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一路江湖万里遥  第二十四章 失控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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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感觉太玄妙了,我之前也是有过的。黑鹰曾经对我说,那个眼神如同修罗,整个眼瞳泛红,流着血水。
    灵魂再一次的脱离本体,我以为会死在这个已经死去的女人手上。但是她的动作却被已然不是我操控的眼神停顿住。
    瞳术。
    阴阳家的瞳术,蒙恬仿佛了解一般的秘术。
    白素雪的开始瘫痪使不上力,即使是没有感觉的死物,她也能察觉到我现在的威压很骇人。我就浮在上方,对于下面发生的事我很清楚却无能为力。或者说,我现在什么也不想去做,别人的是死是活与我何干?成魔是我的归途,至此忘却一切红尘旧事,抛弃七情六欲。
    “我”的表情很残忍,看到白素雪慢慢倒在地上焚灼起来,尸体上的皮肉大块大块饿掉落,被烧焦,发出一阵阵恶心的味道。竟然笑了。笑的很猖狂,有藐视苍生的霸气。
    两行血红的泪水,从通红的眼眶里滑落下来。灵异而绝美。原本只到腰际的秀发,打了鸡血似的疯狂生长,一直到垂到地上才停止。“我”突然抬起头,看着我灵魂飘荡的地方,一种如坠地狱的恐惧感席卷心头。“我”不是我,是个真魔,无情无血,残酷至极的魔女。挥手间,可以灭掉整个宇宙的存在。
    我和“我”对视,最后一道红光射到我的眼睛里,我顿时头疼欲裂,大量的负面情绪,毁灭、杀戮、疯狂涌入脑海。将头撑的快要爆炸。
    这是我的又一次暴乱。
    比以往的几次要来的严重。
    而旁边的白素雪尸体已经全部被灼烧干净,露出皮肉下面的森森白骨。我有点想吐,这个场景太恶心了,要是是恐怖电影的情节,我会觉得别人的制作很低能。可是真正到这个场景的时候,我根本就觉得自己的胃已经不是自己的了,它迫切想将今天早上才吃过的清粥小菜回归自然。不是通过下面而是上面。
    胃部的不适也只能说是小打小闹,最要名的是头疼。原本以为每天未时的蛊虫已经将我的疼痛神经弄粗,可是身体上的疼痛和精神上的始终是不一样的。人脑一旦疼起来,是要死人的。
    最近我一直被虐身,再这样下去,我真的有怨言了。我虽说不是穿来享福的,可也不是每天来承受非人之苦的吧。
    昏迷吧,让昏迷来的更猛烈些吧。
    头一歪,说昏就昏!
    那什么奥斯卡给我吧,谁有我这么能演?这技术真是,要是有机会回去,肯定进军演艺圈啊,太埋汰了人才了,你说我不去谁去?说不定,以后好莱坞又开始冉冉升起一个国际巨星什么的~
    我醒来过之后,也觉得我当时白痴怎么到了这个地步?我昏的是哪里?是荒地啊!亲!要是再被什么凶猛野兽叼走了,我到哪里哭去?要是没被野兽叼走,碰上什么变态XX,一看我如此如花美貌把我什么OOXX了,那怎么办?别看我表现奔放,其实我是个很内敛的小女子。真的,不信你把衣服扒开看看,胸口的位置真的很小。
    可是,我推翻前面说的一切,因为我醒过来的时候在车上。不是那个坑爹的牛车,是马车。一想到我花了好几个刀币买的牛就这么木有了,我的心在滴血,肉在疼啊~~
    有人救了我?果然,女主角就是有很多好福利,这不就是嘛,永远不担心自己没人搭救。就算坠入山崖,没有人在下面接你,受了重伤生死不知。但是你要相信绝对有个把隐士高人在崖底过着小日子。然后救了你,然后传你功夫,然后你就天下第一,然后你就坐拥江山美男了。为神马,同样是女主待遇差这么多?泪目啊!
    我是被抱养的,鉴定完毕。
    活动一下身体,突然听到一串蛋疼的骨头咯嘣咯嘣的声音。我的身体是重组了,我是这样想的,因为那一串的声音听的我牙齿酸的不行。
    我想白素雪是真的不会回来,她再出现的话,这个小说就要写灵异系列了。所以现在我只为一件事情心烦,就是我要和程雷怎么解释他媳妇的事。而且之前白素雪准备刺杀我的时候并不是具尸体,那段期间她发生了什么事?我到现在都不知道她到底是那边的。
    车轱辘好像撞到了一块石头什么的,我狠狠的挺了一下。刚刚才组装完毕的身体又被重创,我的脸都青了。
    “你醒了?”听到响动,在外面坐着的人,拉开车帘走进来。
    从外面泄露的阳光刺的我眼睛痛,眯着眼,挤掉眼睛里面的盈出来的泪珠。看清来人在阳光底下的模样。
    我叹了一口气,“你居然还没死。”
    洛临轻蔑的一笑,坐到我身边不远的地方,“应该是你怎么还没死?”
