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轻柔的风,在绿得滴翠的叶片间滑动 对着黎明, 发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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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的四季总是那么的混合,已经步入冬天的树木,树枝上的叶子仍然是绿的,山还是绿的,湖边的小草是绿的。林荫道上,却弥漫着冬天的气息,街上的衣服店都把秋、夏的衣服下架,换上了大同小异的大衣,但是在我看来,都是一样的,一样的单调、素。奶茶店的服务员也不再擅作主张的给你加冰块,而是出奇的礼貌,问你“温的还是冰的?”学校里的同学早早的就穿上了大衣,围上了围巾,里三层外三层。
唯独我是年轻的,蓝白的校服里面总是穿着一件纯白的短袖,有时在早晨或晚上,在短袖外面添一件浅灰色的毛线外套,领子却拉的很低,总爱露出我那优美的锁骨。从小时候就想着要烫一个棕色的大圈圈的头发,特有气质。刘海总是不自主的挂在眼睛上,我总爱低头,用那头棕色的头发盖住我脸的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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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床了起床了,还睡,猪。”
“嗯——————————天哪,你这个泼妇,你不好好管管你家那个,来管我干嘛啦,我要睡,今天是星期六。”她狠狠踹了我几脚。
“还是你重要嘛,他,我才不管他呢,我最爱你嘛。”她的甜言蜜语攻势又开始了,我知道我自己快败了。
“屁吧,昨天下午找你逛街去,你呢你呢?挽着你家那位的胳膊扬长而去,放了我2小时的鸽子,最后我只能自己回家窝在网上。”听到她这话,我立马精神了,抱着膝盖靠在床上。
“那个,哎呀,昨天他刚好也叫我出去嘛,我就忘了。嘿嘿,我补偿你吧。”
“好的啊,包了我一星期的饭。”哈哈,我最爱的就是白吃的早餐、午餐、晚餐啦。
“你个大饭桶,坑我那么多,天天那么吃,怎么也没见你胖啊?”夏夕没有任何反驳的意思,那两小时的鸽子,我没白等哈。
“这是多么好的先天生理现象呐,既满足了自己的食欲,还不用在意自己的体重,嘿。羡慕吧,哪像你,一吃多就胖。”暗喜,每次跟夏夕一起出去吃饭,都是我连她的份一起吃,她回家一称却重了几斤,我呢,跟平时一个样,我知道每次因为这种事,她都会有恨不得掐死我的冲动。
“得得得,我懒得跟你这个懒人计较,我买了早餐在桌上,快点穿上衣服去吃,我要约会去了哦。”而她偏偏只有在约会和他那位长的很不错的男朋友的时候,能够使劲的得瑟,我却没办法反驳。因为,我到现在仍是单身。
我在天蓝色碎花的睡衣外面,很随意套上了一件,灰色系的外套(我的衣服大多色调为灰色)。一个半熟的荷包蛋,一个火腿肉松三明治,一杯卡布奇诺,还有两颗薄荷味的口香糖。很快就啃完了早餐,一个人的餐桌,一个人的房子,一个人盘腿坐在夏夕买的那张昂贵的沙发上,抱着抱枕,看着电视里分分合合的肥皂剧。这就是我在阳光灿烂的星期六的上午所做的事情。不到10点,我就埋塌在柔软的沙发里睡着了,醒来后已经11点多了。拖着“嘻哈猴”的毛绒拖鞋,噗嗒噗嗒的在木地板上走到书房,把联想ThinkPadT410s的笔记本抱到客厅,登了QQ,我不喜欢MSN,认为QQ更加的直观。即使我的QQ好友都是认识的,都是好朋友,我对所谓的那些网友不抱有任何可信度,当你跟他们谎报自己的情况时,你可是想过,他们也正有可能在向你谎报他们的实况,毕竟这是网络,不是人与人当面的交谈,它只是虚构的,这也正是我单身以来,每天上网所得的经验。
刚登上QQ,在线的朋友不多,仔细看了看,差不多一半多的人的签名都改成了“光棍节一个人过。”对哦,差点忘了,今天是11月11日,光棍节呐。我不自觉的笑了出来。随后,我也在我的签名里改了,“祝我光棍节快乐。”便开始了每次登QQ后机械性的习惯,进空间,看邮件,看留言,写微博……不知何时,我的手机震动了,响起了短信的声音。我翻开手机,看见是夏夕发来的:亲爱的诺凝,你亲爱的夕夕在阳光式自助餐厅等你哦,快来吧,来迟了,我可不管饭了呢。(别忘了出门时打扮打扮,韩霄可带了他的朋友,是个不错的帅哥哦,嘿嘿。)
