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九章 私会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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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晨,薄雾还没有散尽,由凤泽镇通往南边的大路上,行人少得可怜。
    路边一辆马车静静地停在那里。
    “小姐,你确定欧阳公子要从这里走吗?”子叶掀开车子的帘子向外张望。
    “当然,昨天他们的对话我可是听清才离开的,小五说只有这条路是通往信州城的。”我伸了一下腰,出来得有些早,身体酸涩的不行。
    “小姐,”子叶靠近我,“你说得那个大坏蛋,叫什么十一的真得很吓人吗?”
    “是的,那人就是个大怪物,男人的身体,女人的脸,血盆大口,还有角。”我比划了一个夸张的鬼脸。
    “啊!”子叶突然高声尖叫。
    “干什么,吓我一跳,那个人早走了,不然欧阳也不会去追他。”我使劲搓了搓胳膊上被吓出来的鸡皮疙瘩。
    “不是啊,小姐,刚才,刚才,有什么嗖地从车前飞过去了。”子叶眼睛瞪得溜圆。
    我一乐,子叶到底还小,见风就是雨。
    “好了,好了,小姐我亲自给你捉鬼去。”
    子叶一把没拉住,我掀开车帘钻出车子。
    太阳已经出来,路上开始有早起的赶路人。路边的树林间,阳光在叶子上跳着斑驳陆离的舞蹈,未消散的白雾,仿佛白纱在树干间缠绕,鸟儿怡然自得地在枝头练歌,轻风迎面送来阵阵野花香。
    我眯着眼,深吸了一口清新的空气,觉得生活真是美妙。
    “小五啊,”赶车的小五是堡里人,非常机灵的男孩儿,比子叶大不多少,眉清目秀,重要的是心思单纯,好收买,我已经决定回去把他调到我的身边,好多个人照应方便。
    “小五,你怎么了,还没睡醒?”感觉小五有点神不守舍,半天才想起回话。
    “不是,堡主,刚才有个非常,非常漂亮的神仙姐姐,站在车前对我笑。”
    我一歪,险些掉到车下,“你是不是做梦啊?他穿什么衣服?”
    小五抓抓头,一脸茫茫然:“没注意,好象是红色的,她就是对我笑了一下,飞走了。”
    突然他一拍自己的头,大声说:“堡主,我是在做梦了,梦到神仙了。”
    啊,这人倒霉了喝口凉水都塞牙。
    甘十一郎,不是早就逃走了吗?不是说往凤泽镇南边的信州城走了吗?不可能这么巧,我告诫自己,别吓唬自己,还有欧阳濮玉在呢。
    我一下心情低落了,我这算什么,大清早眼巴巴守在这里,人家欧阳濮玉从没有对我另眼相看,哪里有一点意思,纯粹我个人的一厢情愿。
    好容易遇到这种我喜欢的类型,偏偏一根筋。我经历过自由恋爱,自主婚姻的新社会,面对这些愚昧的古人,却找不到入手的地方,愧对同仁啊。
    既然如此,山不就我,我只有去就山了。没有做不到,只有没有做。我也不知道这样表达对不对,反正我一下又兴奋起来,就象打了鸡血。
    扭头从车里拿出包袱,从马车上跳了下来,迎着温暖的朝阳,迎着急促有力的马蹄声,迎着那矫健的身影,露出志在必得的笑容。
    欧阳濮玉在我身前勒紧马缰绳,翻身从马上一跃而下,注意噢,不是蹬着下马,而是一跃而下,披散的黑发划出一道完美的弧,动作帅呆了。
    “仇小姐?”
    “欧阳公子早,”我一脸圣女的微笑,不知能不能打动那颗漂泊江湖的心。
    “仇小姐还有什么事?”这个呆子,一点也不明白我的苦心,我一个良家淑女,大清早不好好在家呆着,跑出来找你,能有什么事,连读者都能看出我一片痴情。
    “欧阳公子能否借一步说话?”
    “仇小姐,我刚刚得到消息,甘十一郎已经逃往信州城了。”我心里一阵叫苦,是的,我刚才也知道了。
    “在下追捕任务在身,不能耽误。”
    “欧阳濮玉,”我的怒火一下烧了起来,我板起脸,瞪起了眼睛,不知这样有没有威吓力。
    “你随我来,不会误你的公事,好歹你也是六扇门名捕,这么婆婆妈妈。”
    我一扭身不管他,气呼呼地走到路边的树林前。谈情说爱总不能在大马路上吧,多丢人。
    欧阳濮玉大概没有遇到过我这么强悍的弱女子,愣了一下,竟然牵着马嗒嗒地跟了过来。我一下把手里的包袱捶在树上,仿佛打的是他硬朗的胸膛,哼,敬酒不吃吃罚酒。
    深呼吸,转过身,我柔情似水地望向他。
    “欧阳公子,两次出手相救,凤儿实在感激。”
    “仇小姐,”
    “叫我宛凤。”
    “宛凤小姐不用客气,这是在下应该做的。”哈,就是说换谁你都这么做了。
    “我不一样,我记得欧阳说过要嫁给我的。”要下套,就下个猛的。
    “这个,这个……”果然他接不上话来。
    “小姐的正君,林公子对你很好,他不会计较当时的事。”
    想找借口,没门,我往前一步,抬头死死盯住他的眼睛。
    “可是我计较噢,你欺骗小女子的感情,可不是侠义之人所为。”大帽子盖得越高,他越脱不了身。
    果然他低下头,剑眉之下,那双眼星目闪过一丝犹豫。
    “你是不是嫌弃我,觉得我是个随便的女人,”我的声音透出无尽的忧伤,如果现在我能流下眼泪,效果会更好。
    他一下子恢复了名捕的思考能力,用警惕的眼神看着我。
    有点过了,警察可不好糊弄,我立马收起我脸上的表情,把手上的包袱打开。一新一旧的披风,上面一条黑丝绒发带。
    “送给你,我的心意,我不能陪你一起闯荡江湖,只希望你能记得我。”
    “这个,使不得。”
    “拿着,”我固执地大声说,“也希望你早日将甘十一抓捕归案,让这些受害者早日心安。”(尤其是我,刚刚又说了这人的坏话)
    他没有再推辞,拿起发带随意地将散发扎了起来。硬朗的面容在朝阳下发光,披上旧披风,将新披风打包放到马上。(真会过日子,这种男人怎么能不让我心动)
    手扶骏马,他看了我一眼,声音有力坚定:“早点回去吧,办完这件案子,如果不死,我会回来给你个交待。”
    说完翻身跃到马上,头也不回地绝尘而去。
    我双手合十,放到嘴前,望着远去的背影,幸福像花儿一样开放。
    许久,许久,其实并不是许久。
    一个声音阴森森地响起:“人都已经走远了,你还没有看够吗?”
    回过身,不远处修长的身体被阳光度了一圈光环。我痛苦地闭上眼睛,就不能让我的幸福多存在一会。林洛晚,你来得真不是时候。
    一辆豪华的马车停在远处,为了不打扰我的私会,我认为更确切的是为了捉奸。
    我不情不愿地爬上他的马车,自然是不能坐我的马车了,有些事总要解释清楚。虽然有些事情是解释不清楚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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