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4 二进宫,扫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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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大丈夫能屈能伸。其实受点屈辱什么的,权当历练,我倒不会消化不良。可是有一点最让我受不了——那个烂人凭什么对我下命令?!他以为他是谁!就冲这一点,打死我都不会受他摆布。
也许是一连受了太多刺激,我的神经变粗了。没有失眠,没有焦虑,第二天风平浪静地去上课。
由于听得太投入,我根本不记得还有烂人和他的乐队这回事儿了。然后我心满意足地收好书包,淡定从容地离开座位向外走,甚至在路过最后一排座位的时候,还对着坐在那的一个人微笑了几秒钟……
……
十分钟过去了,我失去的不仅是笑容,还有耐心。
妈的,明明都不是同一个教室了……
“你到底想怎样?!”我一把揪住烂人的T恤,露出了(自以为)狰狞的面孔。
“五点半了,你觉得你现在应该在哪?”他看着我,凶残的脸上燃烧着来自地狱的气焰。
这家伙撒旦附身了?!我一瞬的错觉。
“我跟你已经没任何关,呃……”话说了一半,我的造型就直接从I变成了N,在地上很没形象地扭曲着。
这家伙大概还学过拳击,我猜。我疼得呼吸都困难。这还不算完,那家伙又一把揪着我的领子把我拎起来,在我耳边把牙磨的咯吱咯吱响,“你最好听我的,不然别怪我心情不好。”
然后我又被扔到了地上。在地上蜷缩了一会,我突然顿悟。这么疯狂偏执,就为了叫我去唱歌,那我去不就完了——杀死听众总比客死他乡强。
“……你……这是让我帮忙的态度?”我用尽了最后一口气。
六点钟,我从烂人的脊梁上滑下来,瘫进了Queers墙角的组合沙发里。
“怎么了?”白越略带吃惊的声音。
不是我说,这帮子人里头,属他看着最顺眼。可惜我没力气翻身谢谢他的关心。
“不长记性!”烂人言简意赅。我闻言从沙发缝儿里把脸转出来,眯起眼,危险的眼神儿撞上了他的视线,他狠狠甩了我一记鄙视的白眼,低头捣鼓起他的吉他。
操了!我眉毛开始和肠子一起抽。然后我发现除了猴子李傲不在,其他人都在。
“J,FlatWhite?”
鼓手面无表情吸了口气,黑耳环一闪,“StrawberrySmoothie,嗯……Large。”
白越递给烂人一张五十的澳元,“我还是Latte,Medium。”
烂人狠玩儿了一下子吉他,才慢吞吞接过钱,放下吉他的时候,警告性地瞪了我一眼,然后出去买喝的了。
鼓手接着有以下没一下地敲着架子鼓。
切!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白了眼空气,喝什么怎么也不问问我的意见……这不是歧视么……
我刚要郁闷,白越过来了,在我身边坐下,小心地低头瞧了瞧我,“你没事儿吧?”
那个瞬间我觉得他温柔的像我妈。
“没事儿。”烂人一走,屋里的气压顿时平稳了,我挪着坐起来。
“你们……吵架了?”
我一听就想笑,肯定是怕伤我自尊琢磨过措辞了。
“昂,他把我揍了。”我咧着嘴角看着这个细致入微的帅哥,期待着我直白的回答会带来什么意想不到的反应,比如吃惊啊,脸红啊之类的。
结果什么都没有。
然后,他走回到座位上,对我微微一笑,“Zac人挺好的,以后慢慢就习惯了。”然后转向鼓手,“J,寂静山林怎么样?让小明休息一下。”
我还在咀嚼那句‘Zac人挺好的,以后慢慢就习惯了’,然后突然打了个冷战,再看看白越——没戴眼镜啊,怎么总觉得腹黑了呢。
音乐像泉水旖旎地从我心上流过,很快,我得到了舒缓,睡着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被一阵能撕破耳膜的类似指甲划黑板的声音给弄醒了。
我捂着耳朵睁开眼,看见那个死人面无表情地放下吉他端起了一杯喝的——梅子茶(包含了各种野莓味道的酸味极重的一种开水冲泡的袋泡茶)……
“靠,这么酸都能喝下去,你不是有了吧?”我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
我看见他磨牙了,额头青筋凸显!很幸运,惨剧还没酝酿成形,一只白皙结实的手臂就拿着一个大纸杯挡住了我的视线。
薄荷香草茶?!还是热气腾腾一大杯,我汗。
“主唱专用饮品~”白越温柔的声音越来越让人后背发凉了。
那边‘不喝我杀了你’的眼神儿见缝插针疯狂地扫射过来。我吸了吸鼻子,打算避其锋芒。
“你电子琴弹的真好,是不是三岁就开始学了啊?”热薄荷茶下肚还挺舒服的。
“……”白越好像被我问住了。
“电子琴?”“咳咳。”烂人反问的同时,鼓手咳嗽了一声,好像被呛着了。
怎么了,我说错什么了么?我看见白越有点艰难地咽了口唾沫。
烂人深深地吸了口气,吓得我还以为他要发飙呢,结果,只是举着纸杯嘬了一口,然后拿起吉他。
应该是摆弄了几个很花哨的技巧,当我以为没事儿了的时候,这家伙扫了一眼靠着窗台站着的鼓手,“J,扫盲。”
扫盲?!我无意间看到白越,他抿了下嘴,坐回到电子琴后面。不知怎的我十分肯定,他把笑抿了去了!
然后,鼓手走过来,指指电子琴,面无表情地说,“键盘,”然后指着他自己那一堆,“架子鼓”,之后,指着烂人怀里那玩意儿,“吉他”,最后犹豫了一下,“贝斯不在。”
“原来那不叫电子琴啊,不好意思。”我冲着白越抱歉地笑了笑。
“呵呵,其实差不多,就是叫电子琴的话感觉像幼儿园小孩儿才玩的东西。”白越说完优雅地品了口他的拿铁咖啡。
第一次练习就这样结束了,我没被群K,但是我知道,我管键盘叫电子琴的时候,白越一定很不爽,幸亏没把架子鼓叫锣鼓,不然……天晓得会怎样。
晚上,十分钟步行的距离,我坐车回家。烂人人很差劲,却有辆很酷的摩托车。
然后,不知是该感谢还是该诅咒这个混蛋,我住学生宿舍的日子即将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