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1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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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女主角的我,此刻真的很感激上帝,是他造就了亚当和夏娃,是他创造了人类的辉煌!
    感谢作者的金手指,她的手指一点,我就穿越了,我幸运的成了女主角,哪怕大叔明知俺是个绣花枕头,,。。。。
    我不禁猜想:那道姑不会是上帝(0R作者)假扮的吧?
    咦,,,啊喔嘿,吸,,哈,,,哼,,(女主心情忐忑,不由自主的唱起了神曲,即便跑调了,别人也不知哈!)
    中国人信佛祖,不信上帝。
    有些灾难是人为的好吧,好比我,,,,平时看毛穿越文?
    我只拣穿越的看,现代爱情类,大老板VS坏丫头什么的剧情,我很感冒。
    这一切,都是作者的金手指使然。
    熊哥灰溜溜的走了,他比不过大叔的霸王之气,只能灰溜溜的走了!
    别了熊哥,别了司徒雷登!
    “你好似对他不舍?”大叔阴沉着脸。
    我微笑,立刻表明我的忠贞:“那是绝没有的事”。若骑白马而来的是黑熊哥,我宁可不要搭救,敢和本姑娘搭讪的,最起码也要是条小白龙哥啊!
    龙三太子,曾是多少无知少女的梦中情人啊。
    当然,若是穿裙,假冒英格兰人的某人来救我,我也是避之不及的,一东北爷们,非要整成个舶来货,还修习娘品,号称那是艺术造型。
    此类艺术,我接受不了,在现代,我特么烦装娘的不纯爷们儿!
    我的心里藏着一记阴影,在现代认识的一闺蜜,她有个男性朋友是卖化妆品的,那男人对她说:“我和男朋友住一起,男朋友每次想要,我都怕疼!”
    我听说后,不淡定了。
    你是男人,你也知道怕疼,那你搞什么玻璃啊?
    这样的男人不仅欠揍还很自恋。
    他对我闺蜜说:“我有一次去澡堂子,我看见一个男人,他好帅,那肌肉,,,,,!”
    于是,我特么烦那些耽美文。
    教坏了年轻人。
    唉,眼下也只能跟着大叔混了。
    我是个诚实的人,说真心话哈,我带着拖油瓶司徒跟大叔混的日子,还蛮逍遥的!
    经历了万千沧桑的大叔,为何执着于女神棍的预言?答案:大叔太寂寞了,高人总是寂寞的。
    一如美国官方们总是闲极无聊的找全世界的麻烦,大叔他,他很傲娇的。
    那些时时刻刻隐藏在他周围的隐身人士,那雄霸一方的王八之气,咱是学不来的。
    这样厉害的人,他能看上我?不,他对我连一丁点的喜欢都没,我觉着自个是一只被自由放养的小白鼠,主人看着我上蹿下跳,他高兴!
    一次,偶然的一次,大叔,我,司徒在客栈的雅厅里,听隔壁的说话,耳闻了一些坊间传说,说一个恬不知耻,不讲伦理道德,名叫花无期的一男。
    关于此男,众说纷纭,有说他不知廉耻,连自己的表妹都敢强了!有说他有违人伦,居然跟自己的继母有暧昧!还说他心胸狭窄,狠心把自己的兄弟姐妹送进了死牢!
    这样罪大恶极的人,简直是坏蛋中的战斗机,人类奇葩,世间极品。
    很久以后,我才得知,举凡尊国里的有名气的客栈,酒家,妓院的经营,都有大叔的七成股份。
    当时我还奇怪呢,一行人怎么总歇在客栈,原来大叔不用花钱,吃住完全免费。
    我一边吃茶一边竖起耳朵听隔壁的八卦,不是我小人,要怪人家不似《尖声惊叫》里压抑,故作神秘,杀人变态的电话声,隔壁那嗓门,可媲美波音七四七!
    我耳朵贱的被迫旁听了。
    司徒面上虽一本正经,但观其神态,早顺着八卦的心,原地圈太极了。
    雅厅里,不止咱们这一间,其他间的顾客渐渐止声,场面一下子寂静,慢慢地怪异起来。
    我瞧瞧大叔,波澜不惊的刀削面颊,不受一点儿八卦影响。
    我想他年纪大了,见多识广,于是问他:“大叔,花无期此人很有名吗?他是怎样的人?”
    大叔停筷,好像才听见隔壁的说话声一样,静静的,一动不动的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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