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03 这就是我曾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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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出来之后,我每天就是呆在公寓里,哪都不想去,什么也不想做,就这样一直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发呆,或者挂上QQ,隐着身,就这样对着屏幕发呆,一根一根的抽着烟,整个假期我抽烟抽到了想吐。
饭也不想吃,饿了就是弄一包方便面吃,放很多的辣椒,原来我是从来不吃辣椒的。辣椒辣得我眼泪都出来了。大约过了一个星期,公寓的门铃响了,不想去开门,我知道是谁,我只不过是不想见到任何人罢了。
我每天就这样过的无所事事的,无聊的时候躺在床上抽烟,那是一种很奇怪的烟“BlackDevil”,味道淡淡的,不是那么的呛人,而且还有一股淡淡的巧克力味,丁颜和漓一直要我把烟戒了,可是我每次都戒不掉,我只要难过的时候,我就会想抽烟,只有拼命拼命的抽烟,才能使我镇定。
自从13岁那日爸爸妈妈走后,我开始流连于酒吧等各种娱乐场所,我甚至开始夜不归宿,每日每夜和不同的男人厮混在一起,我开始沉迷于画着妆,穿着短裙,抹胸,脚踩高跟鞋,吐着烟圈,慵懒的和每个男人笑着的日子,那样日日夜夜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的生活中。我轻佻的看着那些眼神里带着明显欲望的男人靠近我,他们以为我还只是个孩子,可是我比谁都清楚他们想要干些什么,虽然我只是个孩子,但是我知道如何利用自己的天真远离那些不怀好意的男子。
我开始热衷于打架,赛车等一系列爸爸妈妈认为不是一个女孩子应该做的事情,开始了一系列爸爸妈妈认为丢了一个上流社会的富家千金的脸的不堪的生活。若他们知道了我的所作所为,一定会被我气疯的吧,这就是他们的舍氏千金。
夜夜笙歌,对我带着明显欲望的男人,让我认识了小韩。他是一个有着温暖笑容的大男孩,对我十分关心,但在打架时却出手狠厉,丝毫不留情。我们渐渐熟络起来,一起打架,一起赛车,一起拼酒,后来,我们成为了可以将后背交给对方的人。
成长,在一次次打架中。一次次跌倒,一次次爬起来,一次次对敌人心软,彼此都在遍体鳞伤中成长,变得冷漠。出手越来越狠,再也不会对敌人心软,我和小韩都知道,我们谁都不再会是彼此刚开始认识的那个人了,不再会是那个看起来无坚不摧,实则还是个孩子的人了。
因为彼此能将后背交予对方,因为我们彼此信任,我们的势力越来越大,后来我们一起组建了“烈帮”。一开始,我想让小韩来当帮主,但他告诉我,我的气质比他更适合。所以,小韩就成了我手下最得力的一员,也是我最信任的一人。经过我们两人的努力,逐渐将烈帮发展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那些和小韩打拼的日子,还历历在目。还记得,那时候的烈帮,才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帮派。由于对对方实力的估计错误,我们两个被对方围在废弃的工厂里打,无奈对方人多,再不突围出去,我们也许就会被打死。我和小韩只好背靠着突出重围,一左一右,浑身是伤,还有不少的血迹。好不容易突围出来,躲过对方的人后,我们累的跌坐在地方,相互对望着大笑起来,两个人都是衣衫褴褛,狼狈的活像个乞丐。笑够了,我们又相互搀扶着,慢慢回到那个我们打拼出来的“烈帮”。
其实,我并不否认我是个坏孩子,在他们离开后,我总是用我自己的方式保护自己,把自己变强大,让自己彻彻底底变坏。那时候的我,甚至可以说是无恶不作。在他们走后,13岁的我,开始自我放逐,自甘堕落;14岁的我,逐渐发展起了些许势力,衣着鲜亮的游走于无数酒吧中;15岁的我,依旧在灯红酒绿中,摇曳在男人堆里;16岁的我,将烈帮发展到顶峰,认识了漓,自我收敛。
但在认识她们以后,我变得不是那么坏了,我开始很少打架,除非非打不可或许是心情不好的时候。呵呵,我想我要永远保护她们,不让她们受到任何伤害。
我随便套了一件衣服出去买烟,顺便买点方便面和零食回来晚上吃。出门的时候,我发现门口有封信,我把它拿了进来,放在桌上没有去看,便出去买东西了。
走出公寓门阳光和刺眼,才发现我有很久都没出门了。我去超市里买了些公寓里没有的东西,走出超市才发现公寓里什么都没有了,我整整买了两大包的东西。
那封信,我没有去看。这个假期,我什么作业也没做,不想做,也没那个心情。一个假期,我只是重复着四件事,抽烟,睡觉,发呆,打架。
每一次下来,我几乎遍体鳞伤的,再厉害的人天天打架也会累的。伤,浑身都是,身上,心上,没有哪里是好的。整个假期,我都在抽BlackDevil。它的巧克力味道,仿佛只有它能抚平我的创伤。
就这样,浑浑噩噩的度过了一个假期。搬出别墅后,我没有再联系过她们,没有去看过她们。整个假期,心脏都在莫名其妙的发痛,不想去看医生,就自己买了很多止痛药来吃。心脏一疼,就三四颗,三四颗的吃,我曾经有一次就吃了半瓶,后来止痛药没用了,我只好一刀一刀的往手上割,来缓解心脏的疼痛。
整个假期,因为没有吃太多的东西,所以我瘦了很多,本来就很瘦了现在显得更加消瘦。而且我把留了很久的长发剪了,剪的很短很短,还染成了很深很深的蓝色,不仔细看就很看不出来,只是在阳光下显得格外明显。
整个人看起来越发的消瘦了,也越发冷漠了。自从,他们离开我后,曾经那个活泼天真的舍凌冽成为了现在无比冷漠的舍凌冽。我在自己的左胸口上纹了一朵妖冶无比的曼珠沙华,我喜欢那种被叫做“引魂之花”的花,也许它能指引我黑色的灵魂走向我所向往的黑色地狱。我喜欢黑色,因为它能给我很安全的感觉。或许地狱不再黑暗,天堂不再纯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