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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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其实也没什么的,天还是一样的蓝,只是中午的时候有一阵过云雨。夕月在学校挨了老师一顿骂,好吧,那其实已经是家常便饭了,夕月自己也不在乎那么多。午饭吃的什么?夕月挠挠头,家里就他一个人,他饿的时候或许会叫外卖,或许就这么挺尸着。无聊的时候开开电脑上上网,八卦下,看看最近有没有什么明星跳楼,有没有哪个明星又传出绯闻了。其实这样的生活挺好,用夕月的话就是,混日子呗。夕月开门回到家,直接躺在了客厅的沙发上,他累弊了,那个糟老头老是对他开炮,虽然他的出勤率是低了那么点,但是至少他也有认真学好不好!!!当然,这个认真学的成绩我们就另当别论了。
夕月一直觉得自己的人生或许就这样了,兴趣来了找找女朋友,谈个小恋爱,没兴趣就在家挺尸,看看电视读读小说,就算他的大学真的过不去,也没什么的,反正他可以去打工,即使他有个万能的外公,但是对他来说可没所谓,比起没有,也许,他只是有了那么点钱罢了。
夕月抬头看看挂在墙上的钟表,四点了,他的加拿大小女友正在线上等他呢,说实话他可不想管那么多有的没得,这种按着时间的恋爱他受够了,而且对于夕月来说,女朋友只是生活的调剂,可不是生活的全部,夕月才没那个美国时间把生活的重心都放在这种无聊的小事上,他可不想被那种所谓的情情爱爱困住。
解决了恬噪的小女友,哦,或许现在应该说是前女友?
反正都没所谓了,夕月耸耸肩,进入厨房,看看有没有什么是能填饱肚子的。
夕月打开冰箱,不知道为什么,夕月特别喜欢吃甜食,特别特别喜欢。
夕月最喜欢巧克力味的蛋糕和草莓味的牛奶。
曾经被同学说像女生,夕月可不在乎那么多,同学对他来说已经是最大界限了,朋友?夕月才不需要呢,对夕月来说,朋友根本就不需要。
吃饱了之后夕月就回了自己的房间,躺在床上睡着了。
等他在睁眼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11。45分了。
夕月进了厕所洗了把脸,开了电脑,准备玩会儿游戏。
叮当叮当
客厅的大摆钟发出整点报时,夕月知道,新的一天到来了。
可是好像有点不对劲,那种已经敲了13响了,原本应该3响就够了,于是夕月踏着楼梯想下楼检查一下,他可不认为大晚上的让这大摆钟当音乐是多有趣的一件事。
夕月走到大摆钟身边,灯的开关在摆钟身后,夕月刚想去开灯的时候,只觉得浑身一震,然后就有一个大的引力将他卷进了摆钟之内。夕月无力抵抗,他正想着,这破钟究竟是谁送的!
这样的情况并没有持续多久,大概,几秒钟?夕月觉得自己可没时间去算那么多。
当他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在一个水池里,夕月甩甩头发,可是发现自己的头发长处来好多,他想,他该不是遭遇了小女生最爱的穿越吧?夕月觉得这个时候有点头疼,其实穿越没什么的,本来那个世界他就没有什么可以留恋的,但是为什么,就算穿越,他也要穿越到这个莫名其妙的池子里面!夕月扶额,往水里照照,还好,样貌还是自己原本的样貌,只是头发长了,他想,他应该被那个摆钟送到什么古代来了。夕月觉得很烦躁,因为他的衣服不见了。夕月按着太阳穴回身,想去池边上了岸,转身一看,夕月被吓住了,他的身后有一个男子,正吊着眼角看他,夕月有那么一刹那的愣神,随即反应过来说“那个,请问有衣服给我穿么?”夕月觉得在正常不过了,他没衣服穿,问眼前这个,额,唯一可以帮助他的人有什么奇怪么?眼前的人用一副奇怪的眼睛看着他,夕月觉得怪怪的。虽然夕月承认他的眼睛很漂亮,不是那种桃花眼或丹凤眼,眼睛是内双的,眼神却又如鹰凖般凌厉。
“叫什么?”果不其然,和夕月想象中一样,声音也是那种低沉的,听起来,很性感。
“夕月,红夕月。”在学校,夕月是故意隐瞒了这个特殊的姓氏的,因为那个时代,可没有人会不认识红氏,在那个时代,这个姓氏象征着一切。如果他们愿意,他们甚至可以买下一个国家。但是这里不一样。夕月不认为在这个他刚穿过来的地方需要隐瞒什么。
天水觉得很奇怪,眼前的这个人莫名其妙出现在天池中,然后左看看右摸摸的,又耸耸肩,天水觉得有趣极了,然后看着他盯着自己的双眼看,没过多久又恢复了镇定,他觉得这个人很不一样,所以他第一次问了他的名字,或许,这能称为搭讪?
