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节日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173  更新时间:11-07-02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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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年,我第一眼看见他,他穿着厚重的棉袄,嬉笑着就那样从我身边走过。我记住了他的气息,那么熟悉。看着他的背影,我害羞了,他越走越远,冬天温和的阳光照在他的身上那么明媚而温暖,却不知我站在那,等他回头。人总是会有莫名的熟悉感,就像我对他,好像早就认识了,只是见面得太晚了而已。现在已经记不起是怎么有他的电话,然后我们是怎么开始联系的。只是知道他其实也很开心认识我。
    记得,我们在人工湖游玩,有他也有我,还有一群可有可无的人们。去的路上,他高兴的非得把他那厚厚的外套叫我帮你拿着,这是我们第一次正式认识。身边的朋友们都哄笑起闹着,然后手中就多了很多衣服,为了掩饰我对他的喜欢。那年我留着当时流行的波波头,带着可爱的发箍,他调皮的把它从我头上拿下来然后放到了树上,爬上去的时候他还得意的对着我笑。他会用树枝做出一个我,说:“这是你也”,我生气的说:“真丑”。我们就这样开始了我们的故事,如果我有预知未来的能力,或许现在的我就不会这么悲伤,如果我当时不那么倔强,或许现在的我就不这么难忘。我到现在还记得我恶狠狠的对你说:“我恨你,恨不得你去死,希望你这辈子都不幸福”。其实说这个话得时候我的心如此疼痛,可是我必须装出那副让我自己都厌恶的表情,那样我们彼此都会死心。
    08年2月29日,我都忘记了今天的日期,照常的上课,照常的无心听讲,照常的开小差。手机响起了,信息的声音挡都挡不住,不过庆幸的是老师不在,翻开手机信息:“下课帮我买几副墙画,我晚上要噢,谢谢”。心里有点小小的开心,冒着泡泡,总觉得今天不平常吧。脑海里浮现出你的样子,你的微笑。晚上吃过晚饭就出门了,为了等他逃了自习,对我来说不去上晚自习是家常便饭。虽然我已经是高三了。去和他约定的地方,躲躲藏藏,见到他才知道今天他搬家,他自己租了间房子,很小的阁楼。他带我去看了他的新窝,我开始和他一起整理起来,帮他打扫卫生,一起挂起他的衣物,一边有说有笑聊着。那么小点的地方没多久就打扫完了,我帮他把被子铺好,做了一切一个女朋友该做的事情,已经记不得当时是不是喜欢他,只是想对他好吧。我们两个就那样躺在床上,聊着过去,聊着将来,或许我们都不知道,在此以后我们会发生那么多的故事。这一天,他说他喜欢我,这一天我们开始了我们的爱情,只是太苦涩了而已。从这一天开始,我们开始频繁的见面,频繁的约会,频繁的逃课。忘记了当时的责任,义务。时间就这样过去了两个月,我们的恋情一直都没有公开,偷偷的在我们两个人心里滋长着,然后成熟。朋友都以为我们只是朋友,然后偶尔的亲密让身边的朋友开始觉得不对劲了,也不太愿意去明说,因为在18岁得年纪大家都觉得自己已经是成年人了。我开始听到别人的劝解,希望我最好不要和他在一起,对自己没有好处,说他不是一个认真的人。可能年轻的时候总是会自以为是的认为自己的选择是对的吧。认为喜欢了就在一起,不喜欢了就分开,年轻的时候不知道有份感情叫责任,年轻的时候也不知道有种希望叫失望。
    年轻,就像是实验。
    错了,可以改正。
    再错,再改正。
    就这样一直重复着。
    然后等到有一天发现,其实对和错就相差那么一条线。
    我们习惯了任性的去这么做。就算全身是伤,可年轻的时候都是认为自己是伤的起的。他不喜欢我短头发,就因为这样我再也不去理发店,为他留起的长发。只为他而留。我很喜欢那样的感觉,为你流起长发,等到我头发够长时,就挽起长发做你美丽的新娘。
    3月14日的白色人情节,这样的节日也就我们这些无聊的小青年会过。没有几个人会记得除2月14日或七夕之外还有个白色情人节。在国外听过每个月都有情人节的,只要你想过,每天不都是情人节么?就像梁静茹唱的《分手快乐》--
    我无法帮你预言委曲求全有没有用
    可是我多么不舍朋友爱得那么苦痛
    爱可以不问对错至少有喜悦感动
    如果他总为别人撑伞你何苦非为他等在雨中
    泡咖啡让你暖手想挡挡你心口里的风
    你却想上街走走吹吹冷风会清醒得多
    你说你不怕分手只有一点遗憾难过
    情人节就要来了剩自己一个
    其实爱对了人情人节每天都过
    其实这个唱的有点不是时候,情人节唱分手快乐也是一种境界。当时的我不知道可首歌可以这么淋漓尽致唱出我以后的情景。
    手机上受到他发的信息,问我讨要礼物呢。
    “今天是情人节准备送我什么”?
    “还要送礼物么”?
    “是啊,白色情人节不就是女生回送男生礼物的么”。
    我傻傻的回到:“不送,你2月14日可没送我”。
    “那个时候我们两个不是还没在一起”。
    这个理由多充分啊,放学了就拉着好友陪我去给他选礼物,买了瓶古龙的香水,记得当时买真没花多少钱,但是有那份心意的。见面的时候我就那样傻傻的送给了他,然后回报给我的是当时非常有名的一首歌的歌名--《香水有毒》。
    我们手牵着手,在街上游荡着,可能当时觉得是无聊的吧。现在回想起来那种平淡的约会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呢?我不知道我以后手牵手和他在街上游荡都是一种奢侈。因为我不能。
    人们都说幸福的时光过起来总是会很快。我们还来不及去品味那幸福,幸福就已经溜走了,我们茫然失措的想去寻回幸福,才发现幸福已经在他人身边,回不来又舍不掉。我们哭泣,无视那铁的事实,伤的终究是自己。手放在桌面上,那对应着脸的年纪,细嫩而娇小,皮肤下那略显轻微的血管缓缓流动,有时候疼痛就是这样传遍全身,直至心房。蹲在角落里看着别人幸福的滋味,就像小时候看着别的小朋友手里的糖果一样,只能看着却不能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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