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7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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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从现在到高中开学报到的这段时间,自己能做的怕只有等待而已了,等到开学的那一天,在人群里找到那个身影,那个已经在自己头脑里描绘了千遍万遍的,一眼就可以看出来的身影。然后走过去,笑着跟他说:“嗨,又见面了啊。”
    可是,那个人到时候会来吗?
    会吧,已经做了约定啊。呵呵。
    下意识的被吴宓当做是过渡段的整个暑假里,他可以说过得是浑浑噩噩,毫无章法。就像是突然被什么东西抽去了所有的精力一样,对任何事情都提不起兴趣。看电视,**拿在手里,一个台接着一个台的换下去,换到最后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看什么;睡觉,翻来覆去,覆去翻来都睡不着,梦不到他固然有些失落,梦到了他竟然也会难过;就连自己都觉得纠结。七八月份的天气,热的人钻到家里就不想出去。所以,整个暑假吴宓几乎都闷在了家里。“还真有些像深闺待嫁的古代女子了”这天,吴宓突然就想到了一个比喻,下一刻,自己的脸就变得通红,神经了是吗!真会瞎说。
    那种等待的滋味让吴宓每的时间都很漫长,甚至就连短短一秒钟都漫长起来,钟上的几个指针如同自己一样懒洋洋的不想动弹。没办法,他偷偷做了一张图,图上记着每天的日期。过去一天,就把当天的日期划下来。这样的话,似乎时间就好过了一些。一开始,吴宓还坚持夜深要去睡时再划去,后来提起到傍晚,然后是中午,最后发展到每天早上一醒来就迫不及待的把日期划去。那种像是“恨嫁”一样迫不及待的心情,连他都不知道说自己什么才好。
    可即使知道这样浪费了很多时间,吴宓依然没有办法控制自己。日子一天天的被他划掉。后来,还是老爸终于看不过眼了,买了一些课外书放家里让他翻着看。吴宓这才觉得好像没那么难熬了。
    不过慢慢的,他又发现自己似乎在看书时多了一个习惯,似乎,大概,好像,也许,(⊙v⊙)嗯,现在的自己,在看书时,总会不自觉的寻找那个很熟悉的名字。林,致,远。每一页,吴宓看完内容之后都要再很认真的看一遍,不是什么回味,仅仅只是想要看看有没有这三个字,哪怕只有其中一个,他也会不由自主的微笑起来。似乎什么东西都可以和那个人牵扯上关系,都会让自己想到他。
    “这个样子,真是走火入魔了。”这天,看到诸葛亮时,吴宓竟然立刻就想到“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这句话,然后又“联想”到致远,致远,林致远啊。等到意识到自己有多“白痴”时,他彻底的哭笑不得,果断的把手上的那本《三国演义》放到一边去了,开玩笑,这本书,有三分之二的篇幅都是那个名字啊。
    剩下的所有书被看了一遍之后,终于熬到开学的日子了。吴宓却似乎更焦躁了些,他很想找人问问,看他们是不是知道林致远的什么消息。那个人就究竟是要去三中,还是市里面的某所重点?他到现在还是一点消息都没有。
    可是,谁呢?林致远身边的那些人,吴晓也好,“秤砣”也好,自己都只是知道名字,说过几句话,根本就谈不上熟悉。现在让他去哪儿找人家的电话号码呢?至于林致远过年时给自己打电话的那个号码,他只打过一次,一听是个女人的声音当时立刻就挂断了,根本就不敢再打第二次。问老孙头吧,老头儿又会紧张过度,恨不得自己立刻和林致远那种“孺子不可教”的学生划清界限,更别提跟自己说林致远的什么事儿了。
    而林致远,那个人就好像消失了一样,整个假期都没有和自己联系。
    终于到了开学的那天,吴宓一大早起来,没吃饭就拿上老爸给的学费,骑上新买的单车就跑了。气得辛辛苦苦做好早饭的吴老爸拿着锅铲就冲出来想揍人,结果只差了两分钟,他连自个儿儿子的人影都找不着了。
    等吴宓“飞”到了学校才发现,自己来的太早,校园里只有那么寥寥的几个人。过了好一会儿,老师和学生们才一个个陆续的来了。等到分班的榜单贴出来时,三中这个不大的校园里已是人山人海。看着周围的人,有好几次,吴宓都以为自己看到了林致远,可没等他走上去,就又发现不是。就这样,在人群里面找着,一次次的惊喜,又一次次的被打破希望,顶着大太阳找了三个多小时之后,吴宓终于累了。他去学校附近的商店买了瓶水,然后找了片儿没那么热的阴凉地坐了下来,眼睛却还是不放弃的瞅着四周的人。
    “吴宓?”没一会儿,不远处突然有个人叫他。吴宓转过头去看,居然是吴晓。还没来得及跟他打招呼,他就看到吴晓和身边的人说了句什么,然后朝自己走来。
    “真是你啊,呵呵,我刚还说怎么这人和你那么像呢?!没想到一喊,真的是你。哈哈!”吴晓很是自来熟的把手搭在吴宓的肩膀上。
    有点不习惯的吴宓冲他笑了笑:“你也来这儿了啊?”
    “对啊,不过我可不像你那样是凭自己真本事考过来的,我是交了钱才进来的。没办法,老爸非让我上高中。”吴晓努了努嘴,一副很无奈的样子。
    和林致远在一起的时候,吴宓就总会看到他这个表情,现在时隔两月再次看到,不由就有一种熟悉感。吴晓都来了,那林致远,他会不会来这个学校呢?吴宓很想问,却又不知道怎么开口。只好先敷衍着:“现在谁还管这个啊,能进校门就好。呵呵。”
    “也是,不管怎么着以后要是咱们那帮人谁问,我还能说我和‘大才子’吴宓在一个学校呢!是不是?”吴晓哈哈的笑着。吴宓这个人在他们那些人看来是很不一样的,学习好,脾气好,又没有那些学习好的人喜欢看不起人的毛病,很是值得相交的。因此在这个陌生的地方看到他,他感觉挺高兴的。
    “说什么呢?边儿去!”吴宓有些不好意思,这个“大才子”的绰号,是自从上次林致远兴师动众的在校门口等自己那件事之后,这些人开玩笑时给自己起的。虽然没什么恶意,可他听起来总是有些不舒服。
    “吴晓,你们那帮人就你一个人来这个学校吗?”过了一会儿,吴宓装作不经意的样子问。
    “这个我还不太清楚,暑假的时候我回老家去了。也没和他们怎么联系,不过好像我们老大,就是林致远是去一中上了,剩下的似乎也有几个是跟我一个学校的。哎呀不行了,我快渴死了,走,先去买瓶水去。”吴晓说着,拖着吴宓往商店走去。
    去,一中了吗?所以,所以自己才找了这么长时间都没有找到他。呵,亏自己原本还以为要戴眼镜了,看人都看不清,找人都找不到。原来,你是去一中了啊。
    林致远,林致远,你知道吗?我突然,很讨厌一中那个学校。可是,我有什么资格,什么理由讨厌呢?
    所以,那句“如果可以,咱们三中再见吧!”并不是约定,只是,临别时的一句客气话吧。我真是自恋,怎么能自以为,那是个约定,一定要做到的约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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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更文频率的问题,嗯,我也很想提高速度,可是质量最重要对不对?
    呵呵。
    不过真的不好意思再两天一更了,
    我会努力提高效率的。
    呵呵。
    虚心接受harrison的意见
    大家以后有什么意见可以跟我说,
    我会尽量改进的。
    ps。关于那个“小白”,弱弱的问一句,不是蜡笔小新家的狗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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