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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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小林,这个暑假你有什么打算没?”阿蛮啃着西瓜,嘴却闲不住。
“我是极想呆在家里的,最近想学画漫画了。而且也想准备下托福考试。不过我知道你是闲不住的。说说你的打算吧。”我一脸鄙视的瞟了眼阿蛮。这家伙每次问我的意见只是为了她的发言做铺垫。
“嘿嘿,那我就直言不讳啦。其实我是想大理的,一直想去,还没去过呢。小林和我一起去好不好?”又开始扯我的袖子。
“你不和你们家贾帅一起去?当心人家吃醋哦!”
“别提他!提他就心烦!去不去啦?”阿蛮将摧残完的西瓜皮扔进垃圾桶,气哼哼的撸撸嘴。
我摇摇头,这俩家伙两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感情却有进无退,也算奇景。爱情这东西也许是天下最匪夷所思的事情了。
爱情,呵。
“小林,过来!看看,这是什么?”从到大理的那天起阿蛮就没停止过大吵大叫。真不知道她的嗓子是什么做的,历久弥新啊!
“这次又是看中什么了?我付钱好了吧,别再扯我了,散架了都要。”我无语了。
“不是!你来看!”
顺着阿蛮手指的方向,我看见了它。
仿古的镶边,中间是湛蓝的透明,仿佛是天空的眼睛,不含一丝杂质。盯着它看感觉人都能被吸进去。我怎么会不认识它呢?
阿蛮一直叫秦昇“顽石”,很多人想不透,那么温暖的人怎么能叫顽石呢?
其实根源就在秦昇脖子上的那颗石头。那还是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有一阵子,同学们之间都流行好朋友之间互赠信物,好像这样友谊便能万年长。经不住阿蛮的死缠烂打,我和秦昇最终同意互赠信物。阿蛮把她从小戴在身上的玉佛送给了我,我则把姥爷留给我的怀表送给了秦昇。秦昇原本打算把脖子上的那颗石头送给阿蛮,因为他只有这一件算最贴身的了。但是无论我们用什么办法——刀切,火燎,硬拉,都无法割断穿在石头上的链子。最后,阿蛮只得放弃,接受了秦昇当年生日时收到的礼物,一只手表。不过,从此以后,阿蛮就给秦昇起了个外号——顽石。谁让你的石头那么顽固?有段时间,阿蛮时常用嫉恨的目光盯着那颗石头。
没错,这颗石头就是秦昇的信物,或者很像他的信物。
我推开略想拥挤的游客,拿起那颗石头,被压制在心底的记忆瞬间涌来。
秦昇,你真的从我的世界永远离开了吗?为什么那么残酷?还是我一直看错了你?呵,从小到大的相处,我会看错吗?抑或在我不知道的时候你就变了?没有音讯,从美国寄封信来有那么困难吗?与其让我相信你毫不犹豫的遗弃了我,遗弃了阿蛮,遗弃了我们的过去,我宁愿相信你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
“小林,你,还好吧?”阿蛮小心翼翼的问道。
“没关系的。有些事情总要接受的。你不是一直喜欢他的那颗石头吗?这颗石头很像哎,不如我送给你吧?”敛起多愁善感,我把石头递给了阿蛮,“老板,这颗石头多少钱?”
