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白篇: 千城之城  第8则 清寂 第1节:埋葬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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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岁月涂抹,乌黑一片」
    傍晚7点钟,夕阳残败,如火如荼。
    我准时下班,路过社区小铁门,社区看门的郭大爷叫住我,递给我一包快递让我签收。
    我抓起笔张牙舞爪的写下我的名字,郭大爷称赞说,小千字真好看。
    我淡淡一笑,其实我自己都看不懂。拿起包裹对他说,谢谢。
    回到公寓,第一件事是打开窗户,让风吹得进来,更换沉闷了一天,已经腐朽的空气。
    看寄过来的包裹地址上写着家乡的名字,看着这几个熟悉的字眼,我的视线有些涌动。家乡在福建省的某个山远城镇,那里山高悠久,茶山蔓延,一年四季都漂浮着茶香。
    寄信人上写着母亲的名字,字迹如同豆芽般稚嫩。我想起母亲举笔颤抖的样子,母亲读过几年书。曾经岁月磨洗,粗重的家务活已经磨灭了她对文字的感性,她遗忘得只剩自己的名字。
    我拿美工刀割开层层橡胶包扎的包裹,打开一看是一包红蛋和一捆家乡米线。
    红蛋刚染不久,染料不均匀,却娇艳浑浊。米线细如蝉丝,晶莹剔透,是家乡特色产品,在外面吃不到。
    母亲上次打电话来的时候,我只是随口说我想吃家乡的米线,没想到她惦记着,真的给我寄过来了。我想不起近来有什么节日,为什么母亲要给我寄红蛋。
    我到厨房烧了漫漫一锅水,拨开了所有的红蛋,数一数,足足有10颗,全部塞入锅中,锅水滚烫,加入米线。香气浓浓的灌满整间屋子和我的食欲。
    我很能吃,能够吃掉整整一锅东西。
    「回首。」
    记忆中,小的时候家里很贫穷,饥饿占据了童年时代的全部大脑思想,蔓延到每时每刻。我时时刻刻想念着食物的美妙,哪怕只是一块地瓜或者一碗粥。
    长大了,这一种对食物贪婪的本能已经深深的刻在骨子里,挥抹不去。
    我不惦记长大后吃过的那些山珍海味,而是小时候一毛一根的麦芽糖,还有脆香的油条沾酱油,就一节油条,我足足可以喝掉两碗稀粥。
    母亲忙得忘了我和弟弟的晚饭,厨房里往往空荡的没有一丝菜肴,奶奶总是千方百计的想办法,她把晒干的葱头切成碎末,炸了猪油,搅在稀粥里,香嫩无比。
    或者把地瓜晒成干,做上一顿浓香的地瓜干甜粥。
    我念念不忘那些岁月的疤痕,因为奶奶在年少的时候就去世了,而我今却记不起她白发苍苍给我们煎地瓜饼的模样。
    我惦记小时候吃过的任何东西。
    「有时候日子很长远,就象疼痛。」
    米线蛋汤熟了,我关掉火,开一瓶红酒,94年的,在新华百货买的,很便宜,一瓶几十块钱,味道不算太香浓。我只是突然想起母亲说过,米线加红酒味道最好。
    小时候,母亲会自己酿造红酒,用糯米酿造,酒色红嫩纯正,味道香甜微辣。我想念着,喝了口红酒,带着点苦涩。
    我吃了口米线,很嫩,一划到底,到胃的时候还是滚烫的。
    外面的风吹起窗帘扑朔迷离。社区的路灯拉长了投照在隔壁雪白的瓷墙上的树影,有些诡异。风很透彻,整个夜没有炎热。我感觉到米线和蛋的相融的味道,甜甜的象记忆。
    是我眷念的味道。
    我开始吃蛋,一口一个,象饥饿的难民吞爵食物,饥饿难奈。我知道我不是饿了,只是对这种味道贪婪的想念着。让蛋黄和蛋白在口中被嚼在一起,噎在喉咙中,噎得泪都快涌出眼眶。我只是噎着,并不是想哭。蛋渐渐软化掉,趁这个时候,我把整个蛋一下子吞进去,填满胃。胃部突然膨胀起来的疼痛,让我有一种满足感。我喝了口汤,舒缓胃。
    我一口气吃完10颗鸡蛋和一打米线,留下半杯红酒在杯中微微晃荡。红色的酒晕晃过后留下一道浅浅的淤痕。
    躺在床上,我觉得很满足。风吹得到床的位置,拂起我盖住眼睛的刘海,象母亲的抚摩有点温柔。
    电话响了,我把电话调成震动,一些时间的空虚压抑着失眠,神经脆弱得经不起一丝声音折腾,夜晚听着风声都彻夜失眠。夜半的电话让我想犯罪,因此我砸了一个手机。
    为了惩罚他们的惦记,我大半年没有用手机。
    母亲说老找不到我,她担心,于是我挑了个耐摔的手机,买回来后,原来的那些人都换了新的号码,我无从得之,于是失去了半壁朋友,就象失去半壁江山一样。我没有急着去找回那半壁江山,而是选择遗忘。
    我伸手接起电话,预料之中的号码,我说,妈,你的蛋我收到全吃了。
    我的话吓到了母亲,她说,你怎么能全吃了,现在蛋胆固醇高。
    我想笑母亲也爱跟城里人起哄,说,没事,一年也才一次。
