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2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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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住处还算宽敞,稍微布置一下也很温馨,但对于住惯毫宅的我来说却狭小难忍。时值炎夏,冷气时好时坏,只有一间卧室,睡觉时必须与林杰挤在一起。夜晚还有蚊子,不知道从哪里飞进来,拍死了还有,早上起床的时候有了黑眼圈,与蚊子奋斗一夜的结果。几次冲动想要换房子,但是A市房子普遍是这个质量。虽然把房子卖掉得到了一点钱,前路漫漫,还是节省点的好。
房东是典型的保守独居老人,经常在来收房租时,拿异样的眼光审视我和林杰,如果眼神可以杀人,我和林杰已经被他批判杀死一千次一万次。A市不像我原来的城市那么开放,一男一女没有名分住在一起,是要被世人唾骂致死。然而我又不愿意假装与林杰是夫妻,进出家门,总有社区里无事可做的大妈们指着我窃窃私语。
从失忆,遭受警察询问,医生治疗,被我冷落,任我莫名其妙发脾气,跟着我搬家,被人指点,林杰没有说过一句话。
自始自终,他就只是睁大有些天真的眼睛,平静地看我做这做那,在我偶尔良心发现对他感到抱歉的时候,温柔一笑。
林杰不是个多话的人,他更倾向于用行动表达一切。跟我搬来新家后,主动布置新家的一切。因为他没有钱,就只能在桌上摆朵折来的小白花,把家里打扫的一尘不染,准备好一桌热气腾腾的饭菜等我来吃,半夜在我睡不着觉的时候帮我拍蚊子。
在他的怀抱里,常常奇异地夜夜无梦,一觉好眠。
我到处奔走,买报纸,看新闻,密切注意一切有可能拿来当作工作的事情。圈圈点点一大堆信息,没有一个让我满意。工资太少,公司太小,工作无任何技术含量要求,员工良莠不齐,地理位置肮脏偏僻,等等缺憾。林杰由于撞车时碰到脑子,大脑神经有一定程度的损坏,时常会做出让人无法安心的事情,无法出去工作。
于是他就乖乖待在家里,把家布置的漂漂亮亮的。
我不在的时候,林杰偶尔出门走动,上街买菜,与邻居打招呼,一来二往,大家都知道他是个开朗又有些腼腆的好孩子。于是社区里很快传出:是我这个不正经的女孩不知道用什么方法勾引了林杰这么好的孩子。林杰着急地再三否认不是这样,但这个认知已经根深蒂固,没有人相信他的话,都当他是被我胁迫了。
于是,如果有人有什么好东西,一定会塞给林杰一份,还要偷偷的,郑重嘱咐林杰不可让我知道。然而林杰每每都会直奔回来,献宝似地将人家分给他的东西全部给我,还眼巴巴看着我等待称赞。
我实在哭笑不得。
他的那些东西,不过是糖果,甜饼,果子,购物优惠券,商店打折海报,如此之类,于我完全无用处。
而且,林杰对我而言,只是责任,只是对他的失忆需要补偿,我不想也不能同他产生感情。
生活拮据,每个月依然固定让林杰回医院复诊。看不起以前那种大医院,于是选了家风评不错价钱合理的地方小医院,月月检查林杰的记忆是否有恢复的可能。
什么结果也不曾有,大量的钱抛进水里,连水花也不响个。最拮据的时候,我们连白菜都吃不起,连着三个月只能吃白饭,到最后干脆喝稀粥。林杰看我的眼神很是愧疚,我却仍然每月送他去医院,风雨无减。
空暇的时候写写小说,发到杂志社,居然投中了,只有百来余稿费,依然很是高兴了一段时间。暗暗庆幸住的地方有电脑。
但是也不是每篇稿子都投的中的,我和林杰,奢侈起来就去附近的西餐厅吃顿好的,没有钱的时候,一连空着肚子好几天。
