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四章 张齐(一)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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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天都不回来了吗?”若离给大家都盛好了饭,打开便当盒,一股沁人心脾的香味扑鼻而来。
    “恩,他们在日本有一个项目,要半个来月的样子。”
    若离夹了一些菜到林越碗里,似乎想到了什么,停下手来说:“你明天才能出院,这样的话离开学还有三天,要不你回家之后整理一下要带到学校的行李住到我家吧,也好照顾你一些,医生说了,你的肺炎因为情况严重,如果照顾不好的话病情还有可能加重,你的饮食禁忌也一一都和我说了,这几天你得注意些。”
    “这怎么行。”林越听了若离的主意,既有些不好意思,又有一种我已经给你带来这么多麻烦了怎么可以住到你家引起更多的麻烦的郁结。
    “没事,我家里有空房间,我爸妈都不在。”若离往嘴里塞了一口饭。
    “噢~孤男寡女噢~~~”早就在一旁听的臆想的沈河开始坏笑起来。
    “别傻了,还有我哥在!”若离瞪了一眼沈河,继续吃饭,“你也吃啊,林越。”
    “哎,沈浪呢?”吃饭的时候一直没见着沈浪,林越有些好奇。
    “他妈叫他回去有事儿,他们要搬家了。”沈河已经快吃完饭了,正往嘴里塞最后一口饭。
    “要搬哪里去?”
    沈河耸耸肩,表示他也不知道,说实在的,他也是今天刚知道这事。
    第二天,林越的发烧已经完全好了,只是还有一些咳嗽,有时还会打喷嚏。
    办理了出院手续,若即在家里开了车过来接林越,顺道在市场上买了一些菜。
    拐过几道弯,停在了林越家门前的杨梅树下。
    若离在厨房叮叮咚咚地切着菜,油烟机工作时发出隆隆的声音。林越在房间里整理行李,所有东西装起来也满不过他的旅行背包,男生的行李总是那么少。客厅的电视开着,但屏幕上并不是电视节目,而是若即正在玩的游戏界面,好似这个游戏没有挑战性,若即很快便对它失去了兴致,把游戏**扔在了一旁,转换了电视节目,开始看新闻,听得厨房里的声音有节奏地作响。
    林越整理完行李,想到厨房帮忙,却被若离赶了出来。若离系着围裙,拿着油腻腻的锅铲,全身散发着食物刚做好时特有的香味,让人垂涎欲滴。
    “快出去,厨房里空气不好,待会你又该咳嗽了。”若离皱眉。
    “没事的,这不是好了差不多了么”林越寻找着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地方,依然在厨房不愿走。
    “赶紧出去啦,”若离早就把做菜的准备工作做好了,确实没有地方可以让林越帮忙。
    “咳咳……”林越问道了让喉咙难受的腻腻的气味,终于忍不住咳了起来。
    “我就说赶紧出去,”若离迎上了虽依然在咳嗽,但眼神中透着坚毅的林越,只得想个办法让他出去:“好吧,那你去客厅帮忙整理一下餐桌吧,我马上做好饭了。“
    林越这才走出了厨房。
    整理完厨房里的零零碎碎已经是下午两点,显然在太阳最烈的时候出门不是一件明智的事情,就在林越家休息了一下午,在晚饭前回到了若离家。
    但却不知道为什么,吃晚饭的时候,若离的爸妈突然回来了。
    “爸、兰姐,你们怎么回来了?“若离见到爸妈很高兴。若离的妈妈叫杨兰,公司里的人都叫她兰姐,若即在公司呆久了,也跟着叫兰姐。
    “恩,今天公司的事情少了些,就回来看你们,哎,想见你们真是不容易啊。”妈妈很高兴,但脸上带着熟悉的憔悴。人到中年,本来就会受到岁月的伤痕,加上像母亲一样的女强人,每天的休息时间那么少,白天还要烦恼那么多得公事,眼角的纹路越来越清晰。
    “林越也在?”杨兰的眼睛笑意盈盈。
    “恩,叔叔阿姨好。”
    “妈,他昨天生病晕倒了,爸妈出差去,在家里也没人照顾,所以我就把他接过来……”若离解释说。
    “恩。”杨兰对林越的到来并没有多说什么,以前就对这个男生感觉还不错,在学习生活上又经常照顾若离,自然不会反对。杨兰扫了一眼餐桌,见菜还剩挺多的,知道他们才刚开始吃没多久,于是说:“你们还没吃晚饭吧,我和你爸也还没吃,我们一起出去吃好了,”顿了顿,“难得大家团聚。”
    “好啊。”一直没开口的爸爸答应说。
    “张齐,你也一起去吧。”杨兰放下包,准备进房间换衣服。
    “我就不去了兰姐,我还得回去照顾女儿,她明天就去学校了,这会已经等急了。”张齐推辞了。
    “既然这样,那你就先回去吧,不要让她等急了。”杨兰很是体贴,“你明天就别来了,好好陪你女儿上车,”见张齐有些犹豫,又说,“工钱照付。”
    “这……”张齐心里虽然高兴,但他是个老实人,只赚靠自己劳动得来的钱。
    “没事的,”杨兰拍拍张齐的肩,“你再我家做了也不止一天两天了,我们工作都很忙,你每天都这么晚才回去,拿那点工钱我们都已经觉得太亏待你了,不要拒绝了,我们正打算给你加工钱呢。”
    “谢谢兰姐,那我,这就回去了。”起身离开了。
    “大家都去准备一下吧。”
    张齐,四十一岁,是若离家的司机,早年丧妻,留下了一个乖巧的女儿。岁月的痕迹在他身上尤为明显,正值壮年,应是发福的年纪,却在生活的劳碌中失去了那份饱满,头发已经有些发白,掉发也越来越多,看来过不了多久,就快成为一个秃顶的大伯了。
    虽然给奚家开的是上好的车子,但他在家与奚家的来回路途中,骑的是那辆电动车。奚家给的工资不能算少,足够养活他和他的女儿,但他却不愿用挣来的钱去买一辆新的电动车来代替那辆又老又旧甚至它的外壳都已经有好些裂缝的赔了他十年的电动车。骑在路上,发出吱呀吱呀的让人感到不安的嘈杂声,总会让人联想到是一个风烛残年的老者在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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