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暗走天涯 第一章 艾伦和他的伙伴(一)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4096
滚屏速度:
保存设置 开始滚屏
安娜利亚是塔萨王国东南边疆的一个山村,恰好位于塔萨王国的国土伸向哈肯王国东北地区的楔形区域的最南端。这里是塔萨最偏僻、最贫穷的地方。整个塔萨唯独这里资源贫瘠,整个山区的人口数量也不多。
安娜利亚村,当地人习惯称其安娜村,隶属于欧莫德镇。欧莫德镇隶属于卡瓦拉郡。整个东南山区目前都属于塔萨三王子的领地。从欧莫德镇向东再走不到二百里(1里=1000米)就可进入在全大陆上最臭名昭著的泽莱地区;之间有群山相隔,山谷间也有一些村落。欧莫德镇位于安娜村东北八十里外,对于村民们来说,这个距离还是很远的。欧莫德镇也是这个地区的军事重镇,目前除了塔萨三王子的直系军队外,西教廷的两个常规兵团也驻扎在那里。那里的百姓受着夹板气,西教廷的士兵在那里横行无忌,百姓们着实吃了不少苦头。当然,西教廷士兵们的作为不会被宣扬出去,西教廷的手腕是很有力度的。这与光明神的教义所宣扬的内容大相径庭,百姓们却是敢怒不敢言。三王子已成为西教廷的傀儡,对于百姓们来说,这种近乎亡国奴的日子有的多是艰难和痛苦。
安娜村的人口不到三百,民风纯朴、善良,村民之间基本上都很熟悉。在这个地区,这样的村庄很普遍,安娜村算不上特殊。这个村子原来名为乌尔村,听村里的老人们说,在五十四年前,村子外面来了很多恐怖、强大的魔兽。以往没出现过这种情况,这个地区并没有魔兽。
魔兽冲进了村子,很多村民被魔兽杀死了。在村子面临毁灭之际,一位名为安娜的剑圣恰好途经此地,她拯救了村庄。但是,在最后,这位剑圣因受伤过重而死去。村民们为了纪念她,怀念这位恩人,把村子更名为安娜利亚,意为‘永存的安娜’。
如今的安娜村不只因剑圣安娜、还因一少年人而闻名于周边各村镇,少年人名为艾伦。
艾伦是在这个村子长大的,再过几天,他就十四岁了。与本地的同龄孩子相比,他要矮一些、瘦小一些,不过他的身体很结实、坚韧。相比同龄的孩子,艾伦的长相与他的实际年龄差距较大,过于早熟。即将十四岁的艾伦看上去像是十七八岁。还好他现在矮了点,否则陌生人很难相信他是一个不到十四岁的少年。艾伦与安娜村其他孩子在相貌上有几处差别最明显,让人一眼就能看出他是混血人种。艾伦有着明显的东方人的特征。目前来看,艾伦的相貌还算不错。黑色的直发,发丝粗硬;黑色的眼球,麦色的皮肤,圆润的脸庞;俊挺的鼻梁、双眼皮儿、瓜子儿脸。
艾伦的眼睛很好看,只可惜他不是女孩儿。伯尼总是哀叹,艾伦的眼睛不该长在艾伦自己的脸上,或者说艾伦投胎时把性别搞错了。艾伦的双眼有天生一个隐疾。他的双眼在白天总是睁不开似的,只有到了晚上才能完全睁开。他的眼睛对光线很敏感,若是强行睁开,会感到难以忍受的刺痛。本来艾伦长得满好看的,他的相貌像他的母亲。可惜这眼睛白天睁不开,只能眯成一条缝,时间长了,他的整个面目表情也跟着受影响;加上他总是嘴角上撇,面带狐狸笑容,一副算计人的表情;到如今,这张脸已成了一张‘嘲讽脸’。所以,每当艾伦说他的好友伯尼长了一张嘲讽脸时,伯尼心里很平衡;因为艾伦白天时的那张脸,比之自己的还要有效果。不过,村子里的中老年妇女们说,艾伦长大后一定会是个有魅力的男人,大家都见过艾伦的正常容貌,很是俊美,特别是艾伦微笑时,很吸引人。