即使不吃东西,有两样东西也是不能节省的,林杰的医药费和我的上网费。为了钱,不停的写稿,不停的删稿,烦躁无思绪,饿到胃抽搐,什么东西都写不出来,最后对着电脑无声的哭泣。
想要一个人坚强活下去,真的,很难。
林杰对我说:不要哭。
不要哭,因为你不是一个人。
他像小孩子一样慌乱安抚我,抚摩我的头,把邻居分给他的糕点全部拿给我吃。
我看着他的时候,他睁着天真的大眼睛,温暖一笑。
最后终于还是找到了一份工作,到一家破烂的写字楼当打字员。工作地点位于一间偏僻的小巷,沿路走过来的时候是一堆又一堆被打翻的垃圾,散发着恶臭。老板人很糟糕,四十开外,满脸鱼尾纹,笑容猥琐,不经意间就抓住我的手不肯松开。
为了钱,什么都要忍耐。
也不是所有的事情都糟糕,至少同事还算好。待人热情,正义感旺盛。老板吃我豆腐的时候,总有人站出来维护我。
经理叫做丁鹏,三十岁,男性,轻微发胖,老实敦厚,已婚,无子。我工作做不完的时候,他主动帮我。细心指导我的工作,关心我的生活状况。多疑如我,在花丛中打滚那么多年,总以为他对我居心不良,多次在公共场合下给他难堪。他只是沉默,平静不说话。他的平静与林杰的安静是不一样的,林杰安静的时候只给人感觉空白,而丁鹏,他平静的时候让人感觉沧桑。
这是个经历过沧桑的男子,以至于他看任何事物的眼光都是平静无波。
才工作两天,就被欺负。我们办公室那个交际花,自认为我的到来抢了她的风头,时常找我茬,说我闲话。她不只空有外表,人也很狡猾,每次明明是她欺负我,外人看去却是我在欺负她。她一哭二闹三撒娇,梨花带雨楚楚可怜,相对于我的冷漠,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都是我错。
每每事情刚要闹开,就被丁鹏冷冷一句“回去工作”呵斥,众人鸟兽散,看戏的跑掉,唱戏的当然就没辙。
正大光明的不起作用,就来私下的。我本来就不喜欢和人接触,没什么人缘,某天发现从来无交集的同事总时不时出现在我身边,绊倒我,泼我一身咖啡,看我被欺负还嘻嘻哈哈的笑,义正严词说是教训我。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总会碰到那么些人,他最有理,他就是正义的化身,他认为的就是对的,他有权利有责任有义务教训一切在他看来做错了事情的人。
曾经因为他人的正义感而获救,如今因他人的正义感陷入泥沼。
没有像以前一样,被人欺负就跳起来和人吵。默默擦掉咖啡渍,一言不发坐在楼道里发呆,惊讶于自己变的沉默。
这个时候,我是真的独自一人。身边没有林杰,没有傅臣,遥望天空,对自己为什么活着感到迷茫。
沉默下来的时候,就会有时间想很多事情。
小时候傅臣是很疼我的,那个时候妈妈刚带着我嫁给傅臣的爸爸,成功地举行了她的第四次再婚。因为目睹了前面四次失败的婚姻全幕,对本次再婚也毫不看好。固执而高傲地抬着头,站在华丽冰冷的石阶上,不肯称那慈祥英俊的中年人为爸爸,更不肯叫那高不了我半个头的冷漠美少年为哥哥。
那少年只是将插在裤口袋的手抽出,送到我面前,淡淡的说:“我是傅臣,以后我会照顾你。”
他实现了这个承诺。
妈妈的第四次再婚果然失败,这次她做的比任何一次都决绝,把我抛给第四任继父,半句话不说跑去了国外,至今我都不知道她究竟在哪个国家。
爸爸是真的爱妈妈,他每次看我的眼神都充满怜爱思慕以及悲伤,不久后他将我托付给付臣去了法国。
作为一个孩子,傅臣成熟的令人赞叹。在IQ上他是天才,在阿谀我诈的商界中,他也是游有余仞没有任何不适。时至今日,R&A集团发展成为国内前十强公司不是无迹可寻。我居然有这样一个神人哥哥,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
