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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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行走本来就具有危险性,加上是一个妙龄女郎在黑暗的夜里行走,危险性更大,再加上这个妙龄女郎是我的朋友,还可以说是,暂时的情人!
那天是一个月的最后一天,也是我们约定庆祝的日子,因为每天奔波劳累,我们两就约定在每月的最后一天启动我们的庆祝之旅。那一天的一点一滴现在还记忆犹新,那天上午我们都美美的睡了一个懒觉,我的意思是休养生息,养精蓄锐,开启下个月的完美篇章。虽然是庆祝日,但我们还是没有忘记我们的本职工作,那天下午我们在学习完马太福音中的段落后,我们还击掌相庆,预示晚上的开发能有一个好的结果,能够收到好的成效。
还记得那天她特意穿了一件浅格子的上衣,那是他在打工年代最为得意,也是最为珍视的意见衣服,正是10月份的天气,浅格子衣服下面穿了一件显得非常正式的衬衫,但在衬衫的胸前镶了花边,正是这点点缀显示出了她的调皮与可爱,下身穿着一条牛仔裤,把腿部的线条勾勒的分外迷人,合体的衣服、青春的年华、曼妙的身姿,让她在夕阳下显得十分完美,夕阳的投影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这使得她个头不高的弱点在此刻被无限制的弱化,尤其是她那回眸一笑的挥手和走路时的一甩一甩更是给她增添了无限风情。当时我很纯洁的想,今生能与她为伴,哪怕只有一天,我都无憾。
沉醉归沉醉,但梦终有醒的时候,尤其是不切实际的梦想,总是让我们在痛苦面前不能自拔,总是让我们在肥皂泡破灭时看到巨大的幻影。其实,说实在话,我当时是不到20岁的年纪,青春的躁动总是在身体内产生一种莫名的冲动,正常的生理和心理渴求需要火花碰撞后的爆发。尤其是与异性长期在一起,而且是自己所中意的异性,有点想入非非,时常有按耐不住的火焰让我倍受煎熬,在一浪高过一浪的潮头中我几乎不能自制。但我这人平生最大的一个优点,就是自制力强,任凭火焰熊熊燃烧,任凭外面地动山摇,我至少能保持表面的平静,也至少能做到内心不此起彼伏,但这样的一个缺点就是做什么都没有爆发力,或者说没有主动性,也可以说没有侵略性,一次有一次的想向小谭深谈,去探讨人生,去探讨我们共同的世界,但一直没有鼓起勇气,一直被自己找的模棱两可的理由说服和阻扰,直到今天,即使在浪漫的夕阳下,即使她漂亮得像个天使,即使她的回眸一笑让我全身发烫,即使那时候已经涌出了一种让我吻一下,抱一下的冲动,但我始终没有任何表示,而是和以前一样的过程就各自走各自的路。
那天晚上的开发工作十分不顺利,我也不知道是哪根筋搭错了,总是缺少了以前那种滔滔不绝的语言,少了以前那种灵感百出的思维,心里好像很慌,没有底,没有任何依靠,反正有点心不在蔫,当时也不以为意,当我从那为农民大伯家出来的时候,我发现天已经完全暗了下来,10月的天气居然还像夏天,乌云压顶,雷声隆隆,一拨又一拨的乌云像一群凶神恶煞一样劈头盖脸的朝我飘来,我一看,坏了,本来我理解阳光总在风雨后,但我现在去见识到了暴雨总在艳丽的夕阳后。
我马上找农民伯伯借了把雨伞,就朝我的驻点冲去。雷声在耳旁滚动,乌云已经把所有的昆虫压得不能再低,以致于在我的脸上黏上了一层,抹也抹不去,甩也甩不掉,反正就让其累积,似乎暴雨马上就要来临。
暴雨不请而至,对暴雨来说,伞只是一个概念,一个沦落为被打击的对象,伞已经失去了他存在的意义,似乎伞是一块有着千仓百孔的雨布,任意在风雨中飘零,而我,农村夜归人,在泥泞的道路上彷徨着,一道道闪电从高空劈下来,意图划破乌云的笼罩,但转瞬即逝,乌云在最短的时间内聚集,虽然闪电在四处拉扯着乌云的角落,意图撕碎厚厚的云层,但对于他来说,一切都是徒劳的,大雨照常磅礴而下,道路上溅起来的泥巴水让我的裤子变得湿重,瓢泼大雨让我的全身没有意思干线,我就像一个落寞的无助者在寂寞的夜里彷徨而且踉跄,无助而又孤单。
