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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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走来,到达断夕城时正是傍晚,远远就看见那高大巍峨的城墙:落日的余晖撒在苍桑的青石板上,显得大气磅礴。断夕城是祈夏的第一道屏障,一直是极为重要的军事据点,因而城墙建的极为坚固厚实。一直住在温柔的水乡,我竟不知这北方的豪迈如此震撼人心。城墙上站列着好些兵士,往来着监察巡视,只是看城门的排查反倒不如外界传言般紧张,只需出示过城文碟即可。惊雷默默地牵马跟在我身后。这几天的相处让我充分见识到了什么叫做惜字如金,这哥们整个就一自闭儿童啊==
我淡定地应付了门卫的询问,才一进城,就瞥见城墙的一角贴着些破烂的黄纸,其中一张上用红笔写这个醒目的“缉”字,走近细瞧下不由的啼笑皆非。不得不感谢下古时的抽象画风,就这通缉告示,要不是看了文字,我还真以为是哪家的野猪精又出来祸害人世了!我什么时候变成这副鬼样子了,难道所有的纨绔子弟都应该是肥肠满脑,一脸痴呆的吗——!
“古人的简笔画果然够味道!”我摸摸下巴感慨一句,见惊雷一脸茫然,不由好笑的敲下他的额头“走了!”
断夕不愧为主城之一,不同于江南的小桥流水人家,这里的房屋样式和色调都很朴素,像是前世去过的西安古城,那种被时间沉淀下来的沧桑会让人心生肃然。在主街的尽头找了家看起来还不错的客栈,只是名字实在艳色的紧——“尽欢楼”。
“掌柜的,麻烦给我两间上房。”
“两间?”惊雷诧异的问了一句,“一间就好啊。”
“额……我睡相不好,不太习惯跟别人睡一起……”
“我睡地上。”惊雷认真的说,然后想想又加上一句:“省钱。”
我无语看他半晌,最后还是在惊雷的无敌小鹿眼前败下阵来。跟着小二上了楼,不愧是大地方,随便找个客栈,房间条件就这么好。屋子宽敞亮堂,也不知点了何种熏香,总有股淡淡的檀香味,倒是挺好闻的。
“啊!累死我了!”小二才一关门,我就飞身扑向大床,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
惊雷将行李放好,一转头就看见那人没形象的将脸搁在被子上不停磨蹭,露出个满足的表情,那只凶悍的狐狸也窜身跳到上面,一大一小开心的不得了。看着看着,不知不觉中,自己也跟着笑了起来。有多久……没这么轻松了,居然只是看着别人笑,就觉得如此惬意。
晚上睡觉时,惊雷很自觉的搬到了地上,我张了张嘴,却又说不出什么客气话来,只得道了声晚安。虽然很不好意思,但我实在是不习惯和别人一起睡,有时也会好奇,还记得前世偶尔也会和同事挤一张床,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无法在别人的身边安然入睡……
一夜好眠,第二天起来时已接近午饭,懒懒伸展下筋骨,惊雷将梳洗的东西准备妥当。望向铜镜里那依旧陌生的脸,其貌不扬的青年看起来脸色不太好,只余两只清澈的眼睛透着莫名的愁绪。尽管告诉自己应该相信惊雷,可潜意识里总是顽强的排斥这种轻信。一旁映出惊雷沉默的侧脸,我一直知道他生的好看,不是邪魅不是温润,是属于男子挺拔的英气,是那种即使身处黑暗也无法抹掉的坚韧。我不问他的过去,亦不问他的来历,只希望他不要背叛“惊雷”这两个字,惊天动地,雷鸣穹宇。一伸手将镜子反扣下,再等等,等我可以全心全意的相信你……
到二楼挑了个靠窗户的雅座,就看见楼下围了一大圈人,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人群中间站着个高大的男人,正摩拳擦掌的做着什么准备,街头卖艺?我暗自悱恻道。
抬手喝了口水,却听那人中气十足的开口高喊:“白苏白苏我爱你,就像财主爱银票!你是风儿我是沙,缠缠绵绵滚床单……”
我“噗”的一口来了个天女散花,生生毁了惊雷一张英俊的白脸。
“妈的,这谁家的人才,跑这儿抽筋来了!。”我连忙拿出手帕替惊雷擦去满篇的标点符号,一边哭笑不得的说。
惊雷已然被雷的外焦里嫩,呆滞的坐在位置上,也不顾那满脸的茶水了。
正端菜上来的小二笑道,“爷是外地来的自然不知,那位江公子啊,在咱们断夕可是大大的有名。他向白苏公子表白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公子?那不是男人吗!”我惊异的问道。
“男人又如何,只要自个愿意了,什么人不是喜欢。你们南边来的人就是迂腐!”邻座一个高壮的男人冷冷嘲讽,茂密的胡须遮住了大半个脸,看不清长相。
小二挠挠头道:“什么男人不男人的又不碍着我们的事,大家也就是图个乐子而已。”
我闻言微愣,转而大笑起来,“说的是,说的是!情之所钟,何论男女。兄台真乃豁达之人,在下敬阁下一杯。”胡子男人倒也爽快,举杯示意,仰头将杯中物一饮而尽。
我对同性之爱本就没什么偏见,只是不太明白那些人,为什么会对个同自己构造一样的男人心动不已。脑中不期然闪过一抹幽兰,他为的,可也是这情之所钟?
