离去。我一直安静的坐着。直到父亲的脚步声消失。然后眼神移开那道寂静的门,望向窗外。
    我知道父母并不喜欢这样生活,却没有放弃这么做。他们为了让我守住这个窝而付出不快乐。因此我别无选择。我要和别人生活就不可以太挑剔太自我。每日里,我沉静地望着窗外从高耸的院墙遗漏进来的一角天空。偶尔有灰色的飞鸟飞过,最多就是一尘不变的蓝。
    那个时候,我6岁。
    玩冒险的起因,是由于小九的缘故。
    大学新生报到会。
    那天天气是北方历年来的9月最炎热的气温。炙烈的阳光照的人头晕眼花。
    我穿仿旧仔裤,深蓝色男式T恤,白色运动鞋。低声咒骂着这鬼天气在本该凉爽的初秋时节仍然持续一连几日高温不退,显得夏季尾声冗长而烦琐。宛如电影中演绎一个中枪之人连中几十枪仍杵在原地左摇右摆屹立不倒,甚至当你叹他悬念完毕终于舍得倒地就义时他居然摇摇晃晃又站起来再重新挨上几十枪就是不肯撒手人圜。好像只有这样才算得上是个英雄。
    吃饱了撑的。
    我一脸不耐地顶着我张扬率性的小刺头冲进教室。
    周围一阵喧哗。
    找了个空位落座后,我转身冲一个扎马尾的女孩说,有多余的笔么?女孩有几秒在发愣。然后微红着脸颇不好意思地递给我一枝笔。我笑笑,说,谢谢。
    用脚指头想也知道,这班愚蠢的青春期女人将我错认为她们心目中的黑马王子了。
    我只是有一点点酷。但这似乎并不值得我骄傲。
    之后,就是学校例行的开学典礼,军训。然后正式开始大学生活。
    我是个让老师头疼的学生。
    经常翘课。堂而皇之地跑去KFC打工。
    经常踩着上课铃声跟在授课老师屁股后面伴随“起立”之声模仿各位老师“颔首微笑”的步入教室。
    上课明目张胆的“补眠”。时不时从课桌里拉出两条黑线塞上耳机杜绝某些名师的“靡靡之音,和尚念经”。
    放学第一时间冲出教室赶回家看正在热播的动画片。有一次太急还踩掉了某位老师的鞋。
    我总是坐在最后一排靠近后门的位置。无聊闲暇时,我便无所事事兴趣缺缺地欣赏起教室里的“风景”。
    因此,我注意到了小九。
    小九是个总穿着JEANSWESTT恤,白色七分裤或旧仔裤,光脚穿球鞋的女孩。她不漂亮。利落的短发。身材发胖。
    有时她会笑得前仰后合。肆无忌惮地叫嚣着。
    有时她会一脸神情淡漠。旁若无人地发呆。
    看人的时候眼神深入。说话放肆而直接。
    一天我抱着一大堆杂志刚踏入教室,就听一道中性略带喑哑的声音说,我要看书。我抬头。
    眼眸漆黑明亮。嘴角微微上扬。鼻侧有一颗痣。是小九。
    她的笑容很快乐。我不禁弯起嘴角。说,你自己选吧。
    然后我就目瞪口呆地看着她贪婪地抱过所有杂志。她嘿嘿一笑,满眼狡黠,说,全部都要。一溜烟儿窜回座位。她转过脸来冲着呆呆站在原地的我做了一个大大的鬼脸。
    整节课我不得不翻着白眼瞪着她的后脑勺想入非非。
    后来我们一起去上网。一起去吃烧烤。一起坐在球场边调戏奔驰于球场的帅哥。
    很久之后,小九对我说,她注意到我是因为她时常看到我似笑非笑地靠在椅背上眼神疏离地观望着教室里的人群。毫无焦点。就像在看一幕电影的场景。
    我说,我喜欢一览无余。
    她笑笑。说,喜欢做个旁观者。
    我若有所思地望着她。
    她说话总是直指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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