那个时候,傅臣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把我抱在怀里,看我咯咯地笑,他冰冷的目光,也会出现笑意。
虽然是一副不管他人死活的冷酷脾性,却对我宠溺至极,除了最后那次拒绝我对他的示爱,他不曾对我说过半个不字。不管我要什么,都会想尽办法满足我的要求。他不是个善良或者有同情心的人,更不会把世俗人一条条大道理看在眼里。为了满足我,他手段极端做尽一切,犯下无数怨恨。现在想来事情起因全是因我而起,年少气盛犯下那么多错,即使后悔也无法补救。
错的最厉害的那次,伤害了潮。
明明是属于我一个人的哥哥,却多出来个潮分享。偏偏潮还要性格甜美而坚韧,偶尔是天真迷糊的二十岁少女,偶尔是狡猾聪睿的商场战将,出得厅堂入得厨房,总有办法融化傅臣这座万年冰山。
从来只是在我面前微微展露笑意的傅臣,居然会在潮面前不顾形象的大笑。
潮甜美可人,聪明漂亮,善解人意,风趣幽默,大方自信,还会赚钱。
我没有一样比的上潮,傅臣爱上她,不是没有理由。
潮很完美。但是,潮的完美不能成为我让出傅臣的理由,只能平增我对她的怨恨。
嫉妒她,痛恨她,发狂地想毁掉她。潮所有的美丽,所有构成她完美的因素,都想毁掉。
最后找人轮暴了潮。
不敢相信自己做出这种事情。如果不是被激怒,还不知道我的本性是这样黑暗肮脏。
傅臣赶来的时候一切都已经晚了,他抱着潮的身体愤怒的发抖,他叫我去死。
我不愿意死,却在傅臣与潮订婚那天选择了死亡。
原来爱上一个人,是这样刻骨铭心到痛。那种痛楚,即使是死亡也无法缓解,永远存在于灵魂之中,轮回千百世也不会消失。
终于还是做错了事情。
明明已经打好的资料,在上交老板的前一刻,找不到了。翻遍了任何可能的角落都没有,问同事,同事只是古怪发笑,看我好戏。我疑心是那个交际花或者交际花唆使人做的,苦无没有证据。面对老板的大发脾气,说因为我而害他损失了多少万多少万的生意,心里充满鄙夷。只几万块就让你这样失态,以前傅臣损失几千亿的时候可还是淡定冷漠的样子。然后又想到,自己也是一样,为了区区几百块的工资,乖乖在这里听他废话。
人没有钱的时候,什么理想,自尊,脾气,通通都不要谈。只剩下最卑微的原始生活方式,为了微薄的薪资任人临辱。
老板说:陪我钱,然后滚。
我吃惊看着他,这个发秃肚圆油滚滚的胖子,他想钱想疯了不成?单凭一张打印稿就失去几万块生意的人,可见根本没有经商头脑。他居然还要我为他赔偿这其中损失,人品低劣无耻到极点。万般怒气在胸口游转,到了口中却只剩下冷冷一句话。
我没有钱。
没有钱?没有钱也可以。老板不怀好意嘿嘿笑着,手开始不安分地在我身上乱摸。这样一个小美人,辛苦工作真是心疼死我了,不如以后你跟了我,吃香的,喝辣的……
我打了他一巴掌。
老板被我打红了脸,震惊摸着五指红印的地方杀猪般大叫,你竟敢打我!你这个贱货,婊子,老子要你是看的起你,你不要不识抬举!
过去在花丛那么多年,也有遇到过无赖,今日一见才知道是小屋对大屋的区别。眼前这个人,连最起码的风度也没有,真叫我恶心。我懒的和他废话,冷冷打断他的粗鄙辱骂。
给我工资,我走。
你还想要工资?没门!老板瞪圆了发红的眼睛,现在就给老子滚,老子再也不想看见你!
我深吸一口气,我在这里工作了27天,你必须给我工资。
想的美!老板大幅度做了个甩东西的动作,你工作了27天?谁作证?你有合约吗?你有证人吗?X的,趁老子没叫警察来之前,你快给我滚!
我知道他说的全是对的。
我没有合约,也不会有人为我作证,但是我必须拿到钱。
林杰还在家里等我,上个月我没有送他去医院,我们整整已经吃了三个月的稀饭。
即使是现在,胃仍然隐隐抽搐,没有钱吃饭,而且必须站在这里面对一个我看都不想看一眼的无赖。
我说,把钱给我,我走。
保安!保安!老板杀猪般大叫,把这个无耻的婊子给我弄走!
