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作客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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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终于发现吃饭为什么是沈均跑回来的一个重要因素了。
    他们家抢饭的习惯可不是一日之功,经久的锻炼才能造就他们这样吃饭的速度。营养学研究表明吃饭吃得快,容易造成脂肪囤积,我盯着狼藉的菜盘,又注视着碗里满满的大米饭,磨牙想象沈均以后的样子。
    他爷爷就不管了,老人吃得再多也不太容易长了,小孩子却不一样。
    可惜的是日后的日子中,我充分理解了沈均恐怖的胃容量。也见识到无论他吃多少都不会变胖的事实。这次小小的磨牙事件也随着时光变得麻木,没办法现实不会适应人,人就该适应现实。
    “扬扬呀,你快吃呀。”他们终于想起还有我这个大活人了,我都快认为我隐形了。
    本来就不是特别饥饿,六点过就吃晚饭对我来说也早了点。反正回家还可以吃,对老人的问话要保持礼貌才对。
    点点头,表示我知道。我斜眼瞥桌上的狼藉,埋头,只有白饭了。
    奇怪的招待客人的事,更奇怪的是我竟不讨厌。总觉得这种感觉比和家里人在一起更亲切。大概是年幼,今天发生的一切新鲜有趣。
    没有人的冷嘲热讽,没有背后的指指点点,没有被嫉妒不屑冲昏头脑的恶意报复,也不是面对的皮笑肉不笑的虚伪表情。
    “怎么,好吃吧,你都发呆了。”思绪被突然冒出的头打断,他是哪只眼睛看到我吃东西吃得发呆了——他席卷过的菜还能吃吗!
    我还没开口,沈均爷爷的筷子就袭向以诡异方式扭曲的沈均的头顶,沈均大叫“老头子!”扯过头眼神凶恶,和他那受伤的嘴角相得益彰。
    我抬头看,松了口气——是筷子的另一端,他没用吃饭的那端真是万幸。
    不是可怜沈均,是为我那可怜的胃。已经只能吃白饭,我够可怜的了,如果还要看到沾饭粒或者菜叶子的头发,那你还要不要我吃饭!
    我在心底默默,为今天所有发生的不幸中的万幸。
    孙子这样,爷爷也是这样,他们两个人一起生活,活下来是非常不容易的一件事。
    说起来,从刚才我就在意一件事,不问的话梗在喉咙不上不下。放下碗筷,再吃也吃不出什么。
    一碗白饭,面对自己再喜欢的人也翻不出满汉全席,况且当时我和沈均只是第一次见面、第一次到他家、第一次和他一起吃饭。所以当时我的想法是不如留点胃回家吃好吃的,再怎样也强过白米饭。
    “爷爷,这菜是谁做的,很好吃。”适当的恭维是必要的礼仪,但是天知道我几乎一口都没吃到,全是被他们爷孙两人抢光的,但凭我的猜想,能使得他们有这样抢饭的速度的菜一定差不到哪去。
    无论真相如何,沈均爷爷很是受用,他异常慈祥地微笑,有一股终于得到认同的感觉,恰如自己的厨艺被肯定的感动。
    然,他只是含笑说:“扬扬喜欢就好,下次还来吃饭。”然后他朝沈均挤眉弄眼,前后态度有够不一致得很。
    他的五官平凡,就是在街上走那种一抓一大把的老年人。把他丢在人群中,茫茫人海泛不起一点涟漪。可偏偏他那一副对沈均挤眉弄眼的嘴脸,生生将一幅平凡的话刻画得喜剧搞笑。
    真不知道是他的优点——使得他泛起涟漪不行但至少留下飞过落水的痕迹,还是他的缺点——平添了一分幼稚感觉。
    沈均的长相比他好,看了沈均奶奶的照相,我想他绝大一部分的优良基因都是遗传自他的奶奶。
    我吃完饭,沈均带我参观他的家,那只大花猫随行左右。圆滚滚的身材,不像是爬着走,到接近在地上滑冰。
    它时常挡道,没办法,它安装的制动系统不完善,忘安刹车。这时沈均踹它一脚帮它改换车道。
    每次沈均都是踹它肚皮,它一翻身一滚一转,平安着路后又死性不改屁颠屁颠地滑上前,供沈均练习脚力。
    欢其不争,喜其不幸,谁叫它半个小时前把我撞了。
    “这是活该,蠢肥猫!”我幸灾乐祸地看着它又一次擦地板的行动,想想,“除了留了点猫毛外,一切完美。”
    很少见有猫肚子贴地板贴这么近的,连被踢都不忘它擦地板的任务。
    也是到后来,我知道了,开始同情它不幸的遭遇了。那时我是怒其不争,哀其不幸。
    不过和前者吃饭的问题一样,逐渐趋于麻木,我试着踢了几脚看看,因为沈均说踢着舒服,叫我试试。
    感觉是不错,就如踢在棉花上,暖暖柔柔的。不过我只踢过一次,就没再踢它了,它也太可怜了些,我怎么还忍心伤害它这种傻傻的可爱的圆圆猫咪呢?
    而且踢它是后来的事,我一直采取关怀怀抱的方式接纳它,那天突然踢了它,把它吓得……
    哎,不提也罢。所以之后一直心怀愧对,对它一直很好,就差和沈均比了。小家伙也当真是个吃里扒外的料,我对它这么好却敌不过沈均的有些傻气的恶劣的态度。
    再后来,发生了很多事。我猛然惊醒,看着想着这只猫,发觉我和它都一样。
    为了连自己都弄不懂的一切傻傻地喜欢、爱上了某人。
    “你应该有更幸福的生活。”后来有人对我说。
    可是我和小肥猫一样,自认为非常聪明,其实和它一样。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沈均用他那受伤的嘴以及其肉麻的语句念出一封在床底箱子里找出的泛黄的信,笔法稚嫩,是个小孩子的笔迹。
    念完这句,浑身疯抖鸡皮疙瘩,狂笑不止。
    “臭小子,你在干什么!”循声而来的沈均爷爷看到信纸一把夺过,敲在沈均头上。
    那封信百分百是他的了。
    五岁的我当时和沈均一样感到好笑,小小的年纪,有的只是最纯洁的友谊,太多事对当时的我都太过遥远。遥远的仿若永远也不会长大,只活在五岁那年的初遇,五岁那年天真的笑颜中。
    可惜,时光是个无情的事物,任你如何祈求,该走的还是会走,该成长的还是会成长。
    不会为任何人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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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旅游了,因为各式各样原因没法发,所以前段时间没上传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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