    母亲没有和我计较,她担心的只是我的身体。她换了话题告诉我,表姐姐生孩子了,问你什么时候回来看一下,那孩子长得特象你,说等你回来给孩子取个名字呢。
    我笑了笑,知道他们希望孩子以后象我,所以才会那么说。我忧虑那孩子以后会真的象我。我应了母亲的话说,我会回去的。
    母亲忙说,没有关系,不回来也没有关系。母亲深深的知道我的有空如此遥遥无期。期待不如不期待。
    挂了电话,我想起我的遥遥无期。
    我在一家公司做小职员,象普通工薪阶级一样上上下下写字楼,我提不起象那些小女生一样的热情。象拔起来放置很久,没有浇水的水仙,不开花,低耸着头。
    每日清晨第一屡阳光折射进眼球的时候,我就开始忧虑必须起床,必须穿戴整洁,必须开始上班工作。
    按电梯的那一刹那,我希望有一台时光机,让时间就定格在电梯与公司门口的那一刻。让我在享受一会自由。
    我如此渴望自由,渴望疯狂奔跑在无人的街道,疯狂叫喊某人的名字,疯狂吃着东西,疯狂哭,疯狂笑的那种自由。
    公司业绩不好,年产值逐渐下降。我希望年末裁员的时候裁到我,给我一个充分的理由自由。
    我不会去选择自己离开,因为习惯了每天走同一条路线,喜欢那条路边的白色紫荆。
    红色和紫色的紫荆花一到春天就开始开花,开到整整一个春天和夏天才肯败去。
    只有白色的紫荆花是在冬天开,冬天一到,叶子全部凋零,留下满枝头的白色紫荆压枝头,象梨花,白得扎人眼。不与世人争艳。
    我喜欢白色的花朵,因为和我一样清寂。
    我习惯搭同一班公车,也许会遇到同栋楼,隔壁公司的那个和我一样沉默的男子。那个男子生得很俊俏,长长的刘海总是盖住他的眼睛,有时候窗口的风吹进来,会吹起他的刘海,我看到了他玻璃般的眼睛,深邃又透明。他的侧脸很干净,没有一丝胡渣。我喜欢干净的男人。
    我从来不会主动和他打招呼,如同他不会主动和我说话一样。我们象一种习惯,就象习惯上下同一栋写字楼。
    「轮回是场惊艳,没有结局,没有表情」
    我在沉沦,浑浑噩噩的沉沦。
    白天,我做着自己不喜欢的工作,说着自己不喜欢说的话,带着自己不喜欢的微笑,要始终保持着矜持不变的面容。一动容生怕会遗失什么。
    夜晚我穿进一家叫“遗忘”的酒吧喝酒。
    夜风凉的时候归来,走在晃荡的街区,都市的倪红灯照着我颓废的背影,我仰起脸看那些迷离的灯光,象一朵开败的刺花,没有芳香,只有腐臭。
    埋葬,在这座城市里把自己狠狠的埋葬。
    「记忆是座城。」
    我在家中是独女,我听明白了刚才母亲电话的意思。弟弟年幼,去了遥远城市读书。母亲想念我,她总为自己找借口可以接近我,挽留我。我明白了,只是这个城市压抑的空气不明白,午夜开始下起了大雨,噼里啪啦,在发泄。
    母亲传统得象千万户人家的母亲一样,淳朴而善良。她想不明白,为什么别人没有爱情依旧可以结婚生子,而我却不行。
    风雨折腾了我一个晚上都睡不着,我得了神经过敏症,期待有一天突然神经死亡。
    我起身关上窗户,躺在床上,听到了雨撞击窗户的声音。野蛮霸道。
    我突然怀念起那个安静的城镇。
    过了晚上8点,猫头鹰开始轻轻鸣叫,很动听。村庄上的灯光渐渐熄灭,开始进入梦乡,勤劳的人民不会奢侈挥霍,踏踏实实的睡觉,为了迎接明天初日的到来。
    一个梦可以做很长很长,即使夜晚下起雨,也会很安然,雨声很小,打在窗户上的声音象母亲的催眠曲,小时侯我总是依偎在母亲的怀里入睡。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母亲已经早出务农了,我起床在客厅看到她帮我准备的热粥。
    不知道什么时候真的进入梦乡,我又梦到了小学三年级的同桌。夕阳染红他干净的侧脸,他对我说,苏千城,我要和你在一起。
    「擦肩而过的不只是缘分。」
    第二天,天放晴,雨水被风干,昨夜象什么都没发生过。
    我搭上公车,没有看到隔壁公司的那个男子,算起来已经有一个礼拜多没有看到他了,缘分原来就是这么一回事,一丝一毫的时差就注定这一辈子要擦肩而过。
    车内人都是有缘分的人,但是他们对彼此都没有一句话要说。
    窗外的红紫荆花开得如火如荼。风一吹,树挽留不住它的花朵,娇艳的花朵伴随着风缠绵不已,激情的落下,却被无情的扫进了垃圾桶。
    我仰起头看着细细的树枝,阳光从漏洞中折射下来,我感觉到自己眼珠象玻璃球一样光彩透明。一叶不知忧伤的紫荆花瓣不经意飘入开着的窗口,落入我手掌中。
    我低头一看,花朵已经开败,花蒂处泛黄。却风雅犹存。
    无法归根的花朵注定只有流浪,我拾起那朵花轻轻别在短发稍上,旁人透来异样的眼光,我站起身来,共车提醒“金龙大厦”到站了,请乘客们从后门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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