“天水,我叫天水”
“哦,你叫天水,那么能不能请你找件衣服给我穿?我这样很奇怪”
“呵呵”天水笑了,他以为眼前的这个人至少会惊讶下,毕竟他可是水云教的教主,这世上见过他面的,除了几个亲近的手下外,可再无他人了。眼前这个人却忽略他想要衣服。他觉得有趣极了,于是他招招手,让夕月过来。
夕月可没见过一个人能笑得那么温柔的,真的,那种温柔能让天下间所有的芳华都黯然失色。他只觉得心脏砰砰的响着。于是当他听见那个男人在召唤他的时候,他甚至是无意识的走过去,然后男人长手一伸,将夕月抱在自己的怀里,然后头磕在夕月的肩上,慵懒却又带着点笑意的声音说“红儿,呆在我身边。”
夕月的观念中可没有什么同不同性恋的,他只觉得眼前这个男人让他心动,或许和那些他的小女友有点不一样,而且,夕月好像还挺喜欢他的。于是夕月不置可否的点点头。耳边铜铃般的笑声继续响起来,呼出的气都呵在了夕月的耳朵上,痒痒的。
天水拉着夕月的手,这可是天水第一次与别人有那么近的身体接触,他不排斥,他很喜欢。
夕月的个子与天水是差不多的,夕月长的很漂亮,眼睛很大,像能说话似的。
天水手指在屏风上,那么一划,就出现了一件白色的里衣和红色的纱衣,夕月觉得,他好像穿到了个不得了的地方来,而且眼前的这个人,他隐约觉得,应该是个大人物。不过,夕月可不会有杞人忧天的这种事情。所以对于眼前的衣服,他照穿不误。
可是古代的衣服远比想象的难多了,等到天水都已经穿好并且打理完毕的时候,夕月里衣都还没穿好。
天水又笑了,眼前这个笨手笨脚的美人,他可是越来越喜欢了。
听到天水的笑声,夕月毫不留情的瞪了一眼,只是,这就像一拳头打在棉花上,可没什么劲道。
天水走到夕月面前,从夕月手里接过那一根根麻烦的衣带,指尖碰触的那瞬间,像是有什么从心里冒出来一样。他还让夕月坐着,亲手为他穿上白靴。夕月看着眼前人,白色的内衣蓝色的马甲式外套,白色的靴子,看上去可英气了。可是对着夕月,却有一种说不出道不明的温柔。
夕月穿好了衣服,天水从后背搂住了夕月,“红儿,你可能当我的宝贝?只我一人的宝贝。”
夕月脸都红了,这应该算,告白?
夕月只觉得眼前这个男人的魅力,是夕月无法抵挡的,当他说“只我一人的宝贝”的时候,夕月已经举了白旗了。这个时代,可没人管他是不是红氏太子爷,没人认识他,或许,他可以试一试把自己交给这个男人?
夕月微不可见的点点头。
天水又笑了,他想,他可真的捡到宝了。或许,这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