    孩纸,那乃救了我干什么?添堵不是?还是说吃饱了没事做?
    “呵呵,你怎么这么‘碰巧’的出现,然后救了我?”
    我嗤笑他,在‘碰巧’上面加了重音。莫不是又有什么新的指示了,你说我身上怎么就能憋出这么多事?真是一天不忙都不行啊,被关注的我很鸭梨很大滴说。
    他剜了我一眼,“你以为我想救你?开玩笑,我恨不得你死。”
    “是是,”我点头,“你想救了我,然后继续虐我玩。我懂,我懂得,不解释。”
    “扁鹊程雷呢?他没和你在一起?”我咧起嘴,张狂的笑起来,“哈哈,不会是他们真的随便你去死,不管你了吧。”
    “哼,多亏你的留书,扁鹊在我身上试药三天,他一直逼问我是不是我把你弄走的。还问我跟你说了什么。”他顿了一下,然后阴谋得逞的说:“我最后说是,他和程雷将我毒打一顿,然后抛在荒郊。让我自生自灭。”
    他的牙齿真白,可是我看起来就觉得有点渗人。他龇着牙对我笑,那笑容透着一股子阴狠气息,达不到面皮深处。
    “你可知我有多痛苦?旧伤未愈然后添了新伤,我的肋骨和腿骨都被他们打断了。”
    我没想到扁鹊居然下了这种黑手,我惊疑的上下打量看不出什么变化的洛临,这家伙不会是在看玩笑吧。他现在的样子可是一点事情都没有。
    “你看我现在好好的是吧,”他眯了一下眼睛,然后用寒冬喝冰水,透心凉的语气说,“自然有人救我。”
    内个,别人是在救你啊,不是在害你,你真的不用用这么恐怖的语气说一件好事的,真的,不然下次别人心情差懒得搭理你,你就真的和自己的龙套生活说拜拜了。听你说话我真的特别忐忑。
    洛临不说话了,但这次的进步很大,上次替他疗伤的时候,他连表情都懒得给我,今天破天荒的说了这么多话。虽然不是什么好话。
    最受不了安静的了,过了一会我便问他,“我们这是去哪里?”
    他抬起眼皮,看蝼蚁的眼神扫视我,“很重要吗?你怕死?”
    我抽搐,很重要,乃要懂,我的命比你的重要。乃是小角色,而我是BOSS级别的。我要出事的话,很多人会桑心。还有我怕死这个说法是不成立的,因为死过这么多次的我,对死亡已经是有感情了。习惯成自然,不要怀疑,你现在让我死都行。因为我坚信我一定可以活到最后。我上头有人罩着,乃懂,不解释。
    又是短暂的沉默,我闭上眼睛,开始享受腰酸背痛的马车之旅,现在我连这个都不敢抱怨了,因为有血的教训啊,上次走路,脚都磨破的教训我还是记忆深刻的。小腿浮肿,脚趾头被磨得红彤彤的,那鞋子也只是简单的布料和一些草革做成的,不是现在的什么运动鞋。想当初我可是逛街狂人,从来不觉得走路累的。可是乃们要明白,鞋子是很重要的决定因素之一。
    时间在颠簸中溜走,中间洛临要车夫停过车,买了一些干粮给我吃。和着水将难以下咽的食物吞进食道,因为不知道后面要发生什么事,所以现在能多储备一点体力,就多储备一点。
    夕阳从帘子的空隙里投在我脸上,突然一股温暖的感觉涌上心头。同看一片日月,就是不知道谁与我有幸。呵呵,煽情真不是个好东西,眼眶莫名其妙的湿湿的。就当我以为我要哭的时候,洛临一进来我的脸色立马变得正常。空气里面弥漫的伤感顿时消的感觉,我觉得突然从骨头里窜出来一股寒意。在洛临厌恶的转过头不再看我的笑脸的时候,我盯着他的背影,他看不到的地方我的笑容越来越僵硬,越来越嗜血。
    那扭曲的表情就像刻在我的脸上一样,古怪又呆板。
    我开始不受自己控制了么?还是说我现在已经有游离在存在与不存在之间可能会被空间抹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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