赶回到驻点,已经是晚上10点多了,但我意外的发现小谭居然还没有回来。我很纳闷,因为性别的原因,小谭基本上都是比我先回到驻点,虽然有点意外,但我想在这个风雨交加的晚上,可能小谭想等雨停了再回来吧,我这样安慰自己,但我没想到的是,小谭现在正处于叫天不应、叫地不灵,比我更加无助的境地。
我们在那天晚上去开发的信徒为两户人家。我负责开发的是一个老农民伯伯,小谭负责开发的是一个无业游民。本来我说让她去那个老农民伯伯家,但她执意不肯,非要自己去开发那个无业游民。那时候也是我和她暗暗较劲的时候,她认为如果她能开发这个无业游民作为信徒,那她就可以显示出开发的能力比我强,从而在较劲中打败我。如果我能预计到那天完善发生的事情,打死我也不会让她去,我愿意那时候就认输,我愿意那时候就承认她的开发能力比我强。
据后来我陆陆续续知道的一些事情,那天傍晚小谭到了那个无业游民的家里,那个无业游民正好在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窝,因为无业游民父母已经去世,亲人有都不理他,而他也不争气,整天游手好闲,与社会上的一些狐朋狗友吆五喝六,做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直接把自己不当人看了。
小谭的到来让她两眼放光,然后他居然说要请小谭吃晚饭,还兴致勃勃的自己做起了饭,这可是大姑年坐轿——头一回,听外面的传言说,这家伙整天只知道混吃混喝,哪一家人都不喜欢他这种人,但他就是脸皮那么厚,有事没事非要到人家家里蹭一顿饭。小谭心想,这家伙倒还客气,看来有希望让他转变思想,变成信徒,于是答应他家吃饭,并开始给他讲解信仰耶稣基督的好处,无非就是让他改变各种换习惯,要踏实,这家伙那天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反正平时别人教他的他都不听,但小谭说的他却都点头称是。
饭菜做好了,与其说叫饭菜,不如说是米饭加干菜,但小谭是一个好女孩,能吃苦,如果碰上不合口的,她也不会挑剔,只是自己稍微意思一下,不会去说别人的坏话,这一点是我最欣赏的。
他们开始吃饭的时候,也是我借了伞从农民伯伯家出来的时候,如果那个时候我能够去那个无业游民家去接小谭,如果小谭能够放弃一丝工作的热情,留一些警觉,如果,但是现实中没有如果可以,也没有后悔药可以吃,无论你花多大的代价,你都唤不回曾经走过的路,唤不回曾经经历过的事。当然如果时间可以重来,我情愿用我10年的寿命来换回我错过的那个机会,我情愿用自己的一声去守候那个自己心底的承诺。
但没有如果,都发生了,一切都发生了,没有言语,没有后悔,只有停不住的哭泣,只有说不完的托词,只有呼天抢地的诅咒,只有没完没了的伤心欲绝。是的,一切都发生了,过去的已经留下痕迹,永远也没办法把这个痕迹抹掉,永远也无法从心里把这段记忆删除。
小谭和那无业游民一边吃饭,一边聊着天。直到这时,小谭还没有意识到问题的存在或者说危险的存在。她的敬业精神让她在那一个时间段内成为了圣经上的圣者,生活思想的白痴,全然没有意识到她所面对的是一个无业游民,是一个农村里长大,小城镇里混混,整天胡作非为的无业游民。她健谈的口才被无业游民欣赏为吹气如兰的呻吟声,她身体曼妙的曲线被他无数次在脑海中肢解和撕扯,她娇艳盛开的花朵正被他的魔爪缓缓靠近。
有的时候,我相信有些东西就是命运决定的。如果我那天坚持自己的意见,如果那天她能稍微对我服软,如果那天不是我们的庆祝日,她的打扮不会那么魂不守舍,如果那天没有瓢泼大雨,如果那天我能多留一个心眼,反正多个因素促成了一件本不应该发生的事情,最终还是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