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恨不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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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土路,绿树,一字排开两边护。
不问君,归处,笑指我家山间住。
一根竹竿,挑两只刚打的小野鸡。我兴冲冲哼着小调,大步走在日下松间。
虽说晌午日头烈,可这树荫底下却是凉风习习吹面不寒,松摇舞悦令人开怀。
小曲儿飞过梢头飘过溪涧,我刚想叹一个爽字却发现右脚底是越走越凉。低头一看:得,刚刚跟狗抢鸡时被撵掉一只鞋……
唉~!好好的心情顿时抹了点郁闷,不过转念想想,这年头混江湖的都不容易,何况是一只野狗。鞋没了回家再编一双就是,何必为这么点小事坏了心情~!
算了算了~!
我耸耸肩笑笑,无所谓~!
谁知一抬起头,没唱几声的调子就跑到了姥姥家。
……现如今出来混的都知道江湖有三忌:
不要搭理莫名其妙出现的人。
不要惹会武功的人。
绝不要和来路不明的伤员扯上关系。
所以老兄……虽然你横尸的造型很帅,胸前那伤还不轻,可这光天化日你一言不发在荒山里休克,血流遍地不说手里头还抓着把剑,怕别人不知道你在江湖飘么?
我小心翼翼挪到这位神秘人士旁边——其实没必要小心:是个人,胸前被划那么深的伤口都不可能短时间内从深度昏迷中清醒,不过防人之心不可无,小心一些总是好的——蹲下身仔细的打量他:虽然一身尘土,但脸长得倒挺俊,白皮肤,尖下巴。一双细长的眼不用睁开我都知道肯定是双勾魂的桃花。
从胸前衣襟的破裂处看进去,伤口边缘平滑绷直,明显是剑劈出来的。从剑伤倾斜的角度来看,应该是侧身躲避时速度不及对手,被从上方斜砍而下。而且这家伙受伤有一段时间了,脸色都因为失血变得青白,要是再不止血敷药,不用两个时辰他就得驾鹤。
……不行不行,即使我自认为不是冷血禽兽……
僵直的站起身,百般无奈挠了挠后脑勺,我对着不省人事的某位看了又看。终于一咬牙,抬脚跨过他横在路上的身体。
一瞬间,某样亮闪闪的东西在日头底下耀花了我的眼。
竹林,茅屋。
炉子烧水,我在捣药,床上那位睡大觉。……好吧那不是睡觉那是流血过多引起的深度休克。
不过流血的伤口已经清理干净敷上了药,目前无大碍,好好休养几日便可……
重点不是这里吧……
老子为什么要捡他回来啊啊啊啊啊??!!明知道他江湖三忌犯了个遍还是个被人追杀的货搞不好连自己也得搭进他那个烂摊子里,为毛还要捡他回来啊啊你个见钱眼开的混球!!!!
没错,就在我决心任他自生自灭的时候,他身上某一物品及时闪出“老子有钱”的信息,牢牢勾住了某个穷鬼的眼,同时也为自家主人挽回一线生机——
一条腰带,绣着银边镶着玛瑙的苏云锦。
现今中原丝织业有两大巨头:江南“青坊绫”,蜀中“苏云锦”。
两者虽并肩齐名,但一主罗一属绫。且相比于青坊绫罗的淡雅亲民,苏云锦历来更侧重“华贵”二字。所产织物色泽亮丽,绣饰繁复,风格华美。为求独树一帜,甚至发明了独特的纺织手法将各种名贵宝石直接编织其中,再以金丝银线修边,使两者结合的天衣无缝,流光烁彩灼灼其华。毫不客气的说,每一匹苏云锦的织物即是一件大手笔艺术品。出世即为耀世。
不过这样一来,平民百姓自是无福消受这等烧钱之物,而能否拥有苏云锦也理所当然成了上层人士和富贵人家显摆家底的至高“标准”。
换句话说,就面前仁兄这条腰带,足够一个平民五口之家吃半辈子。
所以我很无耻的连人带腰带给拖了回来。不是没想过直接偷腰带走人,可万一,我是说万一,他要是偏偏在我解他腰带的时候回光返照睁开眼睛以为我有断袖之癖而且欲求不满连将死之人都不放过,再哆哆嗦嗦义愤填膺眼睛一瞪给我来句“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
老子不想因为一条腰带被挂上“变态”的标签啊啊!!不管有鬼没鬼都会被这句话缠一辈子这是神马腰带引发的悲剧人生啊!!