伯尼是艾伦的死党,绰号野猪王子。据他自己说,他是艾伦最忠心的部下,也是艾伦的生死兄弟。让艾伦不爽的是,伯尼经常对他吐槽,时常给他拆台。嘴皮子上的功夫,艾伦很强,伯尼更强。伯尼骂人,一个小时内都不会有重复。每个星期,艾伦至少要修理伯尼一次。用艾伦的话来说,伯尼长了一张让人看了就想揍他的脸,特别是那两颗虎牙长得不大对劲,总是让人第一时间内会想到布松森林中的野猪。伯尼差不多能装下两个半的艾伦,个子也比艾伦高出半头多,快175公分了。伯尼头上那堆枯黄色的乱发,若有飞鸟前来下蛋,请不要感到惊讶。再加上他很胖,整个人看上去就一极端猥琐的猪哥;特别是他嘿嘿笑时的样子,小娃娃看了会连续多日做恶梦的。可伯尼自己却不以为然,他的一句话是:“我这是一种极致的抽象的美。”
说起艾伦,在这十里八乡可以说是‘臭名昭著’、‘恶名昭彰’。在这一带,他的名字代表着‘暴力与鸡飞狗跳’。艾伦的左臂上总是戴着一个臂章,那是由大陆佣兵公会设计制做颁发的五级剑士的证明。五级剑士,在这穷乡僻壤的地方,算是强大的存在了。事实上,真相远比表面要可怕得多;但是,艾伦自身有一个最大的缺憾,他的身体无法产生斗气。
这十里八乡的小混混们早已被打得怕了,他们见了艾伦都知道点头哈腰,都知道喊一声‘艾伦老大’。艾伦自小就树立了一个理想,将来长大了要建立一个强盗团。之所以有这样的理想,就是因为他看过的三本书,《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盗帅楚留香》及《我做强盗的那几年》。这三本书都是一人所著,这人是名震大陆三百年、至今盛名不衰的出自乌萨尔联合王国的大圣贤瑞曼波尔.萨恩。其中,最后一本是他的自传之一。提起这位大圣贤,在艾瑞贝大陆可以说是无人不知,关于他的传奇故事数不胜数。这是一个曾经改变过这个世界的人。时至今日,他建立的家族仍旧在一些方面影响着艾瑞贝大陆。艾伦对这位大圣贤很是崇拜,据说这位大圣贤就是做强盗起家的,是一个深受百姓爱戴的侠盗。艾伦那幼小、纯洁、质朴的心灵从此有了一个梦想,也算是他的第一个理想。
本来这梦想并没上升到理想的高度,怪就怪艾伦的老爹迪克。迪克老爹莫名其妙的和艾伦打了这么一个赌,他说艾伦就是烂泥,永远也糊不上墙;艾伦则说自己是金子,早晚会发光。艾伦最后拍着桌子说出誓言,二十岁前一定建立一个有一定规模的强盗团,他要把楚留香与大圣贤的侠盗精神发扬光大,传承下去,否则他自己去死。艾伦是绝对守信用的人,迪克老爹都翘辫子快七年了,艾伦仍旧不忘这个约定。每当他给迪克上坟时,他都要把这件事叨咕一遍,是要告诉迪克,自己没有忘记当初的誓言,要迪克在下面好好看着。之所以说在下面,不是艾伦对养父不敬,是因为艾伦根本不相信有天堂的存在。
迪克在艾伦四岁时就开始对他进行魔鬼般的训练,并开始教他习武。这让艾伦有很多次曾想死掉,但是每一次迪克都能巧妙的运用激将法将艾伦拽回里。待艾伦不再想着去死了,迪克对他又是一顿冷嘲热讽,最后定义他就是烂泥糊不上墙。时间长了,艾伦越发憋着这股劲,他也不想着去死了,反而是想要迪克说他是金子,一定会发光。自此,父子二人每天都要大吵一番,有时也会大打出手。就是以往这样的日子,却让如今的艾伦,每当想起时,心中总会感受到一种温暖和快乐。如今已经懂事的艾伦说不好那是什么,但他的心里会永远记着自己的迪克老爹。迪克这个短命鬼仅训练了艾伦三年,之后至今,艾伦独自生活。艾伦一直都是在按照迪克曾经训练他的方式进行着刻苦的修行。让艾伦庆幸的是,这七年来,迪克的好友唐恩,也就是艾伦现在的老师,接着迪克教艾伦习武。唐恩平时事务繁忙,也只是偶尔回来教导艾伦一阵,然后就得离开很长一段时间。艾伦从唐恩口中得知,自己的老师与自己的老爹原来是同门师兄弟,也是一生的朋友。
