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章 由听歌想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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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着我们的照片,想念若隐若现。去年的冬天,我们笑的很甜。看着你哭泣的脸,对着我说再见。来不及听见,你以走的很远。
就算是我不懂,能不能原谅我。请不要把分手当做你的请求。我知道坚持要走,是你受伤的借口,请你回头,我会陪你一直走到最后。
就算没有结果,我也能够承受。我知道你的痛是我给的承诺。你说给过我纵容,沉默是因为包容。如果要走,请你记得我。
如果难过,请你忘了我。
这是周董的《借口》。我单曲循环了一个下午。就像在淡淡述说着我自己的故事一样,淡淡的忧伤,淡淡的回忆清香,感觉青春时期吹着的暖风依然可以缠绕着手臂,沁入心脾。
那些校园里的生活永远是记忆中最美好的风景,用尽所有鲜艳的颜色,都不足以突显艳丽。
我站在十字路口,看着来来往往的人,曾经我也那样站在那里过。站在记忆里的十字路口,看着来路和去路的人,我很想知道,我凝望着他们时的表情,是否也印在某人的脑海里,久久不曾抹去。
你会在唱起一首歌的时候,想起某个人吗?你会有冲动想唱给ta听吗?你的手机里还留着ta的电话号码吗?
说真的,曾经有,但是现在没有了,有的时候觉得那是一种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