“小林,你说的对!他不要我们这样的好朋友是他一辈子的损失。况且你这样完美的女友去哪儿找呢?嘿嘿。”阿蛮夸张的拍拍我的肩膀。
“小姑娘好眼力!这颗石头是老朽在山里好不容易淘到的。你看这蓝的多纯啊。看你真心喜欢,就按两百块卖给你吧!’摆摊的老头喜滋滋的说道。
“哎,老人家,你这摊上的其他饰品也就十几块钱,怎么这个一下贵这么多?五十怎么样?”阿蛮嘟嘴说道。
“呵呵”老头也不气,“小姑娘不识货啊。这样,一百卖给你们,不然就算了。”
“好。”我扯住还想争价的阿蛮,“这是一百块,您收好。”我拿起链子,拽着阿蛮离开了摊子。
“小林,你怎么……”
“这是蓝碧玺。”
“啊?真的?是不是很贵啊?”阿蛮抢过链子,仔细的看看,“咦?和秦昇的那颗没多大区别啊。”
“呵呵,说不定他的那颗也是蓝碧玺呢。”
“它大约值多少钱?”阿蛮将链子在我的眼前晃了晃。
“曾经见过一颗层色差不多的,也就两万吧。”
“两万?!啊!我们发……唔唔”阿蛮呈出癫狂状态。我赶紧捂住她的嘴,“你想把劫匪引来吗?”幸亏我们已经走远了,不然那老人家听见了可怎么是好。
阿蛮后知后觉的自己捂住嘴巴,摇摇头。
“对了,忘了告诉你,是两万美金。”我笑了笑看看她。
“啊!!美金!额”阿蛮看到我的眼神,自觉的再次捂住嘴巴。
哈哈……我不顾旁人的诧异,大声的笑着,仿佛想把心笑出来。
自从和秦昇确立关系后,阿蛮一直期待我和秦昇会有什么不同。毕竟她还没亲眼人家谈恋爱是什么样子呢。可是,华丽丽的让她失望了,我们好像没什么变化。照常天天一起上学,照样是阿蛮一路喋喋不休,我偶尔应和,秦昇笑而不语。然而,阿蛮没有失望几天,因为她自己也撞上桃花运了。邻班有名的大帅哥贾帅指明要追求阿蛮,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我和秦昇好像看到了贾帅同志要有很长一截爱情长征路要走。仿佛为了报复我和秦昇让她的失望,阿蛮给我们一个有力的回击。没过一个星期,阿蛮就向我们宣布,他同意贾帅同志的交往的请求了,让我和秦昇跌破了眼镜。问她为什么,她说觉得贾帅挺顺眼的,对她又好,有什么不好的?
其实,爱情的感觉是什么?这没有千人一面的回答。当阿蛮觉得我和秦昇没有什么变化时,各种变化都在悄然发生着。不经意的一个眼神,会心的对视,甚至下意识的调整步伐都显露着不同。偶尔,秦昇也会给我打电话,相约一起去图书馆看书。我们俩喜欢的书都不再是初中时候喜欢的纯文学类的书。现在,我喜欢看各种杂书。游记,历史,手工制作,艺术鉴赏都会看。而秦昇偏爱历史。他喜欢看兵书,看史书,或者人物传记。暗暗的,我竟然也觉得读历史的男生很有男子气概。
对于这一切,我们不约而同的都选择不告诉阿蛮。她有时真的太吵了。
广场旁的河边是我和秦昇除了图书馆最爱去的地方。由于离我家比较近,游人不算很多,也算清静,所以很是个心旷神怡的地方。我们都喜欢在河边看夕阳。河面的波光粼粼,河畔的芳草萋萋,和着悬在地平线上的夕阳,显得那样美丽、和谐与静谧。我和秦昇都不是多话的人。有时坐在一起可以一个下午不说话。但是却没有丝毫的尴尬与无聊,反而能使我的心自然的平静下来,认真的做些以前一直没耐心做的事情。
阿蛮一直称我是“万事通”,说不知道的事问我肯定能得到答案,“比狗头膏药还灵”。额,显然后面的比喻很不恰当。其实只是我从小喜欢读书,而且读的很杂,知道的事情就稍微多点。但是和秦昇在一起的时候,我倒觉得他才是那个真正的万事通,他的了解显然不止在历史方面。这种感觉竟然然我觉得自己很舒心,很安全。
第一次牵手,我已经忘了是哪天。只记得那天在河边,聊起了夕阳。我说人们总说“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其实,人如果到生命结束时也能如同夕阳一样绚丽却温和的离去,那该是多大的幸运啊。秦昇只是笑了笑,说,可能女生和男生所追求的不一样把。很多男生宁愿选择残阳如血、霸王别姬的壮烈。温和也许并不适合他们。我有点诧异的回头看向秦昇,我一直以为壮烈并不适合他这么温暖的男生。秦昇迎上我的目光,扬起笑容,突然牵起我的手,略带恶作剧的说:“小林,和你共看白云苍狗的愿望越来越强烈了,怎么办?”啊?我被这突如其来的“表白”弄晕了,傻傻的应了声“啊?”,秦昇哈哈大笑,引起了路人的频频侧目。那是我印象中他笑的最放肆的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