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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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初夏,在我休学两个月后,我回到了学校。
颜晴坐在对面二楼靠窗的位置,每天下课的时候,我从沉闷压抑的教室里面走出来透气,我趴在栏杆上,假装毫不在意地看着她——她穿质地柔软的棉布衣服,Converse的帆布鞋,及肩的碎发总是随意地散着。
下课的时候,她也总是在座位上坐着,偶尔托着下巴看向窗外的风景,侧脸的弧度柔如新月,偶尔,她抬头看向天空的流云,我会慌乱地躲闪,怕她不经意间瞥见我。
当你对一个人用心的时候,你会发觉你们总会很轻易地遇见。走在路上会遇见,去餐厅会遇见……而在未相识之前,却好像从未遇见过对方。
于我而言,遇见她就会有好心情。高三的沉重与压抑,全因她而烟消云散。
我会发着呆,然后微微笑,手中的铅笔,在演算习题的笔记本上来来回回划,回过神来,才发现满满一页都是她的名字——颜晴。
从什么时候开始,颜晴这两个字不经意地刻在我的眉间心上?
同桌问我:“你不会是喜欢上那个女生了吧?”
我说:“可能吧。”
他觉得不可思议,“你脑子没发烧吧,高三想谈恋爱”。
我准备给她写一封信,我从试卷堆里面抽了一张空白试卷出来,在试卷的背面写字,用掉了一节物理课一节生物课一节自习课的时间,反反复复地写,又反反复复地丢掉。又用掉了一节语文一节历史一节化学和两节夜自习的时间,终于写完了这封信。我一次次鼓起勇气准备将信送给她,又一次次丧气而返。
次日的中午,我请假出校,怀揣着信,步行半小时走到了邮局,我用尽量工整的字体在信封上面写上,长信中学高二(4)班颜晴收。
邮局前竖立着一只绿色的邮筒,圆圆的身子,头上戴着一顶帽子,又笨又可爱。在将信往邮筒投时,我又开始患得患失了,如果信丢了呢?
我转身走向邮局的柜台,“寄信”。
工作人员懒懒地抬头望了我一眼,“投到外面的邮筒里就好了”。
“我要寄挂号信。”
对方接过信,看了一眼说:“挂号信要写寄信人地址。”
我在信封上没有留地址,是不想让她知道我是谁。我打听过所有与她有关的消息,比如,给她写信的男生有很多,她从不回信,更多时候看也不看就丢到垃圾桶。假若我写的信也是这样的命运,被人知道那可就糗大了!我可不想让她知道我是谁而轻看我,我宁愿这样隐秘地喜欢她。
我问:“可不可以不填?”
工作人员也懒得和我计较,我交了钱拿着挂号信的回执迅速闪人。隐约地听见身后传来嘟囔的声音,“毛病哦,这么近的地址还来邮局寄,还不如自己送去”。
我笑得灿烂,他们哪里知道此刻我的欣喜呢?
两天后,我在传达室的小黑板上看见了颜晴的名字,等到她的名字被擦掉时,我确信她收到我写给她的信,那封我已经能够默默背诵的信:
颜晴:
当你收到这封信时,你一定会很惊讶。收到这样一封莫名其妙地信。
我是谁,你不用知道。我觉得我们就这样做个秘密的朋友,很好。
认识你,是一个很偶然的机会。你知道吗?你给我的感觉是非常娴静的一个女生。在人群里,你不需要多说一句话就足以吸引所有人的目光。而我,就是这样认识了你。
简单地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呢,身为一个男生,不抽烟不喝酒不打架,无不良嗜好,当然,也没什么特别的爱好。像我这样的人,应该很无聊吧。
现在就读万恶的高三,有些压抑,很快,你升入高三也就能体会到了。不过,我比其他的高三同学幸福一些,理由嘛,secret!
还有啊,你下课应该多出去玩一玩。总是呆在教室里多闷呀。
嗯,听说有很多男生追你。我不是其中之一,因为我在高三啊。所以,你大可对我放心。
末了。很高兴认识你。
落落
我掩盖自己的身份用笔名给她写信,很没创意地用了所有男生接近女生时所用的招数,声明只是想和她做个朋友,她单纯地相信了我对她并无非分之想,所以,才有了我和她之间的开始。