保安没有进来,来的是我的经理丁鹏。
苏沉音小姐在这里工作了27天半,我可以作证。
他平静地对老板说,请给苏小姐工资。
老板瞪圆的眼睛几乎变成血色。
最后我没有拿到钱,反倒连累丁鹏一并被老板解雇。
外面在下雨,垃圾散发着恶臭,我蹲在肮脏的角落里号啕大哭。
丁鹏淡淡说,这点小事情,不值得哭。
我心有怨恨。虽然这个男人才刚刚为了我失去工作,然而他这样说,仿佛丢掉工作和丢掉一个铜板一样不值得大惊小怪。他根本无法理解我的处境。他没了工作,可以慢慢再找。我没了工作,会直接饿死。
生气加怨恨之余,我还有时间暗暗猜测,是否有什么事情会让这个满脸沧桑的男子失去一贯的平静,没想到几分钟以后,我就看到了我想看的。
我肚子饿的咕咕叫了起来,声音大的足以让丁鹏听个清楚,然后他略显白皙的脸变红了。
你要不要吃饭,我、我可以请你。
不用了。我的脸比他更红。明知道他绝无恶意,高傲的自尊还是让我觉得自己被深深刺伤。曾几何时,R&A大小姐已经落魄到需要人救济的地步?
我站起来匆匆就要走掉,他却拉住我,满面的局促。
就、就在我家,我做饭给你吃,不需要花什么钱,算是我的心意。
其实这真是个难以拒绝的诱惑。我是这样的饿,饿到连发霉的饼干都会吃下去。我看着丁鹏,眼里隐隐流露贪婪之色,然后强烈的自尊仍要使我摆出高傲的小姐架子。
最后,我肚子又叫了起来,比刚才更大声。
我羞愧地几乎夺路而逃,丁鹏却善意地笑了。
去我家吧。
丁鹏的家在中环,老式洋房,不大,是我喜欢的那种。在黑黑的楼道中摸索,一步一步向上走,听阁楼发出咯吱咯吱的古老声音,像是回到了小时候外婆的家。
“你随便坐。”丁鹏领我进屋,就去了厨房开始做饭。我毫不客气地打量周围。这是幢复式洋房,没有什么特别的装修,家具都很陈旧,似乎各自都有着属于自己的历史,苍老却整洁干净。
我在沙发上坐下——这大概是这间屋子里唯一属于这个时代的东西。视线到处游移,不经意就看到窗台上摆放着的婚纱照,黑白的,也很古老。若不是认的照片上的新郎,我断然会认为这是丁鹏的祖上旧照。
“你妻子呢?”我四处看,没有看到女主人。心想是不是要把饭带回自己家吃,万一被他妻子看见我,说不定会引出怎样的误会。
正好丁鹏寄着围裙端了饭菜出来,我说:“可不可以让我打包回家?”我问的小声,脸色绯红。这样卑微的请求,我是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出口的。
丁鹏善意地笑。“你在这里吃,没有关系。”然后他慢慢补充一句:“她不会回来。”
我还未弄清楚他话中意思,他已经度步到阳台,从怀中掏出根烟,不缓不慢吸了起来。夕阳余辉撒在这个正值壮年的男人背上,竟让他显得那样苍老。
我先吃饭,狼吞虎咽好久,有了力气,这才想明白他口中的她是指他的妻子。
“她为什么不回来?”我问阳台外面那个人。
夕阳已经完全落下去,只剩下初夜的昏暗。他背对着我,抬头望天,没有言语。
沧桑,而又苍老。
这个人,与我是一样的。
明明身体是年轻的,心已经枯萎。
吃完饭,再让丁鹏另外做了饭让我打包回家。
家里还有一个人,同我一样,饿到头昏眼花。
丁鹏做的食物的确不错,但仅仅这样一顿饭是不够。没有了那一个月的工资,许许多多原本计划想要得到的东西都不会有。粉蒸肉,米线,寿司,以后再来幻想。鞋子破的厉害,只好忍耐穿一穿。家里的水笼头坏了,再想办法堵紧。上网费,林杰的医药费也没有,不知道又要等到何年何月。
回到家看到林杰,他果然饿的缩在墙角,看我回来,苍白的脸上露出天真的笑容。
“你回来了。”
轻轻一句话,足够令铁石心肠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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