村里原来有一个酒鬼,如果说全村人都很勤劳的话,要把这个酒鬼排除在外,这个酒鬼就是迪克。迪克父母死得早,村子里的人们把他拉扯大。迪克也不是天生就是酒鬼。他在十六岁时就出门闯荡,期间回过村子几回,看样子混的还不错。迪克给村子带回来很多稀缺的生活物资,并赠与村子钱财,几次加起来差不多三百个金币。在这个地区,一个金币是够一个普通的三口之家半年花消的。迪克对村子的建设、发展做了很大的贡献,村民们从心里感激他,把他看成了希望。
然而,十三年前,也就是迪克二十七岁那一年,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他回来了。人们看到的不再是往日那个充满朝气的迪克,他的双眼失去了往日的神彩。迪克带回了一个男婴,他只说是路上捡的,别的什么也没说。这个孩子就是艾伦。从那之后,村民们每天就是看到迪克活在酒精的麻醉中,很少和人说话。幸亏他出门在外这么多年还有些积蓄,养活男婴倒是不成问题。当然,这期间,村民们给了他很多帮助,尽管他没有说过一次感谢的话。艾伦五岁时就知道了,迪克这个样子只是表面上的,是为了避免招惹灾祸。
艾伦七岁那年,九月二十五日清晨,迪克只留下一封信和一个黑色的不知是用什么物质制成的四方盒子给艾伦,随即便悄然离开了安娜村。在那的四天前,迪克为艾伦过了生日,这是艾伦有生以来第一次过生日。
差不多三个月后,新历庆典日(每年的十二月二十四日)的前一天,两个陌生人来到了安娜村,其中一位还是魔法师。全村的人都很惊恐,他们没见过魔法师,从没有魔法师来过这里,但人们还是听说了一些关于魔法师的恐怖和强大。另一位是剑士,他带着能把面容完全遮掩起来的尖顶草帽。从他说话的声音来判断,他与迪克年纪差不多。二人表明来意后,村民们才松了口气,但同时也很悲伤,原来二人带来的是迪克的骨灰。
迪克死了,艾伦听到这个消息后愣愣的站在那里,眼中含着泪水。他在尽力坚持着不让眼泪掉下来,因为迪克总对他说:“你将来是要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男儿有泪不轻弹。”
艾伦没有问询迪克因何而死,只是默默的抱着迪克的骨灰回家了。他把迪克的骨灰安葬在了后院。一晃七年过去,艾伦长大了。
新历1441年9月7日的清晨,艾伦比往常起来的早些,他实在是睡不着了。这一夜,他已经折腾了几次,就盼着天亮。艾伦是一个闲不住的人,让他老老实实的在村里呆着、和其他人一样平淡度日,他绝对做不到。这样的话,还不如杀了他痛快,这是他自己亲口说过的。正因为如此,从他六岁开始至今,这十里八乡经常是鸡飞狗跳、不得安宁。除了有两次是不长眼的毛贼、强盗闹腾的,其余的均与艾伦有直接关系。就是毛贼、强盗们闹腾的那两次,和他也有着间接关系,因为一个恶贯满盈的强盗被他杀了,那时他还未到七岁。
就在六日前,即9月1日,村子这一带发生了件大事,被西教廷宣称为‘落星事件’。一颗天外流星落在了安娜村附近的山上,这座山是艾伦每天早上都要去的地方。艾伦是去砍柴,他虽然很暴力,但在生计上,就是靠在镇上卖柴火。他是一人吃饱即可,他从来不欺负别的孩子。之所以臭名昭著,就是因为他喜欢恶作剧,特别是他总带着一帮孩子捉弄大人们。小孩子们很喜欢和他在一起,因为这样就有了靠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