我并不在意,夏夕每次都是那么说,可是呢,每次都是她糗了我。我一看时间已经快12点了,迅速的从柜子里拿了一件米色的长外套,里面却穿了一件薄的不能再薄的灰色的长衫。随意的拨弄了前面的刘海。下半身是一条铅笔裤,外面套了一双深棕色的靴子,脖子围了一条黑色的围巾,关了门就下楼了。等我打车到阳光式自助餐厅时,已经过了半个钟头。
一进去,有服务员领着我走到夏夕的那张桌子。我随即看到的是好一副夫妻双双把家还的景象,夏夕跟韩霄坐在一起,手紧紧的握在一起,夏夕夹了一块肉喂到韩霄的嘴里,韩霄则舀了一勺子冰淇淋喂夏夕。正当我看到这个景象要诅咒老天,怎么会安排这两个那么腻歪的人在一起时,突然看到了一个坐在他们俩对面,却仍然保持淡定的张越辰。原来所谓的帅哥,指的是张越辰,要我知道是他,我宁愿窝在家里叫外卖,也不出来蹭夏夕的这顿饭了。夏夕看到我,朝我招了招手,顺手指了指张越辰旁边座位,示意让我坐在那边。张越辰从始至终都没有转过头来,我只能坐到夏夕给我定的位置。
以前,在学校的时候,我最宝贵的初恋,给我第一次恋爱的感觉,是他,张越辰。我们互相喜欢着,曾坐过同桌。第一次是男生向我告白,第一次跟他沉溺爱的漩涡,第一次紧张他,第一次想他…………他对我很好,看着我在学校被欺负,帮我出头,在天气转凉时,会及时发短信来让我添加衣服。在上课的时候偷偷发短信给我,安慰我,让我别哭。这都让我很甜蜜。记得一次发烧39度多,没去教室上课,他就逃课去买了好多药,还偷偷溜进女生宿舍,差点被发现……
一直持续了一年多,我跟夏夕都会认为他是会跟我过完一生的人,没想到,在一年后的某天,我们无形的分手了。我没向他提出,他也没向我提出,但是我们俩心里都清楚,是我不要他了,是我对这段感情厌烦了。我只是用我的行动告诉他,我们分手吧。他也只是在无形中接受了我这个提议,因为不管我做什么事,他都顺从我,这次无疑的,他也顺从了我。
直至现在,我才发觉,自己对他还是有点感觉的,我只知道自己欠他的太多了,伤害了他很多次。他却一点也不恨我,甚至还感觉到,他还喜欢我,我的朋友都这么跟我说,我一直否认,但是我心里明白。我可能仅仅对他的只是依赖,习惯了有他在的感觉。
在他之后我也交过几个男朋友,跟他们分开时,感觉很平常,之后仍然都还是好朋友,互相联系着,唯独他,张越辰,我们两见面不说话,是陌生人,偶尔在QQ上问候几句。我知道,我跟他之间,曾经才真正的爱过,恨过,记忆过,才会有分开后成为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喂,诺凝,自己去拿吃的啦,可别等我来伺候你哦。”夏夕终于将我拉出了这份尴尬。正当我庆幸万分时,没想到夏夕他妈的冒出了一句特别不要脸的话“越辰,你跟诺凝一起去,顺便帮她拿点东西,她爱吃什么,你应该比我清楚吧。”
“夏夕,你跟韩霄俩慢慢喂吧,别管我们,还有,注意点,就算要腻歪,也要注意场合,别搞的一副不是处女的样子,我想连那些小姐都没胆那么明目张胆的跟男人这样。”说完就踩着那双中跟的靴子去餐盘里奋斗去了。后来听夏夕说,韩霄当时的脸都绿了,恨不得把没吃完的冰淇淋扣我头上去。
羊肉串、骨肉相连、生菜、寿司、叉烧包、提拉米苏、双皮奶、卡布奇诺……在我想把这些全部包揽的时候,“别吃那么多,胃会撑大的,到时候你肯定会涨的难受的。”张越辰边夹着吃的,边跟我说着,却一直没抬头直视我,他盘里夹得全是我刚刚想全部包揽的。这又该是我羡慕他了,他不管吃多少都没事,肚子都不会涨涨的,而我一超过一定量,就会涨得难受,没想到的是,他还一直记得我这个坏习惯。
于是我忍痛割爱的放弃了一半,端着盘子回到座位,开始各自吃各自的。
好不容易平静了会儿,夏夕又开始八婆了,“你们说为什么呢?诺凝那么漂亮的一美女,在校园里都算得上是夺人眼球的,怎么就没人追呢?”
“那是因为我这片绿叶要衬托你这位大红花,天天跟你一起,再怎么漂亮的一美女,在校园里夺得也只有那些人的眼白,因为眼珠都贴你身上去了啊。所以,你要赔我青春,如果我嫁不出去,你养我一辈子吧。”
“谁说你嫁不出去的,只要你肯嫁,张越辰马上就肯娶。”夏夕说的他妈的这还算人话嘛。
我跟张越辰互相保持着沉默,那个时候,我才知道沉默哪只是金,简直是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