那位白公子倒也真沉的住气,任着楼下的老兄深情并茂的在那念歪诗,笑得一堆路人东倒西歪。
“如果你是呼啸的狂风,那我情愿做一棵小草,吹到东来吹到西……”
就在此时,楼上突然飞下一柄薄刃,灌住了深厚的内力,贴着表白兄的脸边险险擦过,然后深埋入街边的石板里。围观众人惊呼着四散开来。
只听一个“滚!”字,说的断筋切骨,利落而充满气势。
众人见状,知是大戏已落幕,遂各回各家,磨牙唠嗑不提。我揉揉笑疼的肚子,转回视线说,“这老兄可踢到铁板了!”他该不是穿过来的吧,后现代的情诗念得可真够顺溜。惊雷皱下眉头,似乎很不习惯这种无厘头的事情。我屈指一敲桌子,“好了,热闹看完了,还不赶紧吃饭。”
“这位兄台,可否借个座?”
我抬头,竟是那楼下的男人!细看之下,那人二十出头的样子,浓眉星目,性感厚唇,微敞的领口露出健壮的胸肌,有些偏黑的皮肤想来是常年在日光下曝晒的结果,好一个美男子!只是那挑起唇角的样子,总觉得有些眼熟。
“公子请!”那姓江的某人倒也不谦让,干脆的坐了下来,一拱手说道,“在下江远行,多谢公子了。”
我摇摇头道不用。
江远行要了两坛女儿红,一大盘牛肉,自顾自的吃喝起来。过了一会,他像是喝多了,一把抓住我伤心的说:“他为什么不理我!什么男人女人的老子才不在乎,老子就是喜欢他啊……”
惊雷放下筷子,想伸手拉开她,我摇头示意他稍安勿躁。遂好声安慰那失意的人道:“江公子,缘分之事不可勉强,你又何必如此强求。”
“强求!老子就是强求了!老子就是认准他白苏了!”
看情形,这醉鬼怕是真的很喜欢那白苏公子,虽然此事与我无关,不过看他这情形倒也真可怜,于是想了下开口道:“莫不是江公子你逼的太紧了,都是顶天立地的好男儿,怎可老做那小女儿的姿态。在我们家乡有句老话‘距离产生美’嘛。”
“距离产生美……距离产生美……这话说的在理!”江远行好像茅塞顿开一般连连点头,随即兴冲冲的告辞离开了。我干干笑下,“惊雷,我是不是多嘴了?”
惊雷无奈的看看我,丢来一个卫生眼。
倒是那位胡子兄笑说道:“多嘴到不至于,只是有可能越帮越忙。”
我右眼跳跳,不关我事啊不关我事!⊙﹏⊙b
在断夕休整了几日,顺便去看了看楚家在城内的商户,许是同族有人接手了楚家的生意,断夕这里倒是一片平和,无什么异样。心中不由感叹,人活一世,离了谁不是个过呢。我已与楚家无甚关系,只希望大哥平平安安就好。
断夕城虽与北荒相接,但中间还是隔了不短的荒漠,除非有高超的武艺傍身,一般普通的商旅都是组队前往北荒的,加上最近盗贼“血蝎”闹得厉害,就更不敢大意了。
断夕商会的大厅里,一个黑衣男子正背着个药箱,跟在一年轻的游方郎中身后,脚边还有一只毛色华丽的银色狐狸。这怪异的组合引起了不少人侧目。看什么看!没见过带保镖的大夫吗?(╰_╯)#
“主子,我们到底要找什么样的?”惊雷见我一家家跟挑白菜似的挑选商队,终于忍不住发问。
“什么样的?”我摸摸下巴,眯眼一笑“合适的!”
“兄台也要去北荒吗?”好巧,居然又碰见了那个表白兄,几日不见,他似乎精神不少。北边的男人本就生得高大,今日一见,更觉得魁梧异常,这男人若是喜欢女人,不知要欠下多少桃花债。
“在下有些事情要去北荒一趟。”
“正好,我的商队明日一早就要前往北荒的拓和桑。既然咱们有缘,兄台不如与我同行。”
我看看江远行身后的马队,不由眼前一亮,倒真是人壮马肥,装备精良的好商队。
“即是如此,那就麻烦江公子了。”
江远行一拍我肩膀说“:什么公子不公子的,叫声江兄就成。”
“那就有劳江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