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我的故事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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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而为人,我很抱歉。
    假如这个世上没有我,你们是不是都会过得比现在要好?
    谭梓奇最爱的人是苏晴,最恨的也是苏晴。也许这很矛盾,可是人生不就是由种种矛盾组成的吗?
    苏晴是谭梓奇的妈妈。可是从谭梓奇五岁以后,他就再也没有见过苏晴。
    科学家,这大概是每个小朋友小时候问起自己的理想来时的首选答案。苏晴就是这样一个传说中的科学家。这大概是个很伟大很伟大的职业,可是又似乎离平凡的生活太远,这是个高高在上的伟大职业,市井平民大概只有仰视。然而这样伟大的苏晴,却嫁给了一个最最普通的窝囊废。
    谭梓奇的爸爸谭俊辉是个十足没有任何本事还自以为是的小男人,天知道他到底有什么魔力把当年高高在上的苏晴从空中拽了下来,拽到了自己的身边。
    高尚的职业不适合家庭主妇。生了谭梓奇以后的苏晴,暂停了自己曾经一度辉煌的研究事业,专心在家相夫教子,料理家事。
    可是仙女就是仙女,就算再怎么留恋凡间,她也始终要回到自己的天上去,仙女不适合凡间平淡如水的生活。所以很快的,苏晴就开始厌烦起了这种每天无所事事的主妇生活,对她而言,这种安逸的日子简直就是一种耻辱。
    可是现在的自己已经不能像以前一样回到过去专心做研究了,因为她有了太多的牵挂。丈夫,家庭,还有,最重要的是,孩子。这些应有的牵挂都是她作为一个妻子,一个母亲的责任。
    不,不是责任。是牵绊!是阻碍!!
    这种对苏晴来说压抑的日子把她心底的怨气一点点无限放大。她开始恨,恨自己,为什么这么轻易就嫁作人妇放弃梦想;恨丈夫,为什么把自己从高位硬生生拉下来。更恨的是,小小的谭梓奇。
    “都是你!都是你!如果没有你,我就可以毫无牵挂离开这个家!离开你爸爸!是你绑住了我!为什么要有你!为什么!”小时候的记忆,满满充斥着苏晴紧紧抓住自己双臂狠狠摇晃,近乎歇斯底里嘶吼的画面。
    冲小小的谭梓奇吼完,又紧紧抱住他默默流泪:“你到底明不明白,明不明白妈妈有多么痛苦。。。”
    是因为自己吗?是自己把妈妈弄哭了。。。妈妈因为自己而痛苦。。。自己真不是个乖小孩呢。伸出胖乎乎的小手,轻轻抹掉妈妈眼角的泪。
    妈妈,对不起。。。
    “你是妈妈的孩子,妈妈相信你一定继承了妈妈的聪明。我相信,你一定可以代替妈妈成为一个伟大的科学家。”记忆里的童年,没有童话书,全部都是一些复杂的科学知识,小小的脑袋在还不认识几个字的情况下,就要努力去记住那些让人头痛的内容。妈妈在自己面前肢解了自己最喜欢的的玩具,爸爸送给自己作为生日礼物的可爱小闹钟,只为了让自己了解这些东西的内部结构。
    “你怎么这么笨!这么简单的东西都搞不懂吗!你到底是不是我生的!”越来越多的责骂带来了一次次的毒打。拳头,巴掌,穿了高跟鞋的高贵的脚,雨点般落在自己的身上。从什么时候开始,已经习惯了这种脸上,身上随时处于挂彩状态的生活呢?
