琳琅心,催花泪  第24章 暑假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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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回家,或者说直到放假后很久,楚良寻都惦记着林歌,我能理解他,因为在楚良寻看来,不但是林歌那块观音菩萨对他有吸引力,而且,林歌作为孤儿,也引起了楚良寻的共鸣。一个孤儿,即使是在寺庙里有了吃住,但是别的方面的照顾足够么?比如上学,他怎么上学呢?或者说他根本没有上学么?还有,没有亲人,虽然从小住在寺庙里肯定和那里的人有了感情,但是这也不足以弥补血缘关系上的亲密和关怀。
    楚良寻和我对此都感触很深,楚良寻能想到,我也能想到。
    放假了几天了,期末考试成绩的通知书也已经领了,楚良寻的成绩还是老样子,我也没能有什么突破,反正对于成绩,我一向就没什么野心。舅舅在我放假后,也就回了老家。是的,每当我不用上学,也就是放假的时候,舅舅就会回老家帮家里做农活,我也不愿意回去,毕竟那里事实上已经和我没有关系了,我也不想面对那些人。所以在假期里,我只是一个人在老街。这一点有好有坏,好的是自由自在,没有了束缚,不好的是要自己照顾自己,也给我添了麻烦。不过这难不倒我,必要的时候还有楚良寻家可以去。
    放假的时间也很无聊,除了一点暑假作业,这漫长的假期简直要让人无聊死,我也不喜欢到别的同学家去,这就令我的假期生活陷入了单调。楚良寻比我好多了,可以去打篮球,还有数不清的兄弟朋友一起厮混,我都怀疑放个假他能玩疯了。
    很多时候我会呆在凉城的书店里,虽然我对凉城不熟悉,但是对于书店还是很了解的,几乎所有的书店我都知道从家里走过去的路线,在这些书店里,还有一些规模比较大,就是那种即使只看不买也不会被驱逐的,这样的书店往往是我一个下午甚至一整天呆的地方。
    还有的时候,我就会骑着自行车出去逛。对了,这辆自行车我都已经说不清到底是我的还是楚良寻的了,虽然他说要送给我,但那毕竟是他赚钱买来的,我在心理上也一直把它当做楚良寻的财产。不过就算是这样,以我们的关系,我要随时借用还是可以的。
    有了自行车以后,一切都变得方便了许多。我对凉城虽然了解不多,但是自行车骑着骑着,能探知到的范围就大了,一天又一天地看,同样的风景,也就深刻地印在了脑海之中。对于老街附近的几条街道,我本来就不是很陌生,现在,从老街到凉城一中这一段的范围我也是相当熟悉了。越来越熟悉,对于这座城市的认知感就会加强,对于自身与这座城市的融合也有所提升。虽然我不愿意承认自己是个如此冷酷无情的人,但是我知道,在凉城的这些年里,我并没有真正认同凉城。现在,这座城市带给了我越来越多的熟悉和感动,我也渐渐接受了,感觉到凉城的美好。尤其是老街。
    老街是凉城一个小小的角落,甚至于很多从小就在凉城长大的人都根本不知道老街的存在,也不知道老街在哪里。从小到大,它给我的感觉就幽深、漆黑以及狭隘,像一个封闭的天井,每个人都在自身的限制上困住了自己,犹如井底之蛙,始终不相信进步的力量,更不相信自己的力量,这里的人固步自封贪图一时苟安,一直以来,都是这个地方没有进步的重要原因。
    可是就连我也越来越沉溺于其中,那种平和安静,虽然落后但是真正还保留着些许单纯的品质。在这里,我认识了罗锦南,认识了楚良寻,这两个在我生命力注定产生巨大影响的人,都陪伴着我在这里成长起来。我想,对于老街,我是热爱的,它给了我保护的感觉。我喜欢老街给我的安全感。
    我总是骑着单车,绕着老街一圈又一圈地转,全无厌烦地凭着自己的眼光一点点讲这座城市细细打量。有时楚良寻也会强烈要求跟我一起出去,他载着我,我也就可以更好地去观察这个城市。
    除此之外,还有风。我喜欢风,喜欢到了痴迷的地步。骑着单车的时候,迎面而来的风吹在身上,一阵舒爽在身心都扩散开来,无与伦比的畅快和释放,瞬间就可以令人的心情达到完全的愉快。如果是和楚良寻一起,那么他那被风吹得鼓起来的衣衫就会称为我眼中最美的风景。那一刻,才是没有任何负担的放松。
