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路 昨天,顺其自然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835
滚屏速度:
保存设置 开始滚屏
生命若给我无数张面孔,我永远选择最疼痛的一张去触摸。
——七堇年《尘曲》
七月将龙墨岑送回了家,那个别致的三层别墅。
七月靠在车门上,没有进屋。他和墨岑之间仿佛永远隔着一层纱。薄如蝉翼。却无法穿越。墨岑也没有请他进去坐坐,跟七月,他从来都不客气。七月静静的看着他,等他进屋好离去。这时,墨岑突然停下,没有转身,说了句:“明天陪我去打猎。”
七月:“你行么?我看还是过两天吧。”
墨岑:“就明天。明早来找我。”
然后,就回家了。七月独自发了一会儿呆,跳上车,绝尘而去。
长春附近有个叫太平池的地方,那里每到秋天就会有好多七彩斑斓的鸟儿,于是就有很多长春人带着粘网和掺了毒药的鸟食去捕鸟儿。这是不环保的,但每每络绎不绝。墨岑和七月就去了那里,不过他们不是去捕鸟,而是去打野鸡。不要误会,这个是真的野鸡,不是暗指。是那种有着长长的漂亮尾巴的野鸡,跑得很快。味道鲜美。虽然墨岑这个人什么也不爱吃,可是他喜欢打猎,他觉得这是一种很能体现男子气概的活动,所以,他约了七月一起。
秋天。天空蓝的纯洁,蓝的致命。只消一眼,灵魂刹那间就崩溃了。
高远的苍穹与开阔的公路间,是璨耀的阳光。
单纯的色彩。
墨绿色的吉普车呼啸而过。
一缕长长的发丝从敞开的车窗漫卷飞扬。
一段震撼灵魂的钢琴曲。是贾宏声的电影《昨天》中的插曲。
这一切倏忽的片段很快成为公路尽头的一个点。
修长的指尖在方向盘上敲着鼓点。
骨感的手腕。
黑色的夹克。
肩头装饰着素雅的标志,一枚圆桌骑士时期的盾。
龙墨岑今天看起来好多了,当然,他在一大早吃了好多止疼药,所以现在看起来精神百倍,非常的神清气爽。他换了风格,穿了个夹克,把七月这辆老掉牙的北京吉普开得风驰电掣。
七月坐在一旁,多少有点忐忑。他直感觉风呼呼的灌进来,他担心车轮会不会突然飞出去。它是个老家伙,从那个冬天,他把它从遥远的西安开回来的时候,它就已经是个古董了。
七月终于忍不住提醒了墨岑一句:“你慢点。”
墨岑侧过头朝他喊:“你说什么?!我听不清!大点声!”
……
随即,墨岑调高了音量,满世界都是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