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红玫瑰之约7 恋在师院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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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像涯邻一样为心中的人织围巾、织手套、织毛衣、织羽绒服的领子的女孩比比皆是。
    师范学院的女孩不只是心灵手巧,而且一个比一个漂亮。她们大多是本市人,这是一座全国闻名的海滨城市,城市碧海蓝天、绿树红瓦,美丽如画。都说绝色女子是大自然鬼斧神工的大艺术,这里的女孩一个个身材高挑,肤若凝脂,俊眼秀眉。有一位走南闯北的司机师傅发自内心地感慨:“走了全国这么多地方,还是觉得咱这里的人最好看,男的高大,女的俊俏。”
    这位师傅说的没错,走在城市的街头,到处可以看到身高1。80米以上的男子,女子1。70米的比比皆是。这个城市环境非常好,没有工业污染,空气清新,走在街上,没有尘埃,皮鞋锃亮,衬衣依旧洁白。这个城市的人非常爱美,讲究穿戴。报纸上提倡一种理念“我是城市一风景”,在这座城市生活,觉得不打扮得洁净美观就与这座城市格格不入。所以这座城市的穿戴总是跟上海潮流的。
    当时教师工资还是比较低的,但是暑假和寒假两个长假,却很吸引女孩子,而对男生来说,却没有那么大的吸引力。所以师范学院女生多,男生少。特别是一些文科性质的专业,更是男女比例失调。像英语系,偌大的系只有8个男生,被称为“熊猫”级别。中文系也是阴盛阳衰。
    当时流行找联谊宿舍,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师院的联谊宿舍大多是外校的。像建工学院、化工学院等男生多女生少的大学,更是不惜倒两次车,到师范学院联谊。说是联谊,有人戏称“联姻”---一开始是两个宿舍整体行动,但过段时间,就有人单独行动了,开始甜蜜的幽会。
    所以当时S大流行一段话:“学在文理学院(学风浓厚),吃在经济学院(饭菜有特色,特别是红烧茄子),玩在工商学院(那些男生跳舞都很棒),恋在师范学院。”
    师院周围到处可以看到恋人们卿卿我我的身影,后面山上有一个小小的湖泊,清澈见底,四周绿树红花,很适合恋人们对湖发誓,美其名曰“相思湖”。
    师院的东边有一条山谷,连接着文理学院和师院,那里阴森森有些吓人,一般女生不敢一个人穿过,往往有男朋友负责送回师院,男人们便觉得自己很高大,那里沟沟壑壑,相对隐蔽,拥抱深吻的鸳鸯很多,取名“鸳鸯谷”。
    师院西边有一条宽阔的大街,师院门口没有公交车,要坐车必须走完这条长长的街,才有站牌,这种时候,男生拉着女生的手,缓缓地走过,倒也不觉得漫长,戏称“情人街”。
    在这种浓浓的恋爱氛围中,607的女孩子也按捺不住了,特别是蝶舞,在被第一次追“舞王”受挫后,很久没有听到她的歌声。但是,看到松涛和静蕊那种情定一生的决绝样,也就慢慢死心了,她决定重新开始一段恋情。有人说:“治疗失恋的最好方法就是,重新投入到新的恋爱中。”
    蝶舞建议,找联谊宿舍。当然不能从自己学校找,她们都想到了涯邻的哥哥涯莘。觉得经济学院的男生有型有款,非常有男人气。
    就说涯莘吧,用姐妹们的话说:“个头虽然不高,但很挺拔,走起路来玉树临风;五官虽然单独说哪一官都不出色,但搭配在一起就有一种别样的生动。”再加上涯莘腹有诗书气自华,给人的感觉总是****倜傥,气质凛然。
    所以找联谊宿舍的任务就交给哥哥了。哥哥对妹妹总是万死不辞,于是找老乡联络下一届的男生宿舍。老乡听说是给妹妹找联谊宿舍,便撇撇嘴说:“没听说还有哥哥给妹妹找联姻宿舍的,你不知道那帮男生总是不怀好意……”但是涯莘既然已经拦下了这个任务,就决心不辱使命,他对老乡说:“放心吧,我的妹妹我清楚,她是不会随便谈恋爱的。她们找联谊宿舍,只是增加交流,舞会的时候也好有个舞伴。”
    就这样,大一财会系的男生宿舍自告奋勇,正好也在找联谊宿舍,双方一拍即合。
    于是,周末的时候,双方便约了在男生宿舍见面,师院的女生楼,男生止步。男生们买了瓜子、水果、怪味豆等,搞得像个茶话会。大家会唱歌的唱歌,会耍魔术的耍魔术。临到涯邻出节目的时候,她情不自禁地朗诵了苏杭的那首诗《致大海》,全场皆惊,齐声称她为“才女”。她说:“这首诗,是我的一个好朋友写的。”大家都逼问是男朋友还是女朋友,她红着脸说:“是哥哥。”
    “哦,那一定是情哥哥喽!”众男生起哄,涯邻没有否认。男生们就知道,涯邻是真的来联谊的,不可能发展成“联姻”。
    又一个周末,经济学院举行舞会,便热情地邀请涯邻她们参加。为了露一手给女生们瞧瞧,他们日夜操练“舞术”。有联谊宿舍就是好,这回嫣然和紫怡两个高个儿就不用给姐妹们充当男伴了。
    联谊宿舍有个男生长得很高,叫阿帆,1。85米的个子,是灌篮高手,按说,他该请个子最高的嫣然跳舞,但他似乎更喜欢紫怡。其实,很少有男生不喜欢紫怡。她的那双眼睛黑幽幽的,像两湾秋水。她和嫣然都是中文系女篮的主力队员。她俩一上场,便会吸引很多男篮队员的目光,每天总有外系的男生在她们楼下传呼:“嫣然、紫怡,下来打球了!”