“咣当!”
我顿时吓了一跳,低头一看:神游的时候手下劲儿大了点,生生把药碗捣了个稀烂。
郁闷!
我撅撅嘴嘘口气,把手里的碎瓷轻轻扫到一边换只新碗。
抱怨归抱怨,这毕竟是条人命,既然捡了回来就不能坐视不管。我抬眼看看床上那张苍白的脸——还带着几分青涩稚气。看来初涉江湖并没多久,还很不幸被潜规则套上了。
这个世界,不是你不杀人就不结仇,不寻敌就泯恩怨。
刀剑无情。单身孤影,没有足够的胆识不要来,不愿弄脏自己就另寻佳处,不然等到爱恨情仇污了心,只怕到时肝肠寸断空悲切,无泪可流。
得,又走神了。
我强迫自己把出窍的魂拉回躯壳,专心干手里的活。
床上那位还不知什么时候醒,他那伤势,可一刻都不能耽搁。
“嗯……”
低低的一丝呻吟,我顿了一下,猛的反应过来:他醒了!
果然,床上的人微微挣扎着,艰难的张开了眼睛。
看他似乎想要起身,我才把碗里的药不紧不慢倒进一旁的药壶,然后慢慢悠悠走到床边,把手伸他后背轻轻一扶:“小心,压到伤口会很痛。”
那双蒙着雾光的桃花在身边缓缓巡视一周,最后把视线停到我身上,一瞬,眼神慢慢、慢慢凝聚。
我面上始终保持着纯良的微笑,标准的“八颗牙”,内心腹语连篇:“没错小子,是我救了你的命!别憋着了赶紧的给我吐台词啊我倒数了啊5……4……3……2……”
“多谢恩公搭救,再生之恩没齿难忘!”
我心里头翻翻白眼:你还真是分毫不差。他当然看不见,只是硬板着身体对我深深一揖:“在下严铭阅。”
我朝他随意一拱手:“在上七爷……”
“??”
“啊不是,”我反应过来赶紧打哈哈圆场,“我是说……我叫小七,你要不喜欢这名儿还可以叫我萝卜。”
“……萝………………?”他噎着了一样看着我,逐渐消声。
“那是我的嘻称,”我笑笑,拍拍他的肩转手扶他躺下,“你的伤很重,现在还不能随意活动,赶紧躺下休息吧!”
他抿了抿嘴,强迫自己把什么即将出口的话咽了回去,然后僵硬着把身体躺平。我不动声色帮他掖好被角,转身,我知道他在看我——
“你猜得没错,我和你一样。”
身后的气息染上了不均匀的压抑,我明白那是他屏住了呼吸。我依旧背对着他,笑,端下炉上煎到火候的药汁。
“不过你不用担心,我既然救你回来自然不会再将你出卖。做人要守规矩这我懂。不该问的我绝不多嘴,不该做的我绝不沾惹。所以你放心,这药里没有任何‘特殊的成分’。你要是还信不过我,不妨现在就给我一剑,到时候咱俩同喝一副药……我总不至于给自己下毒吧?”
浓黑的药汁穿过滤纸徐徐倾入白色瓷碗,药香和着雾气袅袅萦绕。
药满,我放下壶。这片刻两人谁都没有说话。
陶壶碰在木桌边缘,“咚”声闷响。
身后终于传来一声清明的“恩公……”
我舒了一口气,端起药碗转过身朝他笑:“喂喂,都说了叫我名字就好,别老‘恩公恩公’,听了就别扭。”
他原本迷蒙的眼此刻透着做出抉择后的明亮,缓缓,缓缓地舒展开笑意:“七兄,多谢了。”
“不客气~!”我一屁股坐在床边,放下药碗帮他起身靠上枕头,抬头一笑,“现在先把药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