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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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逸岚依旧在图书室里学习,只不过旁边多了一个家伙,薛凯臣。
他总是很安静地坐在那里,有时几乎让人忘了他的存在。比起自己总是做着理科题目,他更多的是在看文学书。
这真的是那个几个讨厌的问题学生里的一份子吗?叶逸岚时常在想这个问题。有时他在那些不重要的课上偷偷地观察薛凯臣,发现他在上课时竟然很少说话,而隔壁热闹一桌的带头人是他的同桌。因为闹哄哄的,所以连带他也被认为是这样的人了。
原来他和隔壁那些嚣张的人一点关系都没有。
还有他经常借那些人作业抄,虽然讨厌这样的做法,不过,也只有会做题目的人,才有资本给别人抄作业吧?
叶逸岚发现这个人好多。但是,很多时候,他们是相处在一个无声的空间里的,出了那个空间,他们便什么都不是了。
今天是薛凯臣的打工日,他逃了两节课早退了,所以叶逸岚一个人在图书室。
明明每天都是那么安静,可是一到这一天,他就强烈地感到缺少些什么。黄昏照在书架上依然有那么朴实的美感,但是今天就他一个人看。
不知不觉间,习惯了那个人的存在吗?对那个家伙,自己了解得可并不多。
收拾完书包,叶逸岚往自己回家的方向相反的路走去。他记得薛凯臣对自己说过,打工的店在商店街的最尽头。
除了偶尔帮妈妈买东西,叶逸岚很少去走商店街,他讨厌人多的地方。偏偏现在是放学时分,街上的学生也开始渐渐地多起来,三三两两地在结伴而行。
皱着眉头,他有点不耐烦地在人流中穿梭,明明知道会这样,为什么还要往这边走?具体的事情他不愿意去多想,只是加快了脚步,飞一般地走到了尽头。
甜腻的味道从很远的地方就已经闻到,再过去,就更加强烈,喉头一阵发涩,叶逸岚知道商店街尽头是一家西饼屋。
讨厌甜的东西……他眉头再一次蹙起,加上之前挤在人堆里的不悦,叶逸岚想也不想地准备转身离开。
就在转身的那一瞬间,他的手被人抓住。他诧异地回过头,猛地甩开拉住他的手。
只见腰间系着围裙的薛凯臣愣愣地看着他,被甩开的那只手还维持着之前的样子。好半天,他才回过神,尴尬地举起那只手抓了抓头发,笑道:
“我刚才在店里看见有个好像你的身影,才追出来看看的,没想到真的是你啊,哈,好巧……你是来买蛋糕吗?”
“不是,我很讨厌吃蛋糕。”叶逸岚相当直截了当地说道。
“呃、是、是吗……哈哈,有很多人是不喜欢吃甜食……你是到这里来买东西吧,那么快点去买吧……”薛凯臣的笑容很牵强,而且不知为何,他的脸上有淡淡的红晕。
“我是来看你的。”
“……啊?”他很明显地不可思议,“来、来看我的吗……?”
叶逸岚点点头,“看完了,走了。”
“啊、等等!”后面的那个人抓住他的衣袖,见他回过头,又很迅速地放开了。“我快下班了,如果可以的话……能不能……和你一起回家?”
那个像不良少年一样的脸竟有些哀求的表情,让叶逸岚觉得好像装在箱子被丢弃的小狼狗,正眼泪汪汪地望着他,如果不把它领回家,它估计会一直这么看着他吧。
他仍旧是点点头。
那张之前还可怜兮兮的脸一下子拨开乌云见晴天,又一次本能反应似地抓住他的手,一个劲地往里面拖。
“去休息室等吧!那里有沙发,会比较舒服哦。”
他似乎忘了叶逸岚不喜欢别人碰触他,而是自顾自地拉着他往里面走,也不管其他店员和顾客好奇的眼光。
这个男人,该说他神经纤细好还是粗枝大叶好?