    小诗称她们的篮球为“绣球”—无论是哪个男生被打中,都会幸福得发晕。
    阿帆跟紫怡整整跳了一个晚上,越跳越难舍难分。
    有一个男生长得很清秀,会唱童安格的歌。他还有一个叫人一听就难忘的名字,叫阮中华。大家都齐呼:“软中华,烟中的极品呀。”联谊的时候,蝶舞与阮中华对唱了一首“妹妹你坐船头”之后,阮中华就真的进入了角色,但是,他在舞场上的表现却差强人意,总是踩蝶舞的脚,害得“舞后”没有正常发挥,而让紫怡阿帆他们抢了风头。
    已是冬天了,涯邻还穿着裙子,戴着长长的丝巾,衣袂翩然。上大学后,家教第一个月的工资,涯邻全部用它买了衣服:一件黄色的小毛衣,一条少数民族蜡染裙,一双紫色的水晶鞋。姐妹们都说:“灰姑娘变成王妃了!这就是王子的水晶鞋呢。”
    整个晚上,都有男生不断地邀请涯邻跳舞。涯邻总会小心翼翼地说:“我的基本功不好。”男生总会豪爽的说:“没关系,我可以带,跟着我转就行了。”有一个男生轻声的问涯邻的名字,涯邻不告诉他。那个人趴在她耳朵边说:“那我就叫你神仙妹妹。”涯邻只觉得很腻歪。
    舞会结束,在回宿舍的路上,蝶舞总结说:“看来人家还是喜欢象涯邻这样的淑女。”“都穿上水晶鞋了,王子什么时候出现啊!”涯邻默然不语,她不知道苏杭是否能成为她的真命天子。回到宿舍,她又一次织围巾到半夜。
    后来,阿帆常来师院打球,他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能看看紫怡。他的到来引起了师院男生的反感,特别是大二一个叫阿勇的男生。阿勇是大二中文系男篮的队长,身高1。88米,常穿一件白色的T恤,红色的运动裤。小诗为他取名“红裤子”。
    “红裤子”的篮球在整个S大都赫赫有名,比赛时,他总能在最危急的时候力挽狂澜。有人说他的打法颇有迈克尔。乔丹的风范。每天课外活动,只要有他在场,场外就会围满看热闹的女生。但阿勇早已把目标锁定一个人,那就是紫怡。阿勇曾在学校的校报上发表一首诗:“如血的夕阳是我哭红的眼睛,为你,阿紫。”
    紫怡看了也很感动,众姐妹都说:“这样有型有款又有才的男生,你不爱,你还要爱什么样的?”但是紫怡总是说:“我要找一个有才又有财的,我念了大学,不能输给姐姐啊。”紫怡的姐姐紫云长得跟紫怡差不多高,没有紫怡眼睛大,但她却有一种让人怜惜的姿态,跟她在一起,紫怡显得无比高大,好像需要照顾的倒是姐姐。姐姐只有中专毕业,在一家外企上班,嫁了外企的一个部门经理。前段时间刚结婚,那条钻石项链,就花了一个普通人一年的工资。
    虽是这么说,紫怡还是被阿勇感动了,她不再跟阿帆单独行动。遇到阿帆传呼她,她就让姐妹们挡驾,阿帆便死了心。
    阿勇是个多才多艺的男生,他写得一手好字,还会说日语和韩语。周末的时候,他便去夜校教日语,星期天就辅导小学生的书法。挣了钱,便给紫怡买玫瑰,一天一朵,风雨无阻。
    但是紫怡对他的未来很不看好,她对姐妹们说:“他再怎么努力,也就是个教师,他家里只是普通的农民,跟他结了婚,一辈子都不能跟姐姐相比。恐怕阿勇一个月的工资还买不了姐姐的一套化妆品。”紫怡始终与阿勇保持着距离,不即不离。阿勇为此异常痛苦。
    “软中华”很喜欢蝶舞,三天两头来找她。但蝶舞好像并不喜欢他,而喜欢他们宿舍另一个房间的班长(他们学校实行家庭化管理,一个班的男生往往都住在一套公寓里)。但那班长似乎并不喜欢蝶舞这种主动的女生。后来,阮中华踢足球崴了脚,有一个月没有去上课,蝶舞便三天两头去看他,还用挂历纸做了一艘帆船送给他,感动得阮中华泪眼婆娑,但蝶舞每次去他们宿舍,却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那个班长身上,看阮中华只是她的一个借口。阮中华脚好了后,便经常来蝶舞的宿舍楼下约会蝶舞,但蝶舞并不快乐,她不喜欢这种内向的男生。
    后来,蝶舞的妹妹也给姐姐介绍男朋友,有高的,有帅的,也有社会上的有钱人,涯邻她们都见过两三个。但蝶舞好像并不投入,她像一只蝴蝶穿梭于他们中间,应约去看电影,喝咖啡,跳舞……但她常常对着涯邻叹气,说:“为什么好男孩都名草有主了?你看他身边的女孩子那能比得上咱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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