    好疼。。。真的好疼呀。。。可是妈妈总是在打骂玩自己以后又紧紧抱住自己,开始痛苦着道歉,轻柔的为自己处理伤口:“对不起,妈妈都是为你好,妈妈是爱你啊。。。”
    是啊,妈妈这样对待自己,是因为爱自己。是自己太笨了,没有达到妈妈的期望。
    妈妈,对不起。。。
    终于在一个午后,爸爸突然接住了妈妈再一次高高冲自己扬起的手掌,轻轻地说:“别再打他了。你,走吧。我们离婚。”
    再愣了几秒钟以后,妈妈缓缓放下了手,低下头,默默走回了房间。再走出房门时,行李已经收拾妥当。
    没有留下一句话,重重甩开抱住自己小腿不放,大声哭泣的儿子,苏晴就这样平平静静离开了这个曾经的家。
    这个生了自己,却只养了自己5年的美丽女人,从此以后便再也没有出现过,就仿佛已经消失在这个世界。
    多年以后,当时的画面仍然历历在目。多少次,谭梓奇曾在梦中嚎啕着哭醒。
    妈妈,妈妈。。。这两个字到底代表了什么?
    妈妈走后,爸爸比起以前更加颓唐,日日纵情于酒场,整日酩酊大醉,似乎永远没有清醒的时候。一个连自己都顾及不过来的酒鬼又怎么可能照顾好自己的儿子呢?于是谭梓奇就开始逐渐习惯了这种饥一顿饱一顿,经常独自在家的生活。小小年纪就惊人的独立,洗衣做饭,收拾屋子的种种技能都是在这个时候不得以自学而来。
    由于时常在外面厮混,就算偶尔回来也是一头睡倒在沙发上,所以酒鬼爸爸与自己几乎毫无交集。没有人在乎他,没有人关心他,有的时候,谭梓奇甚至会以为爸爸已经忘了有自己这么个儿子。世间仿佛寂寞到只有一个自己。
    终于有一天,这世界上真的就只剩下了一个自己。
    醉酒的谭俊辉在过马路时,被一辆来不及躲闪的车子狠狠撞飞,就这样永远醉倒在了他自己的世界。由于醉酒后逆行,主要过失在谭俊辉身上,于是肇事司机只丢下了一点点丧葬费便消失在了人海。
    没有一滴眼泪。14岁的谭梓奇默默的捧着骨灰盒跟在大伯身后,为这个也许连痛苦都没来得及感觉到便解脱了的酒鬼送行。
    “梓奇,以后来大伯家吧。”谭俊耀伸手摸摸谭梓奇的头,充满怜惜。
    就这样,谭梓奇成为了谭俊辉家中的一员。
    就在谭梓奇为自己终于不用再一个人寂寞地生活而暗自欣喜时,却发现原来上帝还是把自己遗忘了。伯父常年在海外工作,而伯母对自己的厌恶,从自己跨进伯父家大门的一瞬间,就没有停止过。整日都是句句见血的冷嘲热讽,整日都是干不完的粗活累活,谭梓奇终于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寄人篱下。每天就连吃饭想要多夹一筷子肉都要偷偷观察伯母半天脸色。可是即便是这样,谭梓奇还是觉得幸福,就像以前妈妈在家的时候一样,虽然她打自己,但是身上的痛会告诉他,至少自己不是一个人,至少这痛是妈妈带给自己的。更何况伯父家的小自己6岁的堂妹谭乐乐对自己很好,两个人经常在一起玩,堂妹还经常偷偷把自己的零食和零用钱拿给什么都没有的谭梓奇。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直到谭梓奇考取了外省的一所名牌大学。虽然需要支付一定数目的学费,可是从此谭梓奇在家呆的时间也会越来越少,于是伯母自然是乐得看到这种情况。谭梓奇明白伯母的心思,不想再给任何人徒增不快,于是就连寒暑假也不再回“家”去,唯一记挂的就是小堂妹,三天两头都会致电问候,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始终没有丝毫转淡。
    谭梓奇的大学生活平淡无奇。除了经常因为默默无闻而被老师同学们视为透明人以外,一切都很普通,不过在他看来这不算什么,因为他早已习惯,并且享受着属于自己一个人的世界。之后认识了万妮,之后两个人发现在一起并不愉快,之后的之后,就是现在了。
    这便是谭梓奇认识白耀轩之前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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