虽然是一间不大的西饼店,不过装修得倒是十分的精致,里面有学生一团一团地围坐在圆桌边吃蛋糕喝茶,还有一些刚下班的OL小姐也在其中,总的来说,这家名叫“吉之铺”蛋糕店生意还是相当的不错。
叶逸岚照着薛凯臣的意思坐在了休息室的沙发上,什么也不做,只是静静地等他下班。
空气中洋溢的甜蜜味道无孔不入地充斥在他的鼻息间,拼命向外吐了两口气,他用手捂住鼻子,好像自己所在的不是西饼店,而是站在粪坑边上。
没错,他就是这么讨厌甜食。因为以前过生日被一个亲戚恶作剧砸了一脸蛋糕,浓厚的奶油流进鼻孔的可怕经历至今仍记忆犹新,所以以后他只要看见和甜品有关的东西就觉得犯恶心。
但是现在,他为什么要忍着心中的不爽去等一个仅仅是班上同学的人呢?
突然之间他觉得自己有些愚蠢,想着书包里还有英语课文要背,他便起身想走。可偏偏在这时,薛凯臣走了进来。
“久等了!”他看见叶逸岚十分高兴,“我马上换衣服。”
“嗯。”叶逸岚给了他一个回应,同时心想终于可以回去了。
薛凯臣打开了一边的储物柜,从里面拿出了自己的衣服,然后开始解开白色制服的衣扣,脱下制服的男性躯体虽然偏瘦,但是却覆盖着一层精壮的肌肉,甚至连六块腹肌都整齐的排列在那里。
夕阳的余晖透过窗口照进来,洒在他小麦色的身体上,竟漂亮得惊人。
叶逸岚不自觉地有些看呆了,直到薛凯臣套上了T恤,他才回过神。
“久等了!”
他单肩背着书包,向叶逸岚走来。不知为何,坐在沙发上看他竟显得特别的高大。难道是因为角度的问题吗?站起来与他肩并肩时,发现自己竟然比他矮了几乎大半个头。自己是175的身高,那家伙估计有185了……也许两个人一直都是坐在那里相处的,叶逸岚一直没有发现这点,或者,他从前从来没有注意过薛凯臣是什么样。
听说一件事情坚持三星期就会变成习惯,那一个人在另一个人身边待了很久,是否也会变成一个不可忽视的存在?
叶逸岚跟在薛凯臣身后走出店,走过店堂时,一个看上去十分强壮高大的男人看见他们两个,朝叶逸岚轻薄地吹了声口哨,调侃道:
“阿臣你新交的男朋友可真漂亮!”
还没明白男人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就听见薛凯臣吼道:
“你别乱说话!”
那气势是叶逸岚第一次看见,幸亏店里已经没剩什么客人了,否则铁定被他吓走。
“真是的……我只不过说说而已,发那么大的火干嘛……”男人瞪了他一眼,嘴里嘀嘀咕咕地走开了。
手被前面的这个男生重重地拉住,然后急吼吼地往外拖。叶逸岚看见他的脸一阵红一整白的,直到把他拉到离蛋糕店很远的地方才停下。
“手,很痛。”
“啊……对、对不起!”
白皙的皮肤上被他捏出了一排红色的手印子,看着有点吓人。叶逸岚皱了皱眉,有些在乎这些红痕。但是他嘴里却说着其他的话:
“刚刚,你同事为什么说我是你的女朋友?”
听得他这么问的薛凯臣显得很惊慌,慌忙道:
“那、那是他瞎说的!”
“你是同性恋吧?”
叶逸岚很直接地说道。听到他这么说的薛凯臣却一反刚才的惊慌,沉默地低下头,好半天才说出一句:
“如果我说是的话你会讨厌我吗……?”
“会。”叶逸岚仍旧很直接地说。
薛凯臣猛地抬起头,眼里露出了一种受伤的神情,但是,他却声音颤抖地说道:
“就算你会讨厌我,我也不能骗你,我的确是同性恋……只喜欢男人……”
“我讨厌同性恋。”叶逸岚打断了他的话,然后从他身边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