    楚良寻曾经问过我,在假期里会不会想念纪北年。我摇摇头,对我来说,我是把感情看得很重的,但是正是因为这样,我也不会轻易将感情投入。既然。纪北年不喜欢我,那么我也绝对能够克制住自己,至少不会把太多的精力放在上面。有什么好想的呢,反正我也没有想念的资格,想到这里,我不仅流露出一丝苦笑。对我来说,更值得想的反而是楚良寻的事。
    虽然楚良寻已经说了不会跟他父母走,但是和长辈对抗这种事,我还是很担心并且不认识胜算有多大的。哪怕就是楚良寻胜了,可想而知他父母的态度,我也不希望楚良寻因此和他的父母闹翻,对于那样的未来,我实在不想去面对。楚良寻倒是没想多少,看他那一根筋的傻傻快乐,我也是无语了。
    不过楚良寻有时候还想带我到郊区去游玩,这一提议立刻就被我否定了。先不说到了郊区有没有什么好玩的,就是我们怎么到郊区都是个问题,走路当做散步?我可没这个闲心。坐车就更不可能了,以我和楚良寻的财力物力,要坐车出去还是有一定困难的,我也不愿意增加这种莫名的开销。
    当然我知道楚良寻的意思,他应该是想去凉山,再见一见林歌。我知道楚良寻心地很善良,对于认定的人更是毫无意图的付出,他的付出不是那种虚情假意的付出,而是真正不求回报而且巨大的付出。
    我想林歌也成为了他心里的那个人。林歌是个有魅力的人,在我看来。因为他给人一种特别的感觉,让人对他莫名地信赖和喜爱,楚良寻很喜欢他,就连我,也喜欢他那张虽然冰冷,但是却蕴藏着真正的善良,还有那颗引得我和楚良寻都认同的渴望温暖的心,足以让我们再见过他一次的时候就与他成为了朋友。我知道我们成为了朋友,尽管这话没有挑明,但是我想林歌也不会反驳的。
    楚良寻还跟我说:“许般若,你说,如果林歌在我们学校会怎么样,一定会有很多女生喜欢他吧。虽然很多人都是外貌协会,不排除是因为他的长相才喜欢他,但是也肯定会有真心喜欢他的人,我想,那样他一定会感受到一些温暖的吧。哪怕是这种微小的温暖,也是他之前也许从未体验到的啊。”
    楚良寻说这话的时候,我刚好不再跟他生气和冷战,挺到这话,我也愣住了,迟迟没有回答。
    是的吧。一个比我们只大一岁的男孩,即使他的内心多么强大,其实他也有很脆弱的地方,而且是脆弱非常,那就是感情。我知道能让人受伤的,其实只有真正在乎的人而已,越是在乎对方,对方能给自己的伤害就越大。因为,越是在乎对方,给对方伤害自己的权利也就越大。林歌虽然从小就是孤儿,但是他的父母也是他最在乎的人,生离死别,不就是最大的伤害么。那么此后,一点点的温暖,都足以在他那冰天雪地的世界里泛起一点波澜吧。我总是叹气,想起林歌就会叹气,那个萍水相逢的少年,竟马上就成为了我心中的牵挂。楚良寻也是如此。
    当然,这一切活动都还是不如我们的自行车旅游消耗掉的时间,在我们走遍老街的大街小巷,又渐渐熟悉了从老街道凉城一中这一区域的一切时,我和楚良寻也感受到了时间的飞逝,两个月的假期过去了一半。我的作业早就做完了,又迷上了书店的一本小说,更是每天泡在书店里。比如今天。眼下已经是该回家吃饭的时间,也就是手表上的数字显示5点半。我却实在舍不得放下手里的书,心里想着迟一点,再迟一点,就这么想着想着,又完全钻进了书里。等我再看表时,已经是我将这本书看完的时候了,眼睛一接触到手表,才被吓了一跳,已经8点半了。天哪,再看看外面,已经完全黑了。
    我走出书店,找到那辆熟悉的蓝色自行车,准备骑车回家。虽然夜路我也是走习惯了,但是这么迟才回去,我怕楚良寻会担心,平时我都是很准时的。
    就在我匆匆忙忙骑着车往家里赶,在骑到离家最近,也就是和林丽思家分岔的那个十字路口时,我却傻了眼,前方的那抹